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梦令(248)
周子轲的嘴唇微张开了,有烟雾从里面冒出来,弥散进黑夜里。卷烟夹在他手指缝间,火星慢慢又烧上来。
“你在哪呢,”周子轲说,大概根本没注意身后艾文涛的靠近,周子轲心情明显并不好,“你到底什么时候回来……”
王宵行在前头开着车,载着他的乐队同伴。他们已经驶离了巴黎,再有三个多小时就将抵达巴塞罗那音乐节。
汤贞坐在副驾驶上,他是一大早才从《罗兰》中国制片人方曦和那里得到许可的。方曦和叫他好好出去玩,到了音乐节里要小心一些。汤贞打开车窗,他望见了旷野上的夕阳,汤贞对小周一再保证:“我尽早回去。”
音乐节主办方为西楚乐队一行人准备了贵宾套房,酒店窗外,漫山遍野已经铺开了密密麻麻五花八门的帐篷——成千上万的歌迷、粉丝已经驻扎在了那里。
鼓手小马推着设备,随着工作人员在酒店狭长的走廊上走。走廊两侧墙上挂满了照片,尽是过去几十年在这里住过,在音乐节上演出过的老牌摇滚明星的珍贵留影。
“阿贞每天到底给谁打电话呢。”小马嘟囔。
贝斯手背着乐器走在前头,他抬头打量身边每一张照片,还问主办方,他们的照片是否也会挂在这里。
键盘手在后面告诉小马:“给那个梁丘云吧。”
“谁?”小马问。
吉他手从旁边道:“和老王一起上过报纸的那一个。”
*
王宵行对梁丘云了解不多,印象最深是汤贞有一次提起,中国有很多古怪的姓氏。“我的搭档叫梁丘云,”汤贞对他讲,“他姓梁丘。”
“还有这种姓。”王宵行一笑置之。
所以当小马问王宵行,阿贞是不是成天给一个叫梁丘云的人通电话的时候,王宵行第一个反应,那是谁。保镖带王宵行迈着楼梯上台,山野上人潮汹涌,人站在舞台上,根本分辨不清台下那一张张疯狂的面孔。王宵行沿着舞台边来回走了两圈,他认出了还待在观众中间的汤贞。
人们都说,西楚的成功,归根结底是王宵行个人的成功,是孤独脆弱不成熟的男性魅力,和近乎虚无的领袖气质交织在一起的成功。他确实是这支来自东方的摇滚乐团的灵魂人物。王宵行有一副足称英俊的外表,五官深邃得有些突兀,在舞台上极富有辨识度。他握着麦克风每个随意的表情,他伴着节奏、鼓点做出的每个即兴的摆动,仿佛他整个人都是这些出自他笔下的音符的一部分,每个细胞都在为之吐纳呼吸。
舞台上的王宵行有时显得无情、残忍,有时又表现出叫人难以理解的狂热、痴迷。他爱他的歌迷,又恨这些为了他,为了他的乐队而疯狂的人。他会像个醉汉握着麦克风,追问离去的恋人为何不辞而别,有时又羞怯得如同这是第一天恋爱,他嘴唇贴近了麦克风,像亲吻一个女孩:“我的父亲是个浪荡歌手,但我也想做一个可靠的男人。”
他的歌词里有不少脏字,有时粗鲁得不堪卒读,又有为数不少的童话诗篇,那笔触温柔恬静,根本不像王宵行的手笔。他有时在台上怒吼着人生充满欺骗,处处是众神踏下的陷阱,有时又在台下女歌迷手举着的孩子面前露出微笑,他握着话筒唱道,我多想回到小时候,妈妈从未欺骗我。
王宵行好像是长不大的,他有一颗赤裸裸的童心,那颗心脏在现实世界被撞击得鲜血淋漓。而他无疑又长大了。他的歌里充满了矛盾、痛苦、煎熬、困顿,这些东西与他现在所享有的金钱、名气与巨大的商业成功格格不入。
新城影业为汤贞指派了一名工作人员,正从机场赶来。汤贞独自一人站在后台,听着周围许多人喋喋不休,语速飞快讲着听不懂的语言,他们是为王宵行来的。汤贞手心里还抓着他的手机,手机屏幕亮着,是有通话一直在继续。西楚的经纪人过来拿给汤贞一支麦克风:“汤贞老师,上去吧。”
“我……”汤贞说。
他站上过那么多高级别的舞台,面对再严苛的表演要求,他都能妥善自如地完成,眼前只是一个音乐节,他实在没必要紧张。
“宵行他们都在上头呢,您就当跟着宵行去玩吧。”经纪人笑道。
这里是无所谓出错误的,因为所有人都在放松,在释放他们自己。
新城影业那位工作人员终于赶到了现场,他抱着怀里的公文包,手腕上胡乱系了一条音乐节腕带,遮住了腕表。他西装革履的严肃打扮,与这里欢呼、歌唱、哭喊的气氛格格不入。“我怎么看着,和邪教现场似的。”他面色苍白。
西楚的经纪人在一旁听见了,笑了笑。
那位工作人员伸脖子到处看,在这群山遍野的妖魔鬼怪中间,他问:“汤贞老师上哪儿去了?”
