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心+番外(133)

翁格的伤太重了,延误了最佳救援时机,送到手术室没几分钟就断了气。其实他在飞机上就心脏骤停过一次,只不过为了安抚翁达晞,他刻意撒了谎。

苏奕撇过头,深深叹了口气。

救回来又能怎样,跨国的毒枭几个是能有好下场的?不是在监狱中安度晚年,就是送法场枪毙,左右他都是一个死字。死在手术台上,好歹还能全了个体面。

就是苦了那个孩子,背负的骂名和口水足够淹没翁旭这个公众人物了。

翁旭躲在家里不敢出门,自己的父亲是一名毒枭,这让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翁家这艘大船,彻底触礁翻船了,再没有扬帆的可能。

父亲死了,哥哥受了重伤,偌大的翁家只剩下他一个人了。楼上楼下空荡荡,很快连这座别墅,都要被查抄了吧?

他呢?

还没站起来就被打了下去,一次次,希望终于破灭,他再也没有将来了。

***

翁达晞这一觉睡了很久,从冬之凛悲睡到夏之炽燎。他做了一个长长的梦,梦见白杨和翁格带着他在海边玩。海浪一波一波的打在他脚踝上,冰冰凉凉,舒服极了。

头顶的烈日当空,刚还熙攘的沙滩上一个人影都没有了。翁达晞疑惑的回头,见到太阳伞下的白杨和翁格在朝他挥手。

“爸、妈。”翁达晞拎着鞋子朝他们跑过去,“他们人都去哪了呀?”

翁格见他玩的满头大汗,拿着帕子给他擦头上的汗珠,“他们呀,都回家了。”

他的小脸晒的红扑扑的,喉咙里口干舌燥。

白杨递给他一杯果汁,温柔的望着他笑。

“我们也该走了。”她指着海岸线上的落日,脸上一派淳静,“夕阳快下山了呢。”

“可是我们今天还没拍照呢。”翁达晞拉着她手撒娇道:“妈妈,你今天的沙滩裙真美,我们拍完照再走吧。”

“好,我们拍个全家福。”翁格拿出相机,用三脚架立在了不远处的沙滩上,大笑着朝他们娘俩奔过来。

翁达晞比着剪刀手说:“一二三我们要喊茄子哦。”别人都是这么拍的,他也要。

“一、二、三,茄子。”

画面定格,只有翁达晞一人比着剪刀手喊了茄子,咧着嘴笑的灿艳如花。白杨和翁格站他身旁,一人一边,亲吻着他的脸颊。

翁达晞有些不满意,嘟着嘴说:“你们都没看镜头呢,要重拍。”他嘴上这么说,可是心里乐开了花。

“拍完了,我们要走啦。”

白杨的碎花沙滩裙被海风吹的飘舞起来,翁格绅士的牵着她的手往海滩走去。夕阳的余晖洒在二人肩头,像是给他们镀上了一层金,绚丽又虚幻。

翁达晞捧着相机追在他们身后,眼巴巴望着他们越走越远,焦急的大喊:“等等我。”

白杨牵着翁格的手优雅的舞出一个圈,像是在跳海上芭蕾。她脸上始终挂着迷人的微笑,舒服的让人喟叹,“阿晞,爸爸妈妈真的要走了。听话,你要好好的哦。”

“你们要去哪?”翁达晞抬腿奋力的追赶他们,可他们朝着海里越走越远,他怎么也追不上。

“带我一起走啊,爸爸,妈妈.....带我一起走。”他追的好累,憋闷的胸腔快喘不过气来。前面的两人只剩虚虚的背影了,翁达晞听到翁格对他轻语道:“你得留下来,有人一直在等你。”

谁?谁在等我?

“阿晞,快回来吧。”一道磁性的嗓音在低低唤他,轻柔的仿佛贴在他耳边。

似是他的呼唤终于起到了效果,沉睡的那个人听到了,紧闭的双目有了反应。

良久,漆黑的眸子慢慢睁开了。

苏源邑望着床上醒来的人,一时间不知该作何反应。他僵在原地,以为这是一场幻觉,怕他一眨眼的功夫,那人又睡了过去。

他等了太久太久,枯竭的希望被现实一次次摧毁,再也经受不住任何考验。他的感官神经像细细的柳条,稍微大点的风都能拦腰折断他。

短短的沉默后,他终于迈开了僵硬的腿,一步一步朝床头靠近。他蹲了下来,握着他的手再三确认:“宝宝,宝宝,你醒了吗?”

