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不迷人人自迷+番外(35)

作者:暧昧冷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职场 甜文 关键字:主角:(Ade)孟安宁+云飞凡(Ivan) ┃ 配角:邵俊+邵腾 ┃ 其它:爱你,只因为是你 甜文++1vs1孟安宁为替父亲还债,不得已把自己卖了。没想到居然有男人看上了他,为了生存,他只好投怀送抱,出卖色相。谁知竟把金主迷的神魂颠倒。等他想要抽身时,却再也逃不掉了……点击展开

当我意识到自己可能是喜欢他时,我又急切的否定了。虽然好男色这种事我见的多了,但我还是不相信这种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我找了帝尊最漂亮的女孩子过夜。那女孩天生就是一个尤物,无论是身材,相貌都是顶尖的。可我在她身上驰骋时,脑中闪过的居然是那孩子的脸。我匆匆结束了这场可笑的性/爱,赶走了女孩。我不信邪的又找了个漂亮的男孩过来,万幸我对他一点兴趣都没有。可当我把这男孩的脸想象成那孩子时,我竟然有了感觉。那一刻我确定某些不该有的情愫产生了。

可是我能做什么呢?跟他表达爱意,然后强迫他在一起吗?理智告诉我不可以,我该履行承诺放他离开。而且我知道他大约是恨我的,没有人会愿意与推自己进魔窟的人在一起。忍住联系他冲动,我每天都用酒精麻痹自己。

很意外地接到了云飞凡助理的电话,他向我打听那孩子的住址。我仔细的回想这么多年我竟不知道那孩子住在哪,而且问遍整个帝尊都没有一个人知道。我突然意识到他是多么想与我、想与帝尊脱离关系。好在他很快就回我的电话了。撤回了四处寻找他的人,我悬了一夜的心也终于放下了。

再次见到他那时,也是他要离开帝尊的日子。云飞凡曾经询问过我他的往事,看样子对他很是关心。可我感觉他对云飞凡却很厌恶,他脱口而出的那句不喜欢男人也让我死了心。我庆幸自己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否则他就会像讨厌云飞凡一样的讨厌我了。我感觉得到云飞凡是真的爱他,那样有魅力的男人都留不住他更何况是我。我不如潇洒一点,至少将来再见面时还能体面的打招呼。

听到他可能被绑架的消息时,我整个人都慌乱了。调动了所有能用上的关系去找寻他,最后得知他已被云飞凡带回家了。等我联系到云飞凡希望能去见那孩子一面时,却被告知他已出国了。可能这就是我们之间的缘分吧,我永远都慢一步永远都追不到他。他就这样离开了,也带走了我的心。

我从未想过今生还能再遇到他,他还是那么的引人注目。看着他淡定从容的与人寒暄,再看到他身边站着的人时我心里便了然了。云飞凡真的把他照顾的很好。

虽然知道不应该再去打扰他,但我还是没控制住自己。当我看到他脸上明朗的笑容时,我知道自己是一丝机会都没有了。他以前从不曾这样笑过,我带给他的只有痛苦。

变故是瞬间就发生的。我没想到今天会有人设局害他,而我的存在竟是一枚攻击他的棋子。在他被人重伤时我不仅不能保护他反而加速了伤害。好在最后一切都化险为夷,他身边的那个男人又再一次保护了他。

虽然我知道从一开始我就输了,一败涂地的那种。但听到他亲口说他是真的喜欢云飞凡并且心甘情愿与他在一起时,我的心还是会痛。他背对着我挥手走向云飞凡的那刻,我仿佛有种看到他从黑暗走向光明的错觉。

他们走后我坐在了他坐过的位置上,想再感受下他残留的温度。

“叮”手机来了一条短信。“刘总,如果真心为了小安好。以后请不要联系他了。”云飞凡传来的短信。

是啊,不要再联系了。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

小安,孟安宁,最后一次再叫你的名字。你曾经最讨厌这个名字,但我却想回到你只有这个名字的时候。如果有来生,让我保护你好吗?我一定不会再像今生这样的犹豫,懦弱。

今生我只做你的James,来生你只做我的小安好吗。

☆、番外3程瑶(Mary)

我是程瑶,今年三十岁了。身边很多人都羡慕我,因为我有一位事业有成的老公。但是今天我却被离婚了,因为我老公外面的女人有孩子了。

是的,我们结婚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没有孩子。我原以为同他吃苦、陪他受过穷,我们一定会一起生活一辈子。没想到在他事业成功之后,我会像所有狗血电视剧中的女主角一样被扫地出门。原来艺术源于生活这句话是真的,可惜我学艺不精。

