绳子(2)
《绳子》作者:YOYO
我们拥有的一切都使自己惊骇,
我们怪异的阴影,我们灵魂的慌悚。
—— T.S. 艾略特
第1章
我认识李蒙纯属偶然邂逅。事实上我只跟李蒙见过四次面,其中有三次,都是李蒙在喋喋不休地向我讲述关于他自己的故事。这些故事无非是他的经历或者说是成长过程中的支离破碎的某些片断。有些心理学家声称,一个成年人,他身上所能够体现出来的各种行为特征都可以,也应该在其童年即发育时期找到遥遥相呼应的解释或答案。就好象你在深土里埋了一粒种子,至于它能开出什么样的花来——香还是不香,能结出什么样的果子来——甜还是不甜,除了看它到底是一颗怎样的种子——属于哪科哪系以外,还得看它生活在什么样的土壤环境之中,是酸性的,是碱性的,还是酸碱适中的。我想就是这个道理。我疑心李蒙是受了这种学说的盅惑,才开始扎回头来漫漫无边地搜捕自己的影子。但我们都知道,回忆本身就是靠不住的,想在回忆里寻找故事就好象在流沙地上建筑房屋,基础脆弱,所以随时都有轰然倒地的危险。于是我有理由说,建立在回忆之上的任何故事都是一种添油加醋的夸张与虚构,是作者的一厢情愿,与单相思的感觉类似。
跟李蒙在一起的时候,我常常为李蒙那种异常执着而饶舌的姿态感到奇怪,如果你见过李蒙的话我想你同样也会感到奇怪,因为无论从哪个方面看,李蒙都不是一个喜欢并习惯宣扬自己生活隐私的人,这一点跟某些人大相径庭,比如克林顿,他会告诉全世界说他只穿性感的三角小内裤而不穿保守古板的四角裤,结论是他是一位永远年轻而性感的大男孩;我还知道大陆有一位非常非常有名的作家撰写了一篇洋洋大作,内容就是说自己得了痔疮,他“揽镜自照”,发觉艳红若樱桃,甚是美观,因此要与众读者共享之。我告诉你,李蒙绝对不是这样的人。我保证。我对我的第六感有绝对的自信。
那他为什么要这么狂热地向我讲故事呢?
难道是对自己的,……,一个总结?
这一点对我来说终于成了一个迷。我说过我只见过李蒙四次面,其中有三次是在听李蒙讲述他自己的故事。中国中央电视台有个叫《东方时空》的节目,里边有个单元叫“讲述老百姓自己的故事”,专门拍一些平常凡人鸡零狗碎的小事,但这跟李蒙所讲的故事还是非常地不一样,前者是别人在讲替主人公讲,从别人嘴里说出来的好象还客观一些;但李蒙是自己在说,而且说起来没完没了,于是你不能断定到底多少是真的多少是假的。但这对我来说这无足轻重,我是一个只凭自已好恶来判断事情真假的人,因为我喜欢李蒙,所以我相信他说的是真的。这就是我一贯的思维逻辑。并且,李蒙是一个非常会讲故事的人,他有那种把故事讲得栩栩如生的本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实际上李蒙既是个叙述者又是个演员,非常优秀的演员,能够令听众沉溺其中而确信其有。你有没有看过电影?你有没有过这种情况——明明知道电影上的人物不过是在做戏但你还是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如果你有的话,你就能明白当时我的心情。
从第一次到最后一次与李蒙相见,时间不超过两个月,然后我们的关系就象是一出比较拙劣的戏剧,仿佛不曾准备好似地就草草地收场了。我能告诉你的只是:这是一宗猝然发生的意外。至于是怎样的意外,我暂时不能对你说。请你,耐心地,耐心地,听下去。我们马上就要跌入回忆这个神秘的,没有尽头的,又令人万分苦恼的黑洞中去了。
第2章
事情得从头说起,毫无疑问这非常繁琐,而且千头万绪,可我们也没办法。首先我得介绍一下我自个,我是个文科大学生,蛰伏在京城一所不甚出名的学校里得过且过地混日子,这点我可没什么不好意思的,说穿了全世界的人们都在混日子,当然有些人混得很精彩,有些人就混得很不精彩,但也只是五十步笑百步的区别,没什么大不了的。同时,我必须得说——尽管这很不谦虚,我热爱艺术。
