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法则(28)
大家其实都记得索炀的好,所以当他找人换班的时候,一个个都举手表示我可以。
索炀是个很敬业的人,他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为了约会换班,不过对生活有所期待确实是一件有点儿可爱的事,因为他在准备赴约的这个早晨,刚一睁眼就觉得心情好到整个人都神清气爽。
九月末,天气很好。
索炀拉开窗帘一眼就望见了浅蓝色的天,空旷干净,高远辽阔。
他站在窗前伸了个懒腰,然后扭头看了一眼摆在桌上的小闹钟。
清晨六点一刻,他打开了窗子。
索炀开窗通风,然后自己进了浴室。
九点钟,他要去赴沈徽明的24小时之约,从今天九点到明早九点,在这24个小时里谁也不知道他们之间会发生什么。
索炀从来不期待浪漫,但沈徽明却在无形之中带给了他很多浪漫。
就比如此时此刻,站在花洒下的他脑子里想着一个人,其实这也是浪漫的一种。
当索炀走出浴室,回到房间,随手打开了音响,自动播放的是他前一晚睡前听的那首歌——沈徽明推荐给他的《Berlin》。
他走到衣橱前,拉开拉门,看着里面挂着的一排衣服,想了半天也不知道应该穿哪件。
他坐到对面的床上,盘着腿发呆,一直到一首歌结束,又开始单曲循环,他突发奇想,拿着手机拍了一张自己衣橱的照片,发给了沈徽明。
索炀问沈徽明:想让我穿哪件?
收到信息的时候,沈徽明正坐在阳台上一边处理工作一边喝咖啡。
他四点多被江同彦的电话吵醒,被迫起来开了个视频会议,会议开完,有些余下的工作要收尾。
他放下咖啡杯,点开那张图片,然后就笑了。
索炀的衣服其实都是一个风格,换下制服的他大都是深色的衬衫,沈徽明想起莫斯科那晚索炀穿的浅色衬衫不在这里面,八成是送去洗了。
他喜欢看索炀穿浅色的衣服,浅色衬得那人更清朗俊逸。
沈徽明没直接帮他决定穿哪件,而是说:约会就要随心所欲,选你最喜欢的。
索炀看了轻笑一声,从床上下来,很快就换好了衣服。
浅灰色的细条纹休闲衬衫,他在里面搭了一件白T恤。
全都准备妥当,时间却还很早。
索炀躺在床上听歌,难得觉得日子如此悠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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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点整,索炀下楼,沈徽明已经等在了楼下。
索炀问:“什么时候来的?怎么没叫我?”
沈徽明给他拉开副驾驶座的车门:“约的是九点,来早了我就应该安分地等着。”
他提前十五分钟就到了,毕竟早高峰时间,生怕堵车迟到。
约会,守时很重要。
沈徽明可不想第一次约会就迟到,那样的话,估计不会再有第二次了。
或许是默契,也或许沈徽明从索炀之前发来的照片中窥探出了什么,两人今天穿得竟然有点儿相得益彰,都是衬衫加T恤,平时向来沉稳的沈徽明也难得穿上了牛仔裤。
两人都是身高腿长的帅哥,身材好,长得好,往那儿一站,路过的大爷都多看了两眼。
索炀上了车,系安全带的时候,问沈徽明:“第一站去哪儿?”
“吃早饭。”沈徽明发动了车子,载着索炀驶出了小区。
在这场约会开始之前,索炀是有做过一些假设的。
他以为像沈徽明这样的人,大概会把行程安排得精致且昂贵,但让他没想到的是,沈徽明带他去的早餐店只是一个老旧小区外面的小店铺,甚至早餐店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白底红字的牌匾上写着——早点快餐。
索炀是有些意外的。
两人站在门口的时候,沈徽明解释说:“虽然看着店小又旧,但卫生条件很过关,放心吃吧。”
索炀笑笑:“我没在意这个。”
他跟着沈徽明进去:“只是不太明白为什么开车这么远特意来这家。”
因为味道特别好?
“因为我从小在这家吃早餐长大的。”沈徽明带着他走到靠窗的位置,拉开椅子让他坐,“你先坐,我去点单。”
索炀点点头,乖乖地坐着等沈徽明。
“对了,”沈徽明问他,“有什么忌口的吗?”
