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唱和影帝的风流二三事(10)

作者:琼楼玉宇迟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关键字:主角:季若白;陈允哲 ┃ 配角:周晚清;沈若等等 ┃ 其它:娱乐圈,星二代 一个借着综艺撩对象的故事 内向忧郁美人受 ? 狂拽开朗主唱攻一张机场错位图的爆红,开启了当红主唱的漫漫追妻路但不得不说,这张照片拍的真是好,机场一直都是兵家必争之地,陈允哲的造型是专门打理过的,要贴合摇滚主唱的人设,头发是精心烫出来的小羊毛,酷黑的皮衣在一米八五的身上完美贴合,还有自带眼线的眸子,都不用化妆,迷离的感觉若隐若现,而这张照片的眼神,恰巧把狂拽酷炫中的那一丝温柔体现的淋漓尽致,旁边的季若白低着头,额前的碎发恰如点击展开

然后是一秒的骤停,接下去就是陈允哲撕裂的怒吼。

我是一颗仙人掌

我在沙漠里生长

全身都是刺

全身都是错

我住进了城市的楼房

谁还记得我来自沙漠

……

是一遍就能记住声音,爆裂的鼓声,不顾一切的嘶吼,站在舞台上的陈允哲,全身湿透,仿佛只剩下身上的贝斯和面前的话筒,让他能弹奏出旋律,并且向世界发声。

那是耀眼的主唱,会发光的人,和眼前大口吃面的人怎么都联系不到一块。

两人吃饱喝足,季若白想了想,还是开口了:

“陈….陈允哲。”

“嗯?我都叫你若白了,你再叫陈允哲太生分了吧。”

啊,那叫什么。

“允….允哲…哥。”

得,成哥了,也行,毕竟大了一岁。

叫过一回之后顺嘴多了。

“允哲哥,咱们的歌…..快写完了吗?“

好像后天就要彩排了,他们这几天光顾着玩了,什么都没做的。

陈允哲霸气的往后一仰,还装模作样拿着一根牙签叼在嘴上。

”没写。“

还没写呢?那咱们这几天光顾着玩了,合着啥也没做。

季若白也不好发火,耐着性子问了一句:

”咱们明天去哪?“

”明天得写歌了,咱们得去一趟公司,录个demo。“

终于要干正事了。季若白差点落下泪来。

能去公司吗,季若白拿出口袋,里面装着两人仅剩的钱,所有零钱加在一起还剩一千块左右。

“去录歌,得花钱吗?”

季若白真的怕两人露宿街头。

“得花。”陈允哲牙签还没放下,装作黑道大哥一样。

季若白心惊了一下,录音棚是真的贵啊,租一天得多少钱。歌必须要写,看样子今晚得找一个更便宜的地方了。

第二天的情况却跟季若白想的非常不一样。

首先他们去租录音棚的时候,里面的员工看着两人的表情都非常奇怪。

接待他们的是一位行政主管,妆容精致,很是干练。

她倒神色如常,简单的给两人介绍了一下公司的录音设备,有模有样的给他两演示了一下,就带两人来到了会议室。

季若白很关心价格,这家公司设备全套都是国外进口,而且一看就很新,看样子平常都是大佬来录歌,他很怕他们连饭都吃不起了。

“目前我们公司的状况两位也看到了,一般我们公司是没有租赁服务的,但是老板特别交代过,是季先生您的粉丝,所以愿意考虑一下。”

哇,居然是粉丝,那就好办多了。

季若白抢先道:“我下周正好《无情剑》开发布会,我可以邀请他来吗?到时候我的经纪人会联系你们公司的。”

陈允哲惊了一下,还有这种操作,自己下周没空怎么办。

行政主管笑了笑,说:“这个嘛,要看老板的行程。”说完撇了陈允哲一眼。

季若白心说你要是出的价,我们付不起,那我就死皮赖脸的求见一下老板,毕竟直接跟粉丝说话有用的多。

“老板说了,录音棚随便用。费用嘛,季先生看着给就行。”

看着给?这老板人也太好了吧,季先生有点欣喜若狂 。

陈允哲早就不耐烦了,说好了直接来就行,还非得让这个什么主管接待,浪费他时间。

两人进了一间会议室,陈允哲不知道从哪里摸了一把吉他过来,拿了纸笔和一个录音机。

手指在琴弦上随意的拨动,漂亮的音符倾泻而出,季若白看的有些呆了。

陈允哲闭上了眼睛,长长的睫毛落在脸上,五官锋利,头发随意的扎了一个小辫,仿佛在探秘世界上最神秘的雨林。

随意试了几个音,几次下来,一段非常好听的旋律渐渐成型,陈允哲脚打着节拍,一步一步,口中时不时蹦出几个音节,很快,一首曲子的雏形就做好了。

季若白惊呆了,艺术创作的过程往往是天才输出,比如陈允哲这种,主唱还有很多要修改的地方,转身进了钢琴房,留下季若白一个人呆在了会议室,他起身参观,墙上挂着不少foryoung 的海报,旁边甚至还有每一张foryoung的专辑,连周边都满满当当摆了一整个柜子。