两年前我们的公司步入正轨,我辞去工作专心在家做一位全职太太。因为肚子一直没有动静,我和老公(不对应该是前夫)一起去医院做了检查。结果医生告诉我,我这辈子应该很难会有孩子。

也许就是那时候起吧,他渐渐就看我不顺眼了。他开始嫌弃我性格冷淡、开始嫌弃我身材走样,就连夫妻之间要做的事也渐渐少了。甚至一次他还对我说,就算他的种子再好在我这里也结不了果,何必辛苦耕耘呢。可能我就是太过于自信了,我从未想过有一天他会离开我。当他把离婚协议书放到我面前时,我整个人都是懵的。我知道他离婚的理由后,才恍然明白原来那么多次的彻夜未归也许并不是因为他工作太忙。

我只拿了几件衣服和一点可怜的积蓄就被赶出来了,并不是我不想要更多的财产而是那个男人早就把所有的钱财都转移到小三的名下了。可笑吧,我二十岁就开始跟着的男人在我三十岁时抛弃了我。我花了十年青春,买了个教训。

我找了个小旅馆住下了,算了算身上的钱省吃俭用也只够支撑半年的。是的,我没有其他地方可去了。我父母在我很小时就去世了,我是跟着外婆长大的,可她在我二十岁那年也走了。也就是在那年我遇到了我的前夫张伟。为了创业我卖掉了外婆留给我的房子,我现在仍记得我俩窝在租来的小房子里他握着我的手说会一辈子对我好。

在破旧的小旅馆里躺尸了两个月。这两个月我几乎都在睡,实在饿的不行才起来吃点东西。要说这两个月来唯一值得高兴的事就是我瘦了,果然失恋是减肥最好的动力。在我吃完屋里最后一桶泡面时,我决定出去找工作了。不管怎么样我得活着,这是我一直以来的人生信念。

由于好几年没有工作了,我已经与社会脱节了。我投了好多份简历都石沉大海,终于有公司回应我了。别的工作我也许不行,但是做助理我是一定能胜任的。以前在公司时,无论大大小小的杂活都是我一手包办。我文能掌握各种办公软件、武能修里各种设备,偶尔还可以陪客户吃吃喝喝。

穿上我仅有的一件正装踏上了应聘之旅。这件衣服还是三年前的,没想到躺了两个月我的的身材竟然恢复到二十多岁时的样子了。

“之前有做过助理吗?”对面的HRD面无表情的问道。

“做过。”我回答。

“你是**大学毕业的?”她继续问道。

“是。”我回答。

“你已婚是吗?”她又问道。

“对,我...”我刚想告诉她不久前刚离婚了。

“准备一下,明天可以上班了。”她打断了我的话。

一直到走出公司大门我还是觉得不可思议,我就这么找到工作了吗?我回头看了眼——瑾色华年四个大字。没错啊,是业内赫赫有名的那家证券公司。现在大公司招聘都这么随意了吗,我就被问了几个这么简单的问题就成了总裁助理。

但是上班后我才发现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我的总裁他是个变态。

经过几天的工作,我才知道为什么我会被轻易录取。这位吴总(也就是我的老板)有着令人发指的生活习惯。他喝咖啡只能是手磨的,而且萃取咖啡的水温要正好是83度。吃饭只点楼下那家西餐厅的食物。有严重的洁癖看不得一丝杂乱,从来不用别人用过的东西。作为他的助理还要24小时随叫随到。还有...总之他之前的那些助理统统都超不过一个月就辞职了。

最近一个月吴总已经换了三个助理了,公司的人事都已经被折磨疯了。而我很幸运的在这个时候出现,并完全符合条件。能成为吴总助理的条件就是HRD问我的三个问题。第一要有工作经验,第二名牌大学毕业,第三是男人或者已婚女性。因为据说这位长相不错的吴总还是位有名的花花公子。这个条件是吴总的母亲提出来的,以防他的儿子到处沾花惹草。

此刻我正站在我亲爱的总裁对面,要是三年前的我一定会把手中的咖啡泼到他的脸上然后再潇洒的说一句老娘不伺候你了。可是现在我只能把咖啡端出去再重新给主子磨一杯。我就是不明白他这味蕾真有这么厉害?怎么就能尝的出来这咖啡不是用83度的热水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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