起意(35)
虽然林追说他怕疼,但他很能忍,由始至终都一声不吭,直到那只血淋淋的白孔雀长出来,然后他抬起眼看我,我莫名想起昏暗巷子里的小妓女,眼睛湿漉,又脏又美——所以我起了色心,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最后竟然会变成爱情。
我指着胸前的猎枪郑重地说,我是属于你的。他那块刚纹好的皮肤还在渗血,他其实很疼,出了一头薄薄的汗,露出一个倦懒的笑意,我也是属于你的。
我们然后一起回家,等老哥回来。老哥每年都会给我过生日,今年也不例外,而且他特别拉风,骑了一台重机车,我在屋里听,以为有只大怪兽在咆哮,一进屋老哥把车钥匙丢给我,说是送我的生日礼物,然后叫我们来吃蛋糕。
其实我并不爱吃蛋糕,太腻了,但老哥非要买给我,哪怕他也不爱吃。老哥总说我生活没有仪式感,就算不吃也得唱完生日歌许愿吹蜡烛。
“老哥你真是太好了!”
我欢呼着脱了衣服向老哥扑去,被老哥接住后按进沙发里一顿爆捶,说我一身白斩鸡根本不够看,还敢刷流氓,我好委屈,我只是想给他炫耀纹身而已,老哥第一句话不是好不好看,而是问我疼不疼,疼啊,当然疼,可我不能说,说了老哥肯定笑我活该。我让他看看林追的,他说不用了,来吃蛋糕。
老哥买的是数字蜡烛,一个1一个7,插在草莓奶油蛋糕上,把客厅的灯用遥控给关了,和林追一起给我唱生日歌,我在很小的时候就有个疑问,生日许愿到底是向谁许愿,难道向蛋糕吗,你都要把它吃掉了,它怎么可能帮你实现愿望?可能由于我搞不清楚许愿对象,因此生日愿望从未实现过。
生日蛋糕老哥和我都不爱吃,统统都给林追,林追很努力地吃,但肯定是吃不了这么大一个,我让他吃不完就扔了,反正我这辈子就没吃完过一个蛋糕,林追坚持要吃完,不然生日愿望就不会实现,我和老哥纷纷表示震惊,于是我实话告诉他,我压根就没许愿。
临近十二点,妈妈给我打了个电话,祝我生日快乐,我猜她早给忘了,是老哥跟她说的,以前我从未有过这种猜想,也许我真的变聪明了些。
林追的一模考了全市第二,紧接着五月上旬又有二模,下旬三模,然后去高考。我依然每天游手好闲,保持中等偏上的成绩,每天中午去林追的教室里陪读,顺便守护那两条鱼,生怕他出去打个水回来,徐星元就把萧琅抓出来烫死。
纹身结痂的时候,我的心就和伤口一起痒,很想找个人炫耀,现在纹身好透,我更是抓心挠肝地想,最后目标锁定在徐星元身上。于是我向他发出诚挚的邀请:
“学长,要不要一起去上厕所?”
徐星元头也不抬地嘲讽我:
“你是女生吗?上厕所还要人陪?”
“姐姐也去。”
“我不去。”林追不配合我。
那没办法了,我故作神秘地对徐星元说,我给你看个东西,徐星元下意识抬头,我猛地把校服掀起来,露出左胸口的猎枪,像是炫耀一枚光荣的勋章:
“酷吗?我和姐姐的情侣纹身!”
“……你是傻逼。”
徐星元翻了我一个白眼,又把脑袋低下去,一直唧唧歪歪,林追也是傻逼,你们两个傻逼真绝配,少他妈来烦我……林追听了,转过身来,他的校服特别宽大,没扣扣子可以露出很大一片胸口,他拉下领子:
“阿徐你要不要看我的?”