一个混日子的人却热爱艺术,这听上去好象有点滑稽,但请你仔细一想你就会发现这里边颇富有某种哲理性,只有一个无所事事的人才会热爱艺术,因为艺术本身就是一种于国于民毫无益处甚至颇有害处的东西,换句话说艺术是一种让一群游手好闲之徙能够在其里面发泄体力精力以及欲望的无用东西。
但无论怎么说,我热爱艺术。我每星期都要去美术馆看画展,无论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无论是死了的还是尚在苟且偷生的,我都统统地全不放过。我还看芭蕾舞剧,每当男演员穿着紧身裤在舞台上表演小跳的动作时我都觉得无比悲惨,大家都知道男性出于某种生理方面的特长两腿之间总要凸出来那么一块,无论质量多么好的,甚至内含莱卡纤维的紧身裤都不能将那块凸起的地方凹下去,我坐在廉价的最后边的座位上,透过望远镜,在某部位颤动地时候我都不由自主地感到手心里仿佛攥着一只小鸽子,悸动地令人心碎。
我不得不承认,我对于艺术的热爱无非是种叶公好龙似的喜欢罢了,并且出于一种小人心理做崇,我估计绝大多数热爱艺术及正在从事艺术工作的人们,他们的情况也跟我差不多。可我没有办法,我的内心深处有一种欲望,
用个学术点的词就是“力比多”需要转移,可转向何处呢,我认为去热爱艺术不失为一个好的方向,它冠冕堂皇,温文雅尔,虽然不切实际,但好在费不了多少精力。于是在别人眼里我是一个趣味高雅热爱艺术的人,到了后来连我自己都相信了这一点。
那天晚上我在宿舍哆哆嗦嗦的微弱灯光下一本正经,实际是装模作样地看《艺术哲学》,一个叫丹纳的十九世纪的法国史学家和批评家所写的关于艺术批评的书。无疑这本书写得非常之好,因为我无论从前往后看或是从后往前看都是一样的稀里糊涂,后来我深思熟虑地叹了一口长气,这时同屋的小仨忍无可忍地冲了过来,他一把扯掉了我手上的《艺术哲学》,痛心疾首义愤填膺地对我说:瞧瞧,瞧瞧,你都堕落成什么样子了?!你热爱艺术我们大家伙儿都很赞成,可你也得找对路子看准了方向呀!如今现代派都不再是现代派了,连后现代主义也他娘得快要滚蛋了,你还抱着十九世纪的古典主义不放……毛主席说艺术来源于生活呀同志!你要到生活中去寻找艺术你要跟群众打成一片……为了能让小仨的嘴及时地闭上,我只好抛下书跟他一块去深入生活。于是我们去了“夜男”迪斯科舞厅。
那阵子北京好象在一夜之间就冒出无数个迪斯科舞厅来,“蹦迪”成为一种时尚,连行走不便但身残志坚的人士都叫道:蹦迪去!蹦迪去!于是大伙一块蹦迪去。不过我们中国人一向如此,所以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小仨一到迪厅就如鱼得水似地挤进舞池,开始挺胸撅腚地跟着人群大扭起来,这点很是让我羡慕,因为我只有在喝得酩酊大醉之后才有可能毫无顾忌地彻底放轻松,否则我只能很温柔很温柔地在人群的边缘抬抬胳膊举举腿,但就是没有那种狂热投入的感觉,这就好象表错了情会错了意驴腿接在马脚上,总之,古怪地令人难过。你知道我已习惯了用语言文字来表达我的情感,虽然身体的行为动作也是种语言,可我并不擅长。
我坐在墙角高高的吧椅上喝啤酒。啤酒在冷柜里时间放长了,满口是冰渣子,虽然迪斯科的音乐象二战时德国鬼子的飞机一样黑压压在我的头脑上空盘旋,嗡,嗡,嗡,然后扔下来一枚枚具有流线型美感的炮弹,弹弹都毫不虚发地在我的头顶开花,炸得我皮飞肉绽鲜血横流,但我依然能听见我嘴里咀嚼冰渣子发出来的咯吱咯吱的声音,虽然轻微,可清晰可辨,一时间我觉得非常非常寂寞。这种寂寞就象蜘蛛吐出来的一根丝,非常细,非常长,虽然在风中摇摇欲堕但也只是有惊无险,我的寂寞自始至终地亘古不变,最后成了我身上的某个器官,一碰就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