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证法医2悬案组(4)
“冬”字未出口,唐喆学忽然顿住声音。林冬的额前有一绺白发,枯无光泽,其间还夹着几根黑灰的头发,看着不像是染的。
“唐喆学是吧?”
鉴于身高差,林冬说话时需稍稍仰脸。只见昏暗的灯光下,他的瞳孔幽如深渊。眉毛被盖在稍长的刘海之下,而眼底那一片青黑,连高挺鼻梁上架着的眼镜也遮不住。他神情疲惫,嘴唇干燥,看起来是个常年缺觉的主。下巴倒是刮得干干净净,离着近了,能闻到淡淡的须后水味道。
不过即便是满面倦容也没能掩盖住那副天生的好皮相,唐喆学觉得这位林组长和某个韩国影星长得挺像。然而他只陪老妈看过几集,完全不知道人家叫啥。
“啊,是!”唐喆学拔直身形。
“进来吧。”林冬低头开锁,推门把人带进屋里。
唐喆学一进屋就傻眼了,这哪是间办公室啊,说是仓库还差不多。按说这屋子的大小该和法医办公室规格一致,但三面墙都贴墙放着铁架,还满地的档案箱,一下子就显得房间里拥挤不堪。铁架上堆着的卷宗大多泛黄破损,打眼看过去,有一些的上面还落满了灰尘。
“你坐那张桌子。”林冬朝房间里唯二的办公桌一指。
唐喆学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搁心里翻了个白眼——那张桌上堆的资料,摞起来比他还高,也不怕塌下来砸着!
“那个……林组长,咱其他组员呢?”唐喆学不抱希望地问。
“就你一个组员,地方这么小,人多了也塞不下。”林冬把背包放到自己的办公桌上,看着眼前那几摞高高堆起,不知道砍了多少棵树才印出的卷宗,又把视线投向唐喆学,“这些案子都结了,你可以把它们送回档案室了。”
唐喆学偏头在林冬看不到的方向结结实实翻出个白眼,心说老子的大长腿和二头肌是为追捕嫌犯准备的,您可倒好,拿我当不要钱的搬运工了是吧?
不过这么多案子都林冬一个人办的?牛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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溜溜搬了一小时的卷宗,唐喆学裹了一身灰。幸得高仁指点,说对街的干洗店可以提供快洗服务。那地方天天洗警服,甭管多脏,就是沾上血了,俩小时也能取。
林冬不吃午饭,唐喆学只好自己去食堂吃。碰见罗家楠,赶紧揪住人家倒苦水。唐喆学比罗家楠低一级,因同在球队打球,关系处得比较好。只不过后来唐喆学被分配到机场那边去了,有几年没联系过,再见着还是觉得亲近。
倒完苦水,唐喆学央求道:“楠哥,快给看看嫂子的照片抚慰一下我失落的心情吧。”
“你不是看见真人了么?”罗家楠翻楞了他一眼。
“嗯?在哪?”
“法医办啊。”
“……”唐喆学无辜地眨巴了两下眼,忽然倒抽一口冷气,“楠哥,你——”
罗家楠挑眉:“干嘛,歧视我?”
“没没没!”唐喆学赶紧摆手,“我就是觉得奇怪啊,我记得你之前交的那个女朋友,她——”
说着,他在胸口比划了一下,那尺寸跟俩小凤瓜差不多大——反正一手包不过来吧。
罗家楠伸筷子打上他的手,瞪起眼:“瞎BB什么?”
唐喆学讪笑,搓搓手拿起勺子,边擓饭边念叨:“也是,高仁看着是挺好的,人也热情。”
“哪跟哪啊?什么就高仁啊。”罗家楠恨不得抽他。
“啊?难道是——祈老师?”
“怎着?你楠哥我配不上?”
