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氧化(33)
他竖起衬衫领子,开始系领带。“阿涵考虑东西很周到。”他说,“你看看上面有没有喜欢的,我给他买的时候给你带一份。”
“我不缺东西。”
“就没有想要的?”
“有一个。”
诺布将手上的纸叠起来,做了个纸飞机,冲沈炜宁飞过去。他的飞机落到沈炜宁手中,诺布说:“我想五爷陪陪我。”
可怜沈炜宁的领带,刚系好又被他蛮力扯下去。他将那黑色领带套在诺布脖子上,一扯,诺布便顺着力道凑过去,被沈炜宁咬住嘴,狠狠亲了好几十秒。
“昨晚上没搞够?”沈炜宁喘着粗气说,“谁一直喊着停下来,喊着不要的,怎么早上就变脸了?”
诺布偏着头,方便沈炜宁顺着他嘴角一路向下吻。“不想搞……就是想陪着五爷。”
“五爷想搞。”
“可是你都穿好了。”诺布抓住对方流连在背上的手,不知为什么,沈炜宁真的很喜欢摸他的腰和背。“你今天不是还有事吗,昨晚上青雉鸟就说九点等着你。现在……呼,现在……”诺布声音突然颤起来,大腿内侧的皮肤被沈炜宁坏心眼地揪了一把,对方又装作好人一样怜惜地抚摸那片很快红起来的皮肤。
沈炜宁吻了吻诺布赤裸的肩膀,“来一次,诺布……”
“我不是那个意思,你想歪了,我只是……”诺布放弃了,“嗯……好吧,快点,不要弄脏了。”
“什么不要弄脏?你现在光着身体,再脏也就是沾上我的东西。”
“你别讲了,你、你一搞起来,就满嘴的这种话……你别讲了……”
反正当天,青雉鸟安安静静地等了沈炜宁一个上午。
正午太阳很烈,那扇紧闭的大门跨啦一声打开,黑西装的保镖撑着一把伞,伞下正是迟到了三个小时的沈炜宁。
沈炜宁走了几步突然停下来,转身朝后面伸出手——
诺布被牵出来。
两人都坐上车,青雉鸟没有立刻出发。本来他们是要回沈家老宅的,沈六最近订婚,沈老爷子有很多要交代,便召集两个孩子开一次会。
这种私密性聚会,是不可以有外人到场的。所以他摸不准五爷现在还要不要回老宅。
“怎么办,脖子上的印记好明显。”诺布上车时看到了自己车窗上的影子。“颜色好深一团。”
沈炜宁倒是不以为意,将他捞到自己身边坐着,轻轻按了按那处。“沈老爷子再怎么过分的都见过,他不介意。”
他凑近了点,似离非离地贴着诺布的耳朵,小声说:“但是老爷子是个强迫症,看不惯不对称的东西。”
诺布耳朵被他呼出的热气吹红了。
“侧过来点。”
挡板缓缓升起,隔绝了后座的某些画面。青雉鸟发动汽车,他已经知道要去哪了。
————
沈家老宅气派十足,白墙红瓦青砖地,一道连地砖都雕刻精细的台阶破开修剪整齐的树藤,直直延申进后海。说是海,其实是一汪湖,但是面积极大,站在三楼阳台一眼望不到边。这块用钱填出来的湖心岛就这一座宅邸,沈家主楼在最中心的一栋三层复式楼中。
沈炜宁让诺布随意逛,说等一会自己来接他。
诺布犹豫一会,趁着没人注意到他,从阳台翻到楼顶了——他踩在窗沿上,看准了轻轻一跳,抓住顶楼伸出来的一截短檐,再靠臂力将自己撑上去。整个过程不到五秒,他做得非常流畅,动作之间赏心悦目。
翻上来,竟然在地上发现了一把旧吉他。因为经年累月遭受日晒风吹的,木制把头已经腐掉了,但是当诺布去抹掉弦上的灰,发现这弦还在微微发亮。他调了下音,简单地拨弄了一个旋律,乐声清脆分明。
诺布循着模糊的记忆,他想起以前在草原时,老胡克的大儿子也经常抱着一个木吉他,对着眼前的旷野边弹边唱。唱牧民赶着羊群回家,唱无人之处的白色骆驼头骨,那边的天地空旷又寂静,琴声回荡在你的呼吸里,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有尊严地证明自己并不微小。他坐在屋顶边缘,像小时候坐在床沿边一样晃着腿。他弹起吉他,小声地唱道:
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为什么这样红
哎 红得好像燃烧的火
它象征着纯洁的友谊和爱情
一只白鹭从湖上的亭子里飞走,停在诺布身边。它歪着头打量这个陌生人,仿佛不明白他为什么会来到这片无人之境。它想大声叫,让它的同伴也来瞧瞧这个怪家伙。可是尽管它的喉咙蠢蠢欲动,它最终也安静下来。如果它有人类的思维或语言,那它应该明白这种情绪有一个专门的名字,叫做“不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