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好看的前男友+番外(48)

作者:青琐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破镜重圆 青梅竹马 甜文 校园 关键字:主角:宋希言,郑自然 ┃ 配角:梁晓飞 ┃ 其它:HE,1V1 宋希言几年前犯了个错——他在同学聚会上喝大了,扬言郑自然死了。郑自然,高中时的班长、学霸,会跳舞,能打架,身高腿长,貌美如花,乃一代校园风云人物。老同学们深感惋惜。几年后,不料郑自然本尊骤然现身,聚会包间秒变闹鬼现场。一时间尖叫声此起彼伏,众人抱头鼠窜,瑟瑟发抖。场面一片混乱。点击展开

宋希言越听眉头皱得越紧,“你等会儿,谁说你强迫我了?”

“你看起来很不舒服,而且……”剩下的话郑自然没说,而且宋希言前天才说不跟他复合,昨天怎么可能会愿意和他滚到床上?这当然不可能,那除了强迫以外,他想不出别的理由了。

话虽没说,但他的神情却告诉了宋希言他心里的想法。宋希言静默了一会儿,也觉得这事儿有点操蛋。但这么让郑自然误会下去也不是个事儿,“昨晚上咱俩都喝多了,这事儿你情我愿,你不用觉得抱歉。”

郑自然有些狐疑地看向宋希言,“你情我愿?”

宋希言没多想,心里还在感叹这事儿之操蛋前所未有,随意点了下头。他这么一点头,郑自然突然看到了一丝曙光,那一脸凝重终于褪去,脸上带了笑意,眼里仿佛有光。宋希言冷不丁抬头,被美色所惑,正要再欣赏欣赏,就听见郑自然忐忑又希冀地问:“你愿意和我和好了?”

宋希言的表情一下子就变了,“你觉得呢?”

表情说明一切,他并不愿意。郑自然又恢复了一脸凝重,“对不起,是我会错意了。”

“对,的确是你会错意了。”宋希言嘴角带起一点讥诮,“我愿意和你做,并不代表我愿意和你复合。我还不到三十岁,怎么说也还年轻,总要解决生理需求的。昨天喝大了,需求旺盛,刚好你送上门了。”

这种说法听在郑自然耳朵里,使得他渐渐皱起了眉。

“不管你是为什么走的,你当年走的时候我求过你,但你还是走了。现在想回来,就不是那么容易了。”宋希言给他下了最终判决。

“对不起,我……”郑自然道歉的话开了个头,但宋希言的发言还没结束。

“不过看在是老情人的份上,我以后有需要的话可以优先考虑你,买卖不成仁义在,咱俩做一双炮|友倒也凑合,毕竟我们当年还算和谐。”

“抱歉。”郑自然沉默了一会儿,起身,“粥快凉了,喝完早点休息。”然后就转身出了大门。

他应该是很生气吧,但他从小到大的修养让他走得很得体,哪怕再生气,也没有做出摔门泄愤的举动。

家里又安静了下来,宋希言坐了一会儿,放下筷子烦躁地抹了把额头,“你到底在胡说八道什么?”

他恨不得一头扎进溏心蛋里,淹死自己。

回了卧室,发现郑自然的几件衣服还散乱在地上。宋希言这才想起来,郑自然走的时候身上穿的衣服很单薄。那样出去会不会冻感冒了,感冒也很严重的。

但现在再追出去也来不及了。宋希言把它们收了起来,打算一起洗一下。放进洗衣机之前,他检查了一遍所有衣服的口袋,郑自然的手机不在,应该是被他随身带走了。钱包还在大衣口袋里,宋希言打开看了看,最显眼的地方是他的照片,刚刚重逢那天他只匆忙看了一眼。

那是他高中时的一张照片,那会儿刚和郑自然在一起不久,出去约会的时候拍的。年轻十几岁的他看起来很青涩,光是看着照片,就觉得一股年轻鲜活的青春劲弥散出来。

这张照片从拍出来就被郑自然收了起来,十几年了,可能已经熬死了好几个钱包钱夹,但还是半新不旧的。宋希言看着十几年前的自己,沧桑无比地叹了口气。

钱包都落在这里了,应该是要找回去的吧?宋希言把郑自然落下的东西收进了床头柜,他没有郑自然的联络方式,只能等他自己来取。

后来他把两人的衣服一起放进洗衣机,按下开关让它自己洗着,又回了床上躺下。他身上还是很不舒服,大概人老了,真的需要有人照顾。

郑自然走后的第一天,没回来。第二天,没回来。第三天、第四天……第十天,串串要出院了,他还是没回来。

宋希言起了个大早,要去接串串回家。对着镜子刮胡子的时候,剃须刀从嘴角那边刮过去,疼得他一个激灵。后来洗干净了脸他才发现,嘴角旁边长了颗大痘。当年青春期的时候都没长痘,到现在老男人一个了,莫名其妙开始冒了痘痘。