“看你妈,”徐星元骂骂咧咧地瞥了眼,“……还行吧。”
我们用拍立得拍了很多纹身的照片,我慷慨地送给徐星元一张,徐星元接过一看,皱着眉头揉了,嫌弃地丢进垃圾桶里。
尽管林追尽心尽力照顾那两条鱼,但黑色的那条似乎状态不太好,这几天甚至游着游着突然翻肚白,过一会又恢复正常,看着滑稽又无奈,红金鱼倒是活泼得很,丝毫不受影响。我们只好把两条鱼隔离起来,上网查了很多种方法,什么换水,放盐,晒太阳……总之死马当活马医,林追每天都带着黑金鱼去上学,连书都读不下去了,午休就趴在书桌上看着它发呆,仿佛这样能把它看好。最烦的是徐星元这个贱人,不说话会死,幸灾乐祸地吹口哨,说萧琅命不久矣了。
某天早上我睡得正香,迷迷糊糊听到有人在哭,一睁眼就是哭得梨花带雨的林追,他说萧琅死了。我刚醒,脑子不清楚,以为他做噩梦,把他圈在怀里,乖,别哭了,我没死呢。
“萧琅萧琅……”他抽抽噎噎地叫我名字,眼睛哭得红彤彤的,像个凄惨漂亮的小寡妇,看他这样我就更舍不得死了,“金鱼,金鱼死了……”
“……”天,我该说他幼稚还是感性,爬起来一看,黑金鱼翻着肚子漂在水中,早就死透了。说实话我是没什么感觉,又不是我在养,我跟他商量,不然我等下回来再买只给你?他说不用了,把红金鱼摆在窗台上。
吃过早饭后我出去打篮球,而林追则在家复习准备二模。校队在五月中旬有个市联赛,周末学校体育馆不开门,校队队员只能去露天篮球场,由于南方沿海城市天气热,五月上旬气温就到了三十几度,特别是中午,晒得我全身发烫,每个人都热得汗流浃背,索性把上衣都脱了,我也脱,李泽宇看到我的纹身,乐了,哎哟老萧,你怎么纹了把98k?我很高兴,因为这世界上除了我和林追,谁也不会懂这是什么意思。
我直到傍晚才回家,经过水族店犹豫了一下,不过还是没买。
客厅没开灯,我上了四楼,也是一片漆黑,我开了灯,发现林追正躺在地上睡觉,手边还放着鱼缸,里面的红金鱼僵硬地浮在水面上。他醒过来了,立刻献宝似的把鱼缸捧到我面前,露出一个天真无邪的笑:
“你看,林追也死了。”
我忽然有些害怕,我知道红金鱼是被他晒死的——他比我想象中的海妖爱我,也许他真的会为了我去死。
第28章
今天林追去三中二模考试了,没有在学校,我午休没事干就翻题目出来写。我们每天的午休值日班委是固定的,今天星期四,值日班委是郭茹薇,李泽宇说所有值日班委里只有她会记我名字,所以我每周四午休都是缺勤。
“萧琅。”
“到。”
“不许替点!”
“今天我在。”
郭茹薇惊讶地抬头,我和她对上视线,她瞪了我一眼,立刻低头点下一个人,李泽宇贱兮兮地笑,郭茹薇还喜欢你呢。
又来了,李泽宇总说谁谁谁喜欢我,然而我半点都看不出来,比如郭茹薇,我只看出来她死逮着我不放,所有班委里就她最爱记我名字,我他妈真没见过哪个人的喜欢,是给对方找不痛快,如果这就是她的喜欢,那我也太惨了。不过我猜,可能这就是喜欢和爱的区别吧,喜欢有千面百孔,但爱只有一种,他们不会理解的,除非他们在十六岁遇到林追,然而林追已经被我先遇见了,他教会我很多事情,数学和物理的最后大题,化学公式的配平,避孕套的使用,涂指甲油,说谎……至于我爱他,那是与生俱来的自然本能。
考完二模后林追难得放两天假,我要出去练球,就带上他一起去。
我很讨厌夏天——准确来说是很讨厌热天,我总是在大太阳下跑,让自己动起来,这很正常,毕竟球场上每个人都在动,但我必须保持一刻不停地运动,让血液像江河一样循环,沸腾,一旦停止,就会感觉整个人正在无声地爆炸,伴随着被太阳晒得头重脚轻的晕眩感,汗液从毛孔中冲出来,把我闷在一层粘腻的水膜里,这个时候整个世界都被热得扭曲,世间万物都热得要融化了,太阳,地面,篮球,呼喊,空气……所有的一切都令我感到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