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庸风雅录(421)
帐篷早已倒塌,方思慎慢慢走过去,掀开肮脏的油布,底下一堆乱七八糟的树桩子,几样黑乎乎的生活用具,了无生气。
小刘问:“方少要找什么东西?我来。”
方思慎摇摇头。连富海不在了,母亲的骨灰被他迁移到了何处,只怕再无线索。猜想应该不会太远,然而四面莽林,时间紧迫,却又从哪里找起?
洪鑫垚道:“要不……就把连叔葬在这儿?”
方思慎正犹豫,就听小刘一声呵斥:“出来!”
一个灰黑的影子应声而动,蹿出去老远,又停下,回身望着这边,仿佛试探般“汪汪”叫了两声。
方思慎一瞬间心如擂鼓,他猛地记起了连富海这只爱犬的名字:“大花!”
那狗听见这声呼唤,飞快地扑了过来,临到跟前止住势头,围着方思慎转圈摇尾巴,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方思慎蹲下来,伸出手。见它吐着舌头来舔,才道:“大花,你知道连叔常去的地方在哪里吗?”
洪鑫垚看得心酸,又有些好笑:“你真当它是人哪?”
方思慎抬头:“我记得小时候,连叔就养过一条这样的狗,什么都懂。我妈埋在哪里,它肯定知道。”
想了想,站起来,试着往一个方向走。果然,那大狗汪汪叫着不肯挪步。方思慎停下来朝它走过去,大狗转身跑出几步,回头看看,见他跟了上来,越跑越快,跑出一段停下来等等,再接着往前跑。
洪鑫垚跟小刘心中暗暗称奇,赶紧跟了上去。
三个人万分辛苦地穿过一片密集的矮林,看见小小一块空地被一圈杜鹃花树团团围住,明显带着人工种植的痕迹。此时花期已近尾声,自然风干的花朵挂在枝头,还保留着盛开时鲜艳的颜色。
花树当中三年无人打理,杂草长得齐腰深。
洪鑫垚问:“先收拾收拾?”
方思慎缓缓摇头:“算了。咱们不可能常来,而且再过两年,这边很可能也会变成幼林。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无论如何,芒干道都是最美丽最干净的地方,我想,没必要把妈妈带走。有连叔在这里陪着,她应该也不会寂寞。”
小刘从背包里掏出几样东西,拼接一番,拼出三把铁锹。戴上手套,利用锋利的边缘一顿切割,很快清理出一方空间。三个人一齐动手,挖个深坑,掩埋了连富海的骨灰。那大狗好似也知道埋的是谁,围着墓穴呜呜叫唤,音调凄恻。
方思慎拉着洪鑫垚的手站在花树丛中:“妈妈,这是阿尧,我带他来给您看看。连叔非常爱您,我做主请他留在这里,希望您不会生气。”心想:与爱自己的人在一起,永远比跟不爱自己的人在一起更幸福。
返回时以下坡为主,速度比来时快不少。方思慎一路蹦蹦跳跳,简直回到昔日青葱少年时。洪鑫垚看他一会儿勾勾树枝,一会儿扯扯树叶,一会儿弯腰去寻杂草丛中的小花,一会儿跳起来去够灌木枝头的野果,在后边默默咧着嘴笑。
“呀,水葡萄!”一串青红相间的透明小果子递到唇边,“你尝尝,这个不酸。”
一张嘴,连果子带手指都咬住。
方思慎抽了一下,没抽动,脸渐渐红了。水葡萄消失,手指却还被舌头卷着,又湿又热,简直像根正在融化的棒棒糖。
洪鑫垚一手握住他手腕,一手压住后腰,紧贴到自己身前。
“别……”方思慎偏过脸,“火山在前面。”
洪大少哼一声:“他不敢回头。”
方思慎轻轻挣扎:“还有……大花在后面。”
洪鑫垚调转脑袋。果然,那只大狗就在三五米外,睁着炯炯有神的眼睛朝这边看。
被两只狗眼盯着,即便洪大少这样的脸皮素质,也有点儿不适应。
“靠!它居然一直跟着。”
方思慎笑了:“它大概是想送送咱们。”
回到护林队,天色已经变暗。三个人准备上车,那大狗忽然汪汪叫着冲上来,咬住方思慎的衣角不松口。
方思慎犯了难。想起它三年来在森林中的孤寂等待,心里很不是滋味。
“阿尧,有没有办法,带它一起走?”
洪鑫垚想了想:“要不……先放我二姐夫那,等下回方便的时候,再弄到京里。晚月河的房子快好了,正好安置这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