老天爷这意思,难不成是想让他再年轻一回?宋希言对着镜子仔细观察着那颗人生第一痘,颇觉新奇。

串串恢复得很好,见了爸爸之后高兴地蹦蹦跳跳。宋希言帮它收拾东西的时候,发现了很多不是自己买的狗粮和玩具。年轻的助理姑娘红着脸告诉他,这是一个长得特别好看的哥哥送来的,每天早上一开门,他就来陪串串玩,串串可开心了。

助理姑娘眼冒桃心,说那个好看的哥哥真温柔,就是每次都很匆忙,玩一会儿就走,待不了多长时间。

宋希言谢过她,带着闺女回了家。

路过小区花园,遇见了陈笙。宋希言原本见他没发现自己,转头牵着串串就想走。奈何闺女不配合,见了西西就走不动道。宋希言赶紧跟它打商量,这么一耽误,陈笙一扭头,就看见了他。

这位略苦逼的追求者看见宋希言那副欲逃之夭夭而不得的遗憾模样,很是无奈地叹了口气,对宋希言道:“唉,你以后别老躲着我了,我不追你了。”

这话听得宋希言眼睛都直了,“真的?你是怎么想开了的?”他这位追求者太能坚持,一年期间被他拒绝了不下十八回,弄得他都怕了。

而此刻这大兄弟终于想通了,宋希言心下十分欣慰。“想开了就好,回头看看,真心喜欢你的人那么多,总有一个你喜欢的。”

陈笙忧愁地看着他,“你表现得这么开心,是不是太伤人了?你以前好歹还会假惺惺地跟我客气几句的。”

宋希言也不知道自己今天为什么突然这么不客气,大概是陈笙放弃了追他,让他感觉轻松了不少。毕竟有个人把注定不会得到回应的感情寄托在他身上,这是一种无可奈何的负担。“你我不可能有结果,现在你终于可以去寻找真的春天了,我当然替你高兴。”

“唉,你又开始跟我客气了。”陈笙无奈道。他看着正在一起玩闹的西西和串串,忽然对宋希言说:“过年那会儿你给我送的特产挺好吃的,前些天我外婆从老家寄过来一包小吃,本想给你送点,刚出电梯就看见一个男人从你家气呼呼地出来。他穿得挺少的,衣服还有点皱,我就觉得不太对。想了想也许你们刚吵过架,可能是我不好掺合的情况,所以没有敲门。”

“嗯。”宋希言应了一声,有点走神。听起来,陈笙是遇见郑自然了,所以,这是他放弃继续追自己的理由?还有就是,陈笙都看出来郑自然穿得少了,那就是真的穿得少,会不会感冒?

“我发现你跟我聊天的时候总是走神。”陈笙的声音唤回了他的思绪。

宋希言歉然道:“抱歉,想起点别的事。”

陈笙并不在意,只是问他:“那个人是你男朋友?”

宋希言想了想,摇头。

于是陈笙又换了个问法:“那他……是你爱人?”

“是。”

第35章 二十九岁(捉虫)

爱人。这两个字有好几种解释, 最直观的一种就是指——所爱之人。

陈笙这个词问得很贴切,宋希言很好奇,“你怎么想到用这个词的?”

狗子们还玩得欢实,一回生二回熟,西西已经渐渐习惯了热情似火的串串。看它俩短时间内还玩不够, 陈笙又坐在了花坛边上, 并且招呼宋希言一道坐下。然后,他缓缓开口说:“我住在这个小区也有三四年了,在打算追求你之前, 我见过你也不止十回八回, 每次都只见到你遛狗,从没见过你遛人。从前我也悄悄打听过, 你单身这么多年, 据说追你的人挺多的,你一个都没答应过,床伴什么的也没人听说过。

“要说这么一个人能随便跟谁睡到一块去,我是不信的。而且看那天那位大兄弟的表情,一准跟你有点前情旧爱。刚才我问他是不是你男朋友,你又说不是。那就说明,你们俩目前在名义上是没关系的, 但在感情上却有很深的牵扯,这种情况, 我通常就认为是爱人。就字面上的意思, 你爱的人。”

这番分析十分到位, 宋希言想为他鼓个掌。不过最后只是点了点头,“嗯,那是我前男友。”

“前男友啊,”陈笙重复了一遍这个词,脑子里回放着那天偶遇郑自然的情景,啧啧道,“那么好看的大兄弟,怎么就成前男友了?怪可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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