翁达晞不知道自己醒着还是睡着,他的眼前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到。可耳边却能清晰的听见那人的声音,如此熟悉又窝心。

“阿邑,是你吗?”他沙哑着嗓子,很久没开过口,导致他说这五个字用了很大一番功夫。

苏源邑激动的快跳起来了,这不是他的幻觉,他终于醒了。

睡了整整七个月,他终于醒了.........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追更!

☆、终章

躺了太久,全身的关节就像被融化在了一起,比初生的婴儿还不如。翁宝宝没法像婴儿一样瞪着脚大哭大闹,只能做个眼盲的美男子。

时间对于他来说太过奢侈,白天黑夜,暖阳冷月,都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陷入一片黑暗世界中的人,能干什么?

等投喂。

他的计时方式就是每顿饭,早饭、中饭、晚饭,没有宵夜,会长胖。

苏源邑尽心尽责的亲自上阵,任劳任怨的连他家保姆都自愧不如。这哪是照顾媳妇儿,跟养个小孩差不多了。

直到翁达晞出院那天,他憋在心口的话终于问了出来:“阿邑,阿旭和爸爸呢?”

他们怎么从没来医院看过他,虽然眼睛看不见,但他耳朵可以听。他的同事好友,每个人都来医院看过他,为什么他没有听到过那两人的声音?

苏源邑绕到他轮椅前,蹲下身仰着脸看他。即使他的目光没有焦距,但他还是直视着他的眼睛,轻声细语道:“叔叔还在看守所,他的审判还没下来,要等半年后才能开庭。翁旭.......他出国上学了,手续都是我给他办的。你不用担心,他现在很好。”

前一句他撒了谎,后一句都是真话。翁旭躲在家里自杀了,幸亏他发现的及时,否则.......他更不知该怎么和他交代了。

八月的风吹在人身上带着烈日的灼烧感,沿海城市的空气潮湿闷热,能把皮脂下的油层吸出来。薄薄的T恤贴在皮肤上,很快就被薄汗氤氲了。

翁达晞摸到他的脸,顺着五官移到鼻子上,轻轻捏了捏,“撒谎的孩子,鼻子会长长哦。”他嘴笑勾起个淡淡的弧度,笑意只浮在鼻子以下,“他在梦里跟我告别了,是笑着走的。”

那张全家福被他牢牢锁进了心里,刻在了灵魂上。

即使他的灵魂,已经残败不堪。

他们一家三口应该团聚的,可是他得留下来。他舍不得眼前的爱人,还有落在他肩上的责任。他得带着弟弟走完这一生,这是他答应了爸爸的。

苏源邑几度哽咽了,他抓着他盈盈一握的手腕,笑着问他:“宝宝,我们回美国吧,好不好?”

“好。”

***

安德森最近非常忙碌,他得把小洋房从里到外重新布置一番。拆掉所有台阶,撤下所有尖锐的物体,房间里得铺上厚厚的绒毯。不仅如此,他还把外面的大草坪改成了个室外花园,种上了翁少最喜欢的花。

“哦!小家伙,你不能吃那些花,你的老板会生气的。”安德森火急火燎的把屎壳郎从花园里拽了出来,累的他额头上出了一脑门子的汗。

屎壳郎是一只专业的金毛导盲犬,它是个女儿身,却长了颗男儿心。它每天的工作除了带翁达晞出去遛一圈,其余时间都是在花园里肆意摸鱼。

反正它的老板也看不见。

它每天都能把自己身上玩的很脏,专心工作她不行,调皮捣蛋她最会。所以翁达晞给她取了个符合她形象的名字——屎壳郎。

又脏又臭。

屎壳郎很怕热,最喜欢的事就是老板给它洗澡了。但今天老板不在家,它有点兴致缺缺。老板一个星期总有好几天要出门玩,还不带上它,有点不够哥们儿。

它是个工作犬,不工作是没有灵魂的,会被隔壁的哈士奇杰西卡笑话。

门口传来汽车引擎的声响,屎壳郎唰一下就从安德森手里蹿了出去,奔向了车门边。

它的老板回来了。

苏源邑刚打开车门就迎上了这傻妞的目光,他头有点疼,“嘿,屎壳郎,你这么脏,你的老板会嫌弃你的。”他非常好心的提醒它。

屎壳郎完全没把他放在眼里,一个劲儿的梭车里那人,嘴里的舌头伸的老长了,哈喇子流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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