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鸣被他这反应吓得不轻,拼命挣扎,余光却见刚才和他一起开玩笑的几个男生早就躲开了。他心里暗自骂娘,嘴巴却还是继续犯贱:“你妈的,你打老子!?”
余情像听不见似的,死命按住他,不准他逃脱,使出了全身力气。他像疯了一样嘴里不断念:“我没朋友……?!我没有朋友?!……谁说我没朋……友?没人想和我做朋友?!……”
钱鸣被他按在地上再也挣脱不能,从这个仰视的角度他可以清楚地看到余情眼里的狠厉,闪着光,和平时判若两人,像是真的可以杀人一样,他感到丝丝害怕。但是他还是继续说:“我说得……不对吗?!”
他喘了一口气:“神经病就活该……没朋友!”
余情怔了一瞬,骤然失去了所有力气,钱鸣感觉到身上力气的减弱,立马蹦了起来,把余情踢到在地,像胜利者一样居高临下地说:“怎么样,余情,我说对了?因为你神经病,所以没人和你做朋友,你就算哪天死了都没人知道!”
说完便马上跑出教室,准备向班主任主动认错。他在心里自然是不会觉得自己哪里不对了,但为了避免被班主任知道这件事而找麻烦,他还是决定展现一个良好的态度,反正老师们都肯定会偏袒自己,毕竟相比发挥不稳定的余情,他以前的实力和稳定的成绩大家还是有目共睹。
余情跌坐在地板上。
我没朋友吗?
因为我是神经病,所以我没朋友吗?
我还是有朋友的……他们不是我的朋友吗?
他们是吗?
他们又是谁?
余情机械地抬头看了一圈周围,发现所有同学都或直白或暗自在盯着他看,却没有一个人伸出自己的手想把他扶起来。
他们……应该不是我的朋友吧。因为我是神经病,我是没有朋友的。
余情垂下了眼睛,看向地面。
因为……我是个神经病。
这是我的错吗?我想这样吗?我也不想这样的……他说得对,说得对,我就算死了,也没有一个人在意过。我就算死了,也没人知道……是这样的,是这样的。
余情看着地面,双手慢慢成拳。
是这样吗,是的,好像是没有问题的。
是这样的,没有问题,我这样很久了,可是他们都说我没病,我妈说我是自己在吓自己,说我是压力太大,我是没问题的。
是这样的,没问题的,这种事情,在除夕那天之前,都是没问题的……
可是我在除夕那天,打了一通电话。
在我想死的时候,我打了一通电话,我没想到过电话那边的人会接,我只是想体验一下这个无聊透顶的世界的冷漠,我是真的没有想到,会有人接那通电话。
可是那个人接了。
那个人还知道他想死。所以,这个世界上是有人知道他想死的。
那个人还又接了他的电话,还很温柔的对他说,新年快乐。
那个人还给他讲了很多道数学题,还请他喝了很多次奶茶,还警告他,不要抽烟,有害身体。
那个人还问他,他最喜欢太宰治的哪篇文章。
那个人叫……
余情一手撑地,缓慢地站了起来。
“我……我有朋友,他叫……季臻。”
他以只能自己听到的声音,缓慢而坚定地确认着。
余情往教室门口走去,同学们看见他这个样子都自动让出了一条道,不敢招惹。
此刻已经没有了绵绵细雨,天已经完全放晴,强烈耀眼的阳光强势地穿过厚厚的云层,洒下一片光斑。
余情跑了起来,跑出了教学楼,往理科楼那边跑去。
他穿越了市一中文理科楼中间隔着的那片气味潮湿,光线斑驳的大树林,逆着下课的人流,往季臻的教室里挤的时候,心跳格外剧烈。他知道自己此刻在做些什么,打人、逃课,他知道他不应该这么做,他应该时时刻刻讨好众人。“可是我不后悔。”他在心里说,他在心里告诉自己,他一定要去确认一件事。自己一定要见到他,在此时,在此刻,他很需要他。
“喂?余情,怎么了?”
