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杯(31)
闲扯几句,姜默把手搭到他肩上,很随意地搂着他:“怎么总是板着脸?老感觉你在不高兴。”
沈朝文点头,答他:“我习惯这样了。从小到大,很多人都说过我有点面瘫。”
确实,姜默在心里默默点头。沈朝文五官生得很好,非常优越的三庭五眼,但他不爱笑,表情少,像一坨冰。和名字不符,他长得一点都不文气,气质更冷硬锐利一些,有一种很硬的精气神,那是骨子里的东西。
姜默觉得沈朝文的气质和记忆里那个老家很相似——247厂,生产钢铁的重镇。那个地方有很长的冬夜,大雪,再配上冷冰冰的钢铁工厂地域背景,会给人一种厚重的冷肃感。
“长得帅很好啊。”姜默道,“你爸妈把你生得那么好,这是你的优势,要好好利用起来。”
其实沈朝文不喜欢别人跟他提父母,这是他的敏感点。
他不喜欢他爸。他爸喝醉了不会像姜默他们一样背诗玩儿,只会砸东西,骂人,或者疯疯癫癫地哭闹,这个爸一直是沈朝文的心病。他跟妈妈也没什么感情,毕竟他上幼儿园她就离婚走了,现在有了新的家庭,几年前还生了个儿子,有了新生活。
长相,身体,生命,都是父母给的。
他不喜欢他的父母,但又不得不接受父母给的一些东西,比如自己的长相。
“对我而言,长相不是优势。”沈朝文低着头道,“我觉得长相在很多时候毫无作用,只是装饰。”
姜默不认同:“长相很重要,在某些时候,美可以是武器。不过老天爷还是很公平的对吧,你看,你爸妈虽然把你生得很帅,但你长成了这样冷冰冰又无聊的样子。我虽然没有惊为天人的样貌,但我有人见人爱的性格……”
沈朝文打断他:“我面瘫、冷冰冰都是我自己选择的,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做一个相貌普通的人,可老天没让我选择过。”
听完这话,姜默察觉到他情绪不对,不敢搭腔了。
沈朝文说完才感觉到气氛有点僵硬,他开始感到愧疚,但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等路过的一个推着车卖东西的小摊,沈朝文这才找到灵感,连忙扭头问姜默:“……烤红薯,你想吃吗?”
姜默松了口气,笑着重新揽住他:“不吃红薯了,我带你去买超级好吃的小笼包!”
“远吗?早点回去吧,天都黑了,万一不在家的时候你的昙花开了……”
“不远,两条街就到了。”姜默顺手拍了下他的脑袋,“给哥笑一个!”
沈朝文立刻恢复他的面瘫表情:“我不。”
姜默:“……哦。”
第14章
吃过超级好吃的小笼包后,他们慢悠悠步行回家。那一路都是老街,路边是梧桐树,姜默边走边吃路上买的蝴蝶酥,含糊地给他讲这条街的历史。
沈朝文打小不太爱上历史课,对法租界的历史一点都不感兴趣,他在担心那盆昙花趁他们不在家悄悄开了。可看姜默那一副老子就是要慢悠悠吃着东西散步回家的大爷模样……沈朝文也懒得催了。
回到家,他们观察过那盆昙花的状态,发现花骨朵已经在慢慢展开,但这花开得很慢,等花瓣完全舒展开,估计要等到午夜之后。
它的花期很短,只有一两个小时,一夜过去后就会枯萎。
姜默断定这盆花晚上肯定会开,高兴地从杂物间找来一个竹编的小圆桌,去冰箱里拿了两盒吃的,又放上买来的蝴蝶酥,打算再开一瓶好酒,说要跟沈朝文一起分享。沈朝文对姜默的好酒不感兴趣,还是打算喝茶,防止自己到了晚上困得睡过去。
过去沈朝文生物钟一直很规律,读高中的时候他早上六点半起来,晚上十点半睡觉,高三延后半小时,下午打球半小时,晚上慢跑回家,他切割、分配、掌握自己的时间,规律而稳定。规律是个好东西,会让他对生活有安全感,对自己的生活有掌控感,沈朝文喜欢给自己建立这种秩序。
可生活里总会有一些偶然事件发生打破规律,比如和姜默一起睡的那两晚,他的生物钟失灵了。今晚也是,他需要打破自己的生活规律,和姜默一起守夜,陪他说话,陪他等花开。
姜默最后从酒柜里找了拿了一瓶元青花出来,说这是不错的酒。沈朝文看了看那瓶酒,只觉得瓶子挺好看,像古代的花瓶。
姜默端着小酒杯,又开始侃侃而谈,说现在好多人老喜欢学别人喝洋酒,其实我们自己的酒就很不错,可惜大多数人不会喝,不懂欣赏,总觉得白酒烈,辣,太过直接,他们怎么就喝不出白酒的绵,柔,和那一层一层的香呢?他说,很多人喝酒只是为了社交,为了消愁,为了娱乐,他们不享受酒本身,不会跟酒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