“……”
唐喆学觉得自己还是别把实话说出来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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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林冬说过自己十点才吃的早饭,不饿,但唐喆学还是给他带了俩菜包回去。据说这是市局食堂最好吃的东西了,其他的不管炒菜炖肉还是炸鱼,都一个味儿。
经实践证明,确实都一个味儿,怪不得高仁宁可窝在法医办里吃泡面也不去食堂。也有单点的小炒,可等的时间太久,有那功夫不如抓空眯一小觉。警察是个常年缺乏睡眠的职业,尤其是外勤,以至于大多数警员都练就了一身“充电五分钟,续航一整天”的本领。
“组长,你吃个包子吧,还热的。”唐喆学把包子放到林冬桌上。同时他注意到林冬的桌上摆着个相框,里面有八个人,其中一个是满头黑发、笑容宛如邻家哥哥人设的林冬。
正埋首于卷宗的林冬听到他的话后抬起脸,望着塑料袋里的包子,眼神稍稍有些空洞——
“你吃个包子吧,还热的。”
曾经对他无数次说过这句话的人已经不在了,血肉之躯化作微尘,飘散于浩渺的天地之间。
这是那人的愿望,他说:“我死后,不要把我囚困于方寸墓室,将我的骨灰洒向高山和大海,洒向广袤的天地。这样无论你走到哪,我都可以陪在你身边。”
然而英魂已逝,美好的誓言终成泡影。
林冬轻轻吸了口气,憋住眼底的热意,起身将手头的卷宗递到唐喆学面前。
“小唐,听说过‘血手印’这个案子么?”
TBC
作者有话要说:楠哥祈老师高仁客串,我还是好惦着他们的~
杀祈老师父母的人,这本里会有交待,之前那本完结的确实有些仓促
这篇暂时不定期更新吧,注意看微博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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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卷宗日期为二十年前,而那时唐喆学才刚上小学。尽管当时闹得满城风雨人心惶惶,但他确实一点儿印象也没有。
翻开卷宗,赫然映入眼帘的便是张别在卷头的血手印的照片。那是个印在磨砂玻璃上的血手印,细看之下,唐喆学发现这完全不同于他以前看过的案发现场或者现场照片中,受害者留下的血手印。
通常来说,受害者于凶手行凶时产生挣扎,将血迹抓抹到玻璃、墙壁、地板以及衣服等各种地方的情况很常见,多为不规则形状,上下缘均有涂抹拖擦的趋势。但是这张照片上的血手印却完完整整,边缘清晰,好像印章一样地盖在玻璃上。
下面还有四张照片,都是血手印,印在不同的介质之上,全部边缘清晰,犹如印章。
“这不是受害人的手印。”唐喆学对林冬说,“更像是凶手留下的‘标记’。”
林冬点点头:“对,这五起案件,就是靠这个标记联系到一起的,手印的尺寸完全吻合,没有指纹掌纹,就是一个光秃秃的手印。”
“凶手戴了橡胶手套。”唐喆学一边快速翻看卷宗一边提出自己的推测,“二十年前的罪犯的反侦察意识并不高,所以凶手应该是长期、习惯于戴橡胶手套的职业,有可能是医生、护士,或者长期工作在生物、化学、精密实验室的人。”
“继续。”
林冬的眼中凝起一丝微弱的赞赏。昨天方局找他,说要来个人给他做助手,他一开始是拒绝的。首先,除了力气活,悬案组不需要任何人手;其次,他不想再让任何人与自己有瓜葛,以免旧事重演;第三,带新人,他没那个热情。
但是一看到唐喆学的背景资料,林冬又动摇了。唐喆学的父亲是他第一任搭档,说是师傅也不为过。虽然只相处了短短半年时间,可老唐教会他很多作为一个新手所该避免的弯路。鉴于此,他决定接收唐喆学,为期半年。如果对方是块干刑侦的好材料,他将会用这短暂的六个月时间将自己多年积累的经验倾囊相授。
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受害人的背景调查显示,他们之间毫无关联,凶手对受害人的性别外貌也无明显偏好。”唐喆学自言自语了一句,又翻回到前面第一位受害者的资料,修长的手指沿着文件内容逐行下移。再看第二个、第三个,看完最后一个,他抬起头,乌黑的瞳孔中映出林冬期待的表情。
然而唐喆学并没有急于给出自己的判断,而是要求林冬用笔记本电脑调出电子地图。这时他突然注意到,笔记本电脑上的摄像头被拆下去了,取而代之的是与外壳颜色相近的银灰色塑料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