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紧这只小和尚(4)
“这个……我只有小名,你就叫我哥哥吧。”于笑轩双眼放光,他决定这孩子只要叫一句哥哥,他就在他那两坨肉肉的脸颊上啵一个。
毕空从没有叫过别人哥哥,只会叫皇兄,还颇觉得好玩:“哥哥。”
笑轩穿来十年,从婴儿长到小痞子男孩儿,有史以来第一次感觉心都化了。
“哥哥,对面楼仙宫是什么样的地方?”
“很大,很安静,很优雅。”
……的反义词。于笑轩真诚地胡谄。
“那他们欢迎和尚去吗?”
“当然欢迎!”
……欢迎个屁。
“那他们也会来大开寺吗?”
于笑轩猛点头,开始了洗脑生涯:“我和你说,大开寺和楼仙宫的关系特别好,小孩们中秋节互相送月饼,春节一起放鞭炮,夏天一起游泳。”
于笑轩这次没说谎,只不过没说完整。
中秋节互送长毛了的月饼,春节一起把炮扔到对方脚边炸彼此,夏天……呵呵,于笑轩三岁的时候就直接被某个八岁的和尚推到冰冷的河流里,差点没溺水死掉。
可怜小小毕空,没有读心术,笑轩说什么他就信什么。他被笑轩描绘的美好有趣的两教勾了魂,之前家道中落的伤感跑得一干二净,微微张着小嘴全神贯注地听笑轩满嘴跑火车。
一直到暮光掠进纸窗,笑轩才在无朝大师的催促下和毕空道了别。
无朝身后的僧人冷眼瞧着毕空依依不舍地送走混世魔王,单眼皮都要瞪成双眼皮。
无朝笑睨了他一眼:“如何?”
僧人双手合十,低头:“师父高明。小殿下绝非池中之物。”
这两僧人也陷入了自以为是的怪圈,他们若是知道了笑轩都和毕空说了什么,恐怕就不会这样沉得住气,绝对会跑对面去把他扒回来,押着他给佛祖磕头再抄几百遍佛经道歉。
此时此刻的永安宫里并不平和,女皇年仅五十,却已两鬓斑白,黑发掺着白发垂到地上,她半躺在榻上,手执一卷,身边一左一右两个面首端着果盘。
“陛下三思!”
偌大宫殿空荡荡的,回响着男人的磕头声,他额头已经磕出血,女皇无动于衷:“许卿不愿起来,是在威胁朕?”
许治惶恐道:“臣不敢,只是陛下此举……臣愚昧,虽万死犹不敢应。望陛下三思,您只有乐王了,若是把乐王名字剔出玉碟,这大平江山……臣愿死,也当不得这断送江山的千古罪人!”
说完这话,两朝老臣颤抖着俯下身子,朝服再也隐藏不住他身子的单薄。话已至此,她如果执迷不悟,他除了死,就再没有别的路可以走了。
只是去了地底,愧对先帝!愧对战死沙场的将军士兵们啊!
女皇端坐挺直本佝偻的背,毫无血色的唇轻启:“乐王在边陲私养两万士兵,这还不足以构成罪名?那许卿说一说,如何才是造反?皇子犯罪于庶民同罪,这话难道是儿戏?”
许治浑身一颤,好像终于燃尽了的枯烛,心如死灰:“陛下,臣身体病弱,不能再侍奉陛下,请求告老还乡。”
女皇冷笑一声:“不必了,去天牢等着你的乐王吧。”
“臣……遵旨。”
最后一声磕头落在血迹斑斑的地上,最后一声声响传到敞开的宫门边,一群穿着朝服的臣子都塌了肩,垂下了头。
一意孤行,若非圣贤,必为暴君。
第3章 第三章
笑轩卡着温海真人给他定的门禁时间溜回他的书房,溢满墨香的屋内,笔墨纸砚端端已然摆好了,他只需要装模作样摇头晃脑念念书,握着狼毫笔,届时就能够赢得温海真人的一粒糖奖励。
一粒糖对二十岁的成年人来说,很幼稚。
但一粒糖对二十年的孤儿来说,也很甜。
甜得他哪怕掉光了牙齿都想天天吃,吃十辈子大约都不会腻。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再厌恶装神弄鬼,再讨厌跳大神的和秃驴们,他也会安心在楼仙宫里住着,扮演着温海和于浩的神童小儿子。
笑轩书里一个字都没看进去,屋门忽地被人推开,然而进来的人并不是温海。
一个穿着道服的瘦高个端着素日里温海端着的饭菜盒子,恭恭敬敬放在他桌上,瘦高个身后还跟了个小跟屁虫,是笑轩忠实的小迷弟之一,正擤着鼻涕挤眉弄眼地看着他。
“我娘呢?”