这家老板看起来更像是foryoung的粉丝吧,再往里,就是一间专门的音乐房,有各种各样的乐器,一位看起来像是作曲家的工作人员在陈允哲的旁边,两人在讨论着什么,季若白慢悠悠的走着,整个公司装修风格非常有趣,比如二楼有一个滑梯,可以坐滑梯去一楼,比如大家都穿自己的衣服上班,有穿睡衣的程序猿,也有穿吊带的辣妹。大家对于这位不知道什么时候进公司的明星极其友好,简直可以说是见怪不怪了,季若白到处走走,随意看了看,突然瞟到了正门上公司的logo,还有下面公司的名称:“允哲娱乐“几个大字就在跳在季若白眼前。

爆红的foryoung刚走红的时候就有各种公司抛出橄榄枝,对于这种实力强颜值高的天生艺人,没有哪个公司不喜欢,后续也没听说哪个公司签下foryoung,原来是自己开公司了。

一瞬间,季若白脸涨的通红,他怎么就没想到可能是陈允哲的公司呢,哪个公司会因为哪个艺人直接把顶级设备就这样借出去的,除非,一起参加综艺的另一个人是自家老板,这一切就说的通了。

有个员工看见了季若白,告诉他陈总在二楼录音棚等你。

陈总,主唱摇身一变,允哲娱乐陈总。

心里不知道什么滋味,这几天自己一直在认识不同的陈允哲。

还有现在在录音棚里,跟以前每一个都不一样的陈允哲。

他盯着电脑屏幕,神情十分专注,十指飞快的敲击键盘,眉头少见的蹙着,嘴巴抿了起来,神情肃穆,有时候和旁边的工作人员低声严肃的交谈,转而又拿起吉他,十指飞快的弹奏几下。有几根碎发遮住了眼睛,抬手拨到了耳后。整个人都变得不一样。

二十一岁的主唱,真帅啊。

陈允哲转眼看见了站在外面的季若白,一下子笑了出来,笑容灿烂,他热烈的招呼站在外面的人,兴奋的告诉他,歌已经写出来了,像拿到了小红花的幼儿园小孩子。

季若白推门进去,他也被这笑容感染了,刚写出来的歌,他也想听。

陈允哲让他坐好,点开一个音频。

最开始是有些悲伤的大提琴,再伴着淅淅沥沥的雨声,很轻,转而有钢琴加入,清脆悠扬,旋律带着夏日湿咸的海风,如同历久弥新的陈酿,沁入心脾。

一曲终了,季若白听呆了,他想不出什么词汇去形容,只是觉得心完心里空落落的,他又想起了十二岁,在诺大的房子里,一个人度过整个黑夜的男孩,所有的无助感,无力感,都迸发出来了,淋湿了整个心脏。

陈允哲说,这首歌的名字叫做《致自己》。

季若白实在找不出语言形容此刻的心情,致自己,致自己,他一定是因为自己跟他说最想见的人是十二岁的季若白,他才写这样的歌,才取这样的名。

写歌的人就坐在那巴巴的望着,像一个等待奖赏的孩子。

”好听,真的很好听。“这句话发自肺腑。

陈允哲顿时就笑了,他的才华从来只需要夸奖。就好像天生的王者,从来都不可能臣服。

季若白有些明白了,那些有意无意的聊天,那次水族馆,他说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被陈允哲看在了眼里,他把这些记录下来,变成了一首歌。

”陈总,你怎么这么强啊。“

陈允哲挠挠头:“你都知道了啊。”他本来也没想瞒,都是那个小马哥,出的什么馊主意。

“看来陈总是我的粉丝呢,下周的发布会,请您一定要过来嘛。”

明知道是调侃,还是忍不住说:“当然,档期我一定让小马哥空出来。”

调笑归调笑,季若白突然正色道:

”允…哲哥,你最想见的人是谁?“

“我?”许是曲子已经写出来了,陈允哲说不出的放松,整个身体往后仰着,长发就这样随意的放下,立体的眉眼就这样展露无遗。

“如果有条件,我最想见见十年后的自己。”

“十年后?”

“嗯,那时候我都三十岁了吧,肯定还在写歌,也许在开foryoung的全球巡回演出,也许会在波尔多买一个葡萄庄园,当个农民,到时候请你去喝葡萄酒,不知道影帝会不会赏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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