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恋+番外(269)
所以她让我救她。她那样哀求我,痛哭着,求我把她从这无边无际的痛苦里救出来。
而我没有。
我只是,在她即将放弃的时候,拉了她一把,把她推到这个糜烂奢华的舞台上,让她继续踩在刀尖上跳舞,让她活在无尽的黑暗中。
我总以为,我可以帮助别人,我可以拯救别人,我总以为,我帮他们一把,是为他们好,就像我把charlie介绍给尹奚,就像我把程可介绍给vincent,就像我买下这个庄园,求关永平用齐楚当主角,让他带资进组,再给他写了那个聂行秋的剧本。
我照顾肖航,我跟凌蓝秋说,你有资格拥有纯粹的爱情,我们最终都可以幸福圆满,这娱乐圈并不是那么坏的地方。
但是我错了。
我错得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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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躺在黑暗里,天上满天的星星,红尘众生,满天神佛,我们不过是人海中最普通的一个,十年百年之后,一切都将过去,错了的,对了的,都是一辈子。
一辈子,又有多长呢。
哪有那样圆满的故事,哪有这样圆满的结局。
所谓的圆满,应该停在一切还没来得及开始的时候,停在那个雪天,我和齐楚都还没来得及喜欢上对方的时候。
那时候,凌蓝秋还没死,程可还没从学校毕业,赵黎还没有那么喜欢我,肖航还是很听话的孩子。
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我们都不能放手,因为一放手,就会被时间的洪流冲开,互相在对方的生命里死去。
那天,我陪着齐楚唱完晚场,最后一班公交车刚刚驶离站牌,我们提着他的吉他和我的笔记本,在雪天里,追着公交车跑,街道两边灯光昏黄,雪花毫不辟易地落下来,最后我们都跌倒在雪地里,笑得喘不过气来。
也是在那天,我和他一起在雪地里大笑,看着他的眼睛,我想:我怎么会不喜欢这个人呢,我会喜欢他一辈子,用尽所有方法,都要陪在他身边。不管发生什么事,都绝不要放弃他。我要这辈子都陪在这个人的身边,因为只要看着他笑得像个孩子,我就这样开心。
那时的我们,还有无数的未来,还有无数个七年,每一天都是新的一天,在廉价的出租房里醒来,可以看着他练琴,和他聊着天,可以陪着他去演出,等到我们追上回家的十二点的公车,就又是新的一天。
然而。
最后我们都败给了时间。
作者有话要说:明恋到这里,就是真的完结了。
凌蓝秋家的渣男,肉,还有赵黎和其他一些七七八八的,都会放到番外里。
嗯,明恋太费心力了,我要回去写温馨文了。
实体书很快就会有消息的,因为海报早就做好了。要买的好好攒钱吧。
改天再写后记,今天写太多字了。
其实明恋真的是很认真在写,就比如昨天那样喝茶的点,几乎每章都会有,不算伏笔,只是写的时候花了一点心思而已。
就好像我在第一章里面,齐楚问肖林景莫延的生日,是因为肖林要选在景莫延生日的时候辞职。就好像大叔其实早就见过尹奚取掉眼镜的样子。
但是写着写着,就发现太过现实,所以没办法给他们一个好的结局。
不说了,吃饭去。
第133章 涂遥的番外
华天大厦,向来是S城的地标性建筑之一,尤其是那整片面对着外滩风景的扇形玻璃幕墙,更是常常出现在与S城有关的旅游宣传片中。
华天的十一楼,是整栋大楼的首脑所在,自从华天的影视公司从香港内迁到S城,十一楼就一直是华天老总的办公室,无论是以前代聂源管理公司的尹奚,还是如今自己掌权的聂源。
站在明亮的落地窗前,只要随意一瞥,就能把这城市最繁华的车水马龙收入眼中。手边是价值百万的珍贵沉香木盆景,办公室里陈设的是富贵大气的紫檀家具,连墙上挂的画,也是明清文人的写意山水。
呆在这个地方,难免让人有点睥睨这座城市的感慨。
此刻,站在这个落地窗前的,却是这个城市最炙手可热的新星。
“如果你只是想要个负责的经纪人,我随时可以安排个新的……”说话的,是坐在紫檀太师椅上的中年人,毕竟是聂家家主,再怎么为了自己纵容的晚辈放低姿态,还是让人有一种“赏赐”的错觉。
涂遥转过了身。
他最像涂娇娇的,并不是轮廓,而是眉宇之间那股游戏人间的神态,看什么都是懒懒的、审视的,似乎这世界上没有东西能被他看进眼睛里。表情越轻浮,姿态越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