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和初恋结婚了+番外(95)
“好,好的,“姑娘点点头,提着花布格子的裙角,”感谢您。“
望着姑娘的背影渐渐消失,余朗才又关上了门。
昆老板在旁边问:“老板,这么放回去没事吗?“
余朗摇摇头,慢慢把手枪放回去:“手上没有格斗茧和枪茧,不是条子的内线,就是个普通打工的小姑娘。“
“那这花……”
“挺好看的,“余朗一扬手,直接把花束仍在地上,然后抬手就开了几枪,”就是挺可惜的。“
花朵被打碎,扑了满地,火药味和花香混在一起,诡异的气味,无声的弥漫开来。
余朗也不知道自己记没记错,百日菊,花语好像是“永失所爱”。
大洋彼岸,李霜天刚刚接通到了顾野发过来的IP地址,戴上耳机,一下子被里面的声音给吓得跳了起来。
“学长?怎么呢?”季以男在旁边调试电脑,“声音太大了吗?”
李霜天摇摇头,耳机里面已经出现了忙音,电音闪过,信号重新接通,李霜天点开了录音。
“东西扔出去粉碎了。”余朗说。
他说的是马来语,李霜天当然可以听懂。
然后就是一阵清扫和踩踏的声音。
李霜天坐定下来。
——
莺歌跑过海湾,看见了前面大批大批的人群,才狠狠的舒了一口气。
她从小在马来的贫民窟长大,那种害虫滋生的牙床,她看过太多了。
先不说余朗不是什么好人,那个开门的男人往她面前一站,除了很凶的鱼腥和朗姆酒味,她还是闻到了一股很淡的枪火味。
贫民窟的码头,总是那种地方,总有那么几声砰砰砰的声响,拾荒的人捡走鲜血淋漓的尸体,那个时候空气里面就总是有种那种味道。
莺歌的妈妈拉走她,说那是枪,很可怕的。
她还没有离开那个小酒吧一百步,就听见了闷闷的枪声——莺歌现在也知道消音器了。
心里面虽然惧怕,但是更多的是一种奇喜——她骗过了余朗!
她在余朗低头接过那束花的时候,准确把那个奇怪的纽扣粘在了他的鞋底!
莺歌的心还在疯狂的跳动,理智告诉她,她现在可能在做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可是她却不想停止。
她想到顾野说的话,她真的好想去华国啊。
听说那里没有贫民窟,没有永远都在响的枪声,警察也总是为了人民随叫随到,而且恋爱自由,不论你的性向如何。
她相信顾野说的话,没有来由的相信,她抬头,看见了夜空中的星星。
大概是顾野说这个话的时候眼睛很亮吧,就像是妈妈走之前那个夜晚的星星。
莺歌扯开自己的衣襟,抓乱自己的头发,随手捡了一块湿透划伤自己的手臂,脸上抹好灰,整个人一副劫后余生的逃跑模样。
“救命啊,救命啊!”她尖叫着,跑进了狂欢着的人群。
——
莺歌走了好一会,“风情”的门再一次被敲响。
昆老板这次没有动,而是看了余朗一眼,余朗一挥手:“去把楚景明叫出来。”
他这次直接给手枪上好了膛,然后悄无声息的走到了门口。
门外人没有听见屋里面的动静,仍在敲门,余朗抓住门把手,然后猛地拉开,直接一把枪就送了上去。
林恬没有见过真枪,但是没少跟顾野玩一些“刺激新奇”游戏,一下子被枪给怼到头,虽然不比其他人被当场给吓尿了,也愣的手里面的东西一下子掉到了地上。
余朗猛地收回了枪,把林恬给拉了进来。
“你来了?”余朗摸了摸林恬的脸。
林恬偏过头:“那我说我走错了,我可以走了吗?”
余朗笑了笑,半搂半抱的拥上来,林恬很瘦,整个人裹在修身的白衬衫里面,就更显抽条,余朗感觉自己一只手就可以牢牢地握住他的腰。
只不过林恬没有给他继续意淫的机会,慢慢弯腰去捡刚刚掉在地上的东西,余朗就可以正好看见他解开两颗扣子里面露出的白皙肌肤和点点红痕。
他轻笑起来:“阿林真的是有很好的性质呢?”
林恬扣上了扣子,他无视余朗露骨的表情,泰然的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他拿着的东西是一个文件袋,林恬抽出里面的几张纸看了起来,似是有些不清楚,他从口袋里面拿出了一副细框眼睛戴上,袖子翻卷起来,一截清瘦的手腕和手臂,正翻动着纸张,坐在昏暗的酒吧里面,应是不起眼,却也最惹眼。
余朗可能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看林恬看得眼睛都要直了,扯着嘴笑了笑:“阿林,怎么你就一个人就来了?你就不怕我?”
林恬抬头看了一眼,戴上眼镜的面容更加清俊,眼尾稍长,好像有一丝红晕,他听到余朗这么说,看了看自己的手表:“现在是马来时间,晚上十点三十二分,我已经跟华国驻马来大使馆报备了行程,表示我将处理一场国际官司,如果两个人小时后我失联,他们就会派出警务人员寻找我的——我相信,你的手还到不了华国当局吧,要不然就不用王群帮你的忙了?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