“我在理科楼楼下,你能出来一下吗。”
“好,你等一下。”季臻也没问他为什么,他丢下正在和洛阳出招的五子棋,匆匆地跑出了教室。
季臻见到余情的时候,余情还有点愣愣的,但是眼尾的红润和明显的喘息声暴露了他刚才强烈的情绪波动。季臻没忍住凑上前去抱了他一下,但很快就分开了,温柔又克制。
“好啦,”季臻搭着余情的肩膀,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小作家,逃课去喝奶茶吗?”
余情没有说话,季臻就在那自顾自说:“走啦,喝奶茶会让心情变好。”边说还边带着余情往校门口走。
“季臻,”余情突然叫了一声他的名字。
“嗯?”
“我有病。”
“不要这么说自己。”
“你知道Black dog吗?”
“知道。”
余情依旧没有什么情绪波动:“刚才我和我班上的同学打架了。”
“你很好,”季臻说:“你是个很好的人,你不会无缘无故打架,所以肯定是他惹了你。”
余情突然感觉鼻子有点酸意。“嗯,他惹了我。”
“所以,这就不是你的错,你不用太在意。”
“嗯。”余情掩了掩自己泛红的鼻尖。
“别人惹了你,你当然要报复回去,这是很正常的。当然,如果你打不赢人家那还是算了。”
“嗯。”余情的声音已经带上了些鼻音,有些模糊不清。
季臻像是没察觉到他的情绪变化,揽着他的脖子过了马路,继续说:“如果你打不赢人家,你就不要打,但是你可以请外援。”
“嗯?”
余情一转头,就对上季臻含笑的眼眸:“比如我。”
第16章
季臻把余情带到了奶茶店里,帮他点了一杯自己的同款奶茶之后就叫余情好好地坐在位置上,自己则跑去了旁边的甜品店买了鸡蛋仔。
等季臻买完回到奶茶店的时候,发现余情正趴在吧台边写着什么东西,店员姐姐笑着看着他,好奇地问:“这个谁写的呀,你吗?”
余情摇了摇头:“Raymond Carver。”
店员小姐姐重复地念一遍这个名字,确认道,“是雷蒙德·卡佛吗?”
“嗯,”余情写完最后一笔,补充:“是《爱这个字》。”
站在门口的季臻:……为什么我甚至不知道这个人是谁?!
店员小姐姐十分温柔地点了点头,就看到季臻此刻站在门口,一副受了打击的样子,感到有些迷惑和好笑,“季臻,进来哇,站着干嘛,难道你现在为自己的逃课行为感到害怕准备再跑回去认错上课了?”
季臻笑着走近余情,认真地回答:“当然不,有人等我呢。”
余情已经调整好了情绪,现在一看见季臻整个人又变得有些紧张,他把他写的那张纸扣了过来,端正坐好,看着季臻,不知道为什么有点不知所措,“你……买好鸡蛋仔了呀?”
季臻点点头,店员姐姐笑着插嘴:“季臻有时候真的很像个小孩子。”
余情深有同感地点头:“对,喜欢喝奶茶,喜欢甜品,还讨厌抽烟。”
季臻:“喂喂!”
紧接着余情飞快地塞给了他一张纸,从吧台椅上直接跳了下来,清了清喉咙,对季臻说:“这个给你,我先回去了。”说完便带着他的那杯奶茶很快地离开了奶茶店,颇有点落荒而逃的样子。
季臻看着自己手中刚才被强塞的纸和空荡荡的吧台,确认这是余情刚才写的那张纸。
他缓缓展开,看了良久,终是憋不住唇角的笑意,眼眸里像是盛满了星星,极力按耐着自己的激动和喜悦,拿出手机,编辑短信:
“余情,你是不是有点喜欢我?”
.
“但爱这个字——
这个字在逐渐变暗,变得
沉重和摇摆不定
并开始侵蚀
这一页纸
你听”
第17章 (完结)
季臻焦灼而耐心地等待着余情的回复。
“我不确定。”余情回复,“但是我想是的。”
余情接着发:“也许我们可以等到高考结束之后再谈这件事。”
季臻的嘴角一直没放下来过:“那我现在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