“呔,大哥你都不看看我!”鼻涕精撒娇,扭着圆滚滚的身子过去缠住他一只手臂。
笑轩习惯了这个黏人精,还是不理他,这人越理他越来劲,硬是能活活折磨死人。
“真人说晚点过来,近些日子宫里有大事,我瞧宫主和真人最近忙得很。”
笑轩撅了小嘴,温海以前从未忙成这样过,也不知这些日子那女皇陛下是想如何,把最器重的孙儿送去当和尚,现在又不知道在捣鼓什么东西。
“那好吧,你告诉她别太累,好好休息,不用来看我了。”笑轩委屈地托腮道,“对了,我怎么看你眼生的很。”
瘦高个还没开口说话,鼻涕精就献殷勤了:“我来说我来说!他是金陵的天安台送来深修的弟子,叫琼意!”
瘦高个垂眸点头,他模样本就极为清秀,这样子更是显得温顺无比,好似一块冬暖夏凉的琼玉。琼意这个名字真是太合适他了。
笑轩很喜欢这个新来的,就是看不惯他浑身上下露出来的自卑气息,这人气质已有玉的温润,如果再来一点儿明月的疏朗,可就完美了。
“你认字吗?”笑轩的手蠢蠢欲动。
鼻涕精一听这话,两眼发光,扒拉着他大哥的衣服,几乎一整个人都要爬到笑轩腿上坐着:“大哥是要给他写字吗!”
笑轩笑着点头,鼻涕精激动得手舞足蹈,立马去扯琼意的衣袖,兴奋得好像中了几百万元宝的大奖。
琼意面色为难:“我认不得太多字。”
“无妨。”笑轩展开宣纸,鼻涕精很会来事地给他研墨。
他生前就是玩艺术的,画个画题个字,至少看上去志趣高雅,可惜就可惜活错了时代。在那样科技发达娱乐至死的时代,他全身心投入艺术,不懂得营销手段,注定了只能两袖清风穷到死。
所以穿越到这个文人墨客多如牛毛的时代,他宛如到了天堂。
“意气风发”四个大字龙飞凤舞留在了宣纸上,笑轩卷起快有他半个人高的宣纸,递了过去。
琼意展开一看,神色略有所动,他看懂了。
鼻涕精盯着那看不懂的字,就差没流哈喇子了,可怜兮兮地缠着笑轩:“大哥为什么给他写字,我也想要啊……”
笑轩哼哼两声:“等你识字了再说。”
鼻涕精只好又拍马屁,转过去叉腰和琼意道:“你可知道这字,咱们道观多少人想要吗!我大哥的字,你一定要好好收着!”
笑轩捂住了他的嘴。
“谢谢你。”琼意眼里掺着温柔,嘴角弯起的弧度是那样好看。
区区四个字给他的震撼是言语难以形容的,笑轩的字虽然好看,但毕竟只是个孩子,多少缺了点味道。真正让他震撼的是笑轩为他写下这四个字的目的,这个有些痞的小少爷心思缜密得他难以置信。
意气风发么……可他就是天生的贱骨头啊。
琼意没说出心里话,而是真诚地道了谢。人各有命,他注定只能是贱骨头一把,但笑轩不同,他笃定他眼前的这个孩子日后一定能成为大家。
如此气度、如此性格、如此才华……是什么样子的时代才可能会能埋没掉这样的人啊?反正,他相信他的大平是不会的。
琼意走后,鼻涕精小孩儿留了下来,委屈地把头埋在他大腿上,蹭了蹭,闷声道:“大哥一点都不喜欢我。”
笑轩夹了一块红烧肉给他,鼻涕精撅着小嘴吃了,继而又埋在他腿上,控诉:“那个人长得好看又如何,他都十七八岁,等大哥长大他都老了!我还年轻,我就可以一直陪着大哥!大哥不给我写字,给他写字,我真的委屈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