“没有。”索炀说,“好吃的东西我都喜欢。”
沈徽明笑:“不错,至少这点咱们一样。”
九点多钟,早餐店的用餐高峰期已经过去,上班族都已经奔赴职场,就算还有排队点单的也都是打包,堂食的人不多,索炀坐在窗边可以直接看到站在那里排队的沈徽明。
一排的顾客,沈徽明是个子最高的那个。
很显眼。
索炀看着他的背影,看着他耐心地等待着,又看着他接了一通电话打完之后回过头来看自己。
两人对视,索炀冲他笑笑,对方也回应了一个笑容,这简直就像是隔空传情。
沈徽明回来的时候双手端着餐盘,索炀赶紧起身想要去接他,后来一想,似乎没这个必要,于是就站在那里等着对方过来,说了句:“辛苦了。”
沈徽明点了两盘不同馅儿的小包子,一人一碗小米粥,还有几个小菜。
“很朴素的一顿。”沈徽明说,“不过这是我最重要的成长记忆了。”
他告诉索炀:“当时跟你定下约会时间之后就想着必须带你来感受一下,其实味道真的很不错。”
索炀很久没出来吃过早餐了,工作之后因为作息不规律,早餐基本上都是机场的食堂,其实蛮丰盛的,不过坐在这里感觉确实不太一样。
“你就住这附近?”
“小时候住这边,”沈徽明说,“高三的时候才搬走。”
索炀夹了个小包子到自己的碗里,回忆了一下刚刚看到的这附近的小区。
因为沈徽明事业做得很不错,索炀就下意识以为他是个富二代,有家里帮衬着,现在看起来,是自己狭隘了。
“小时候爸妈上班都忙,他们俩都是医院的,经常没空管我,我一日三餐基本上都在外面吃。”
索炀安静地听着沈徽明给他讲自己的事,这种悠闲自在地聊往事的感觉,让他觉得很惬意。
“那时候我家都是跟这店的老板按月结算我的早餐费,”沈徽明想起小时候的事儿,现在依旧觉得有趣,“我起得早就能在这儿吃完了再上学,但学生么,你知道的,根本不愿意起床,经常是打包带到教室去吃,这包子香啊,我每次早自习偷吃包子都被发现。”
索炀笑出了声:“没想到你上学的时候也干这种事儿。”
“你也是?”沈徽明说,“不像啊,我以为你是那种特乖的优等生。”
“我高三的时候跟同学在晚自习偷吃麻辣烫,被班主任逮了个正着。”索炀笑,“所以说,咱们彼此彼此,都够皮的。”
学生时代已经离他们很远了,十几年前的事情了,但互相交换青春期窘迫又可爱的片段时,两人都觉得眼前的人变得更鲜活更真实了。
一顿早餐,吃得索炀不仅填饱了肚子,还心情舒畅,本来前一天飞了十几个小时他应该觉得疲惫,然而,跟沈徽明在一起的时间里他非但不觉得累,还难得的放松。
他想起很久以前看过一个理论,说某类感情其实跟药片有着类似的作用,可以刺激人的某些神经,激活人的某些细胞。
这所谓的“某类感情”,被称作“爱情”。
索炀暂时还不能确定他跟沈徽明之间是证据确凿的爱情,但至少他对这个人是很有好感的,因为好感,所以愿意继续相处。
他们从早餐店出来,已经十点多。
时间过得好像很快,一顿早饭而已,一个多小时已经过去了。
“下一站又是哪里呢?”
“啧,”沈徽明站在早餐店门口伸了个懒腰,然后眼带笑意地对他说,“咱们能不能别那么制式化?这么一问,好像在攻略游戏一样。”
“那我应该怎么问?”
沈徽明想了想说:“你应该这么说。”
他清了清嗓子,试图模仿索炀:“徽明,吃饱了,天气这么好,我们要四处走走吗?”
虽然模仿失败,但他还是逗笑了索炀。
“虽然我说你今天的24小时都归我了,但事实上,所有的时间并不都由我来安排,”沈徽明带着索炀慢慢悠悠地往前走,“一站一站地去完成任务,那不叫约会,约会应该是放松的,随心的,身在其中时突发奇想要做的每一件事组合起来才叫约会。你只给了我24小时,你的时间归我,但是我归你,我可以陪你做任何你想做的事,当然,在这个过程里我也会藏着私心,让你陪我做点儿我想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