现场吵得很。“什么?”西楚的经纪人大声问。
“汤贞老师现在哪儿啊??!!”那工作人员也喊道。
王宵行手握着话筒,随着小马的鼓点,王宵行仰头大声吼道:“阿贞!”
仿佛这座大山都在静静聆听这个名字,似有回声。
周遭音乐忽然全静了下来。
那位新城影业的工作人员紧张抱着自己的包,丛林中的寂静易使人不安。
鼓点很快又汹涌地回来。那工作人员受不了了,伸手捂住自己耳朵,他问西楚乐队的经纪人:“你们要让汤贞老师演出到什么时候?”
经纪人听了半天,答道:“看汤贞老师什么时候愿意下来!”
“什么??”
“得看他自己,愿不愿意!!”
王宵行在这届音乐节上的最后一首歌,是前段时间刚发行不久的单曲《巴黎醒之钟》。一共只有两句歌词,王宵行拿起吉他,现场即兴演奏,只有汤贞手里有麦克风了。
王宵行像个疯子,小马的鼓槌也放下了,只有他还在浑然忘我地独自演奏。汤贞握紧了麦克风,跟随着他的旋律开始唱第一句。听众们在台下,只听得王宵行的吉他忽然缓了下来,仿佛止歇的瀑布,是神听到了人的声音。汤贞的唱腔起初飘忽不定,如风中枯叶,破碎支离。一叶纸船,卷入了惊涛骇浪中。
汤贞一度辨认不出自己的声音,他不知道自己正在做什么,也忘记了这是何年何月何地。他还握着一支麦克风,连这最熟悉的老朋友都变得陌生。他还在唱歌,心跳一下下地鼓动,他听到王宵行吉他那尖锐的失真的颤音,穿透他的耳膜,如同群鸟的嘶鸣。
*
“汤贞”二字构成了一个巨大的商业概念,宛如一尊钻石雕像,被高高捧在天上。而真实的汤贞——那个商业概念中生活的还只有二十一岁的灵魂——在王宵行眼里,他显得渺小而年轻。
汤贞从下了台就筋疲力尽,他在台上喝了点酒,甚至没注意看台下观众对他们“胡作非为”的反应,他把观众给忘了,在过去这是大忌讳。汤贞在一种无法接收到外界讯息的状态里亦步亦趋下了舞台。等他平静下来,清醒过来,他已经和王宵行坐在卧室里,外面在开派对,只有里面还清净。
数不清的声音在一墙之隔的外面欢聚,彻夜歌唱,亲吻,弹琴。汤贞低头捂住自己的脸。
他其实并不会唱歌。他擅长表演,擅长控制自己的嗓音去完成那么多角色,可他并不擅长像王宵行和他的朋友那样,去释放,表达自己。
“我刚刚在台上有没有犯什么错?”汤贞忍不住问王宵行,难掩他的忐忑。
王宵行在他身边坐着,莞尔:“能犯什么错?”
汤贞一愣。
“观众挺喜欢你的,台下反应也不错,”王宵行一双手盘在胸前,可能是看汤贞实在悬着一颗心,他便说了两句安慰,“所以可能一会儿就会有人破门而入,用各国语言向你表白,疯狂想要吻你,热情地往你身上爬,拉你去参加性派对,甚至给你生一对儿双胞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