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风+番外(42)
“砰砰砰——”
办公室的门在这时突兀地被敲响!
程风和程默对视了眼,还来不及传递自己的意思,程风没拿衣服的手拉着程默往门后一躲。
悄无声息。
“咔嚓——”
门由外向内应声打开。
门没锁!
门开的同时,程风伸手,把程默的头往自己怀里按了按。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太难了,我尽力了。。。删减了许许多多
☆、生日快乐,男朋友
他们贴着墙根站着,门和墙之间形成一个三角,在那束漏进来的光之外,隔绝出狭小安全的角落。
“大程老师今天当裁判不在办公室吧?”一个学生的声音有点儿犹豫。
另一个学生回答,“我们下次再来问题吧。”
门被阖上,两人盯着漏进来的那束光慢慢湮灭。
脚步声慢慢远去。
这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门内却像过了一个世纪。
有惊无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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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时间程风和程默都很忙。
当高材生以专注认真的科研精神投入生日礼物准备时,效率是极高的,保密工作也是极好的。
比如程风同志不知道自家小可爱在搞鼓些什么。
很明显,小可爱这段时间睡得很晚。两人每天在睡前都会聊一会儿,但程风认为小可爱在“晚安”后并没有睡——具体表现为黑眼圈一天比一天严重。
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程风发现小可爱的作息又恢复了正常。
看来礼物已经准备好了,他想。
一天天的过去,生日越来越近,他一个见惯大风大浪的人,此时此刻如果要用一句话形容心情,大概就是——你妈的我有点儿紧张。
期待又忐忑的那种。
期待男朋友的礼物是什么,忐忑自己的礼物男朋友会不会喜欢。
他的生日比程默早一天,在周五,按照商量好的流程,应该由程默先启动surprise计划。
然而,这一天除了按部就班的上课,什么都没发生。
程风觉得自己是个很沉得住气的人,不过这件事情除外,他想或许应该迂回地了解一下?
男朋友坐在前桌,低着头不知道在做些什么,似乎在改教案,近得站起来一伸手就能紧紧圈住,但他不能,因为办公室里还坐着刘倩。
于是他打开微信码字。
-今天是什么日子啊,天气都特别好。
不对,怎么感觉讨着要礼物的样子。
删掉,他换了个思路。
-时间真快,明天就到你的生日了。
哎这不是废话吗?
作为一枚逻辑清晰的学霸,居然组织不出句合适的话。
“叮”,微信突如其来地响了一下,“小可爱”发来一张图,后边还有高冷的一个标点。
-?
程风点开这张图,是他和程默的聊天界面,名字框里一串“对方正在输入”。
他笑了笑,继续打字。
-中饭吃什么?
程默回得很快,这段时间两个人聊的多了,程默的打字速度也提升了不少。
-我记得你的打字速度飞一样
-这么久就打了这一句?
-状态不对啊,在想什么,男朋友?
想什么?
你说我想什么呢?
程风盯着前桌男朋友,那人低着头,露出一截光滑白皙的后颈,让人恨不得想扑过去咬一口。
明知故问调戏完自家白煮蛋对象的程默心情非常愉悦。
眼巴巴等着收礼物的男朋友居然有意外的反差萌。
于是他决定保持不动声色的淡定,今天是什么日子?不就是礼拜五吗?啊还有这种事吗,我忘了。
装傻充愣三连,完美。
可惜白煮蛋男朋友不按剧本走,生生憋着啥也不问。
「风宝宝」发来两条消息。
-想你。
-无心工作,只能想你。
“风宝宝”这个专属昵称是程风非逼他改的,理由是情侣之间应该有点儿不一样的称呼。
哦,真是很不一样呢。
他叹了口气,想着还是把礼物给了吧。
-我们去外面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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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默出门的时候带了个包,鼓鼓囊囊地,似乎装了不少东西。
他左拐右绕,一直到一家小猫两三只的冷僻小饭店才停下。
“我觉得我们要低调一点,找个人烟稀少的角落,我怕等一下你太感动。”程默指了指包。
程风说,“你的自我感觉非常好啊,知道“谦虚”两个字怎么写吗?”
“不知道。”程默似乎想表现得严肃点,可嘴角有压不住的笑。
这次他们的目的不是吃饭,所以一顿饭吃得很快,程默从包里掏出一个礼盒放在他面前,小声说,“生日快乐,程风。”
这个礼盒很大,也很符合程默的风格,通体是黑色的,为了突出礼盒的特征,勉为其难的绑了圈红色的绸带。
程风打开后,一眼就看到一本16开的画册安安静静地躺着。
画册是一如既往的冷淡风,不过从通体黑色变成了通体白色。
“翻开看看。”程默托着下巴看他。
只翻看封面,看到内容的那一刻,程风愣住了。
那是一幅画,没有上色的素描,画的也简单,寥寥几笔。
台上是个少年,五官尚且稚嫩,拿着话筒在参加辩论赛,隔着画纸就能感受到,耀眼得像世界中心。
矫矫少年,熠熠生光。
台下是观众席,画了很多座位,但只在其中一个座位上画了人。
是少年时期的程风。
画里的人和他大学时期有些差距,但一眼还是能认出来。
有一场赛事,我只想讲给你听。
你是唯一的观众。
“不往下翻吗?”程默问。
程风被他这句话扯回现实,接着看第二幅、第三幅、第四幅……
每幅都是一个故事,他与他的故事。
一辆摩托疾驰而过,两人在三中附近碰上。
真正意义的、这个城市、有交流谈话的碰上。
回教师宿舍的路上,他们发生了第一次争执。
“就因为这样你放任不管了?你配当一个老师吗?”
“你再说一次?”
“你怎么会变成这样?”
那时候为什么差点儿动了手?
因为他以为记忆里的那个人从骨子里变了。
为什么是“差点儿”?
因为舍不得……一开始就舍不得。
还是回教师宿舍的路上,他们第一次交心。
一下子回到了当年。
人还是当年的人,他还是原来的他。
再接着是第一次一起吃夜宵。
程默多喝了些酒,他给他剥虾,没想到这人一口咬住了他的手指。
他已经忘记那时的感觉,或许只当是见色起意,现在想想,这“意”早早就起了。
再然后,他第一次向朋友袒露自己的性倾向。
画里是江边散步的两个人。
程默说,“我也是。”
哪里是沿江小道有了光,而是他踽踽独行多年,终于在这里找到了光。
他们有太多的第一次,比如第一次拥抱。
程默有心结,他一直知道。
在留有烟味余烬的狭小空间,他终于知道了他们大学初见后的那几年,这人经历了什么。
他抱了他,他哼曲子给他听,他们睡在一张床上。
他记得他在一室黑暗中,碰了一下程默的眼睫毛。
可能他当时想做点儿什么,也可能什么都不想做,只想在清晨醒来的时候,看到那人睡在身边。
还有他们第一次看电影。
画定格在他们的手一同伸向爆米花。
他不知道是摸到了那人的掌心,还是摸到了光。
画仍在继续,下一张的背景是N大,他们第一次一同逛大学。
程默的故地,程默的二十分之一,程默的记忆碎片。
自己像闯进了他年少时的生命里,一瞬间。
再往下,是一张他们坐在黄包车上的画。
环过一座城,也环过了时间。
当天晚上,他向他表白。
画里是在宾馆看电视的两个人。
“我想我很喜欢你。”
“我不是一时兴起。”
“请问组织上能考虑一下我的需求吗?”
“组织觉得你这种反复提交的行为占用不必要的人力物力,干脆一次通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