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就住在隔壁。”
“刚才我经过院子里的时候,看到隔壁的玫瑰花还开着,那是以前时闻给我种的,没想到房子的现任主人竟然还留着这些花。”
“房子的现任主人可真是个好人,不然,我真是一点回忆都没有了。”
安澄看了一眼窗外,好像是在回忆着什么。
忽然安澄想到了什么,看向林榆:“哦,对了,你可千万别误会了我和傅时闻之间有什么别的关系。我和傅时闻是好哥们,一起长大,可以同穿一条裤子的那种,关系很铁,好哥们,好朋友。”
林榆有些诧异,安澄和先生,只是朋友吗?
他还以为——
“你该不会真误会了吧?”
安澄惊讶地看着林榆,哈哈笑了起来。
他笑着说:“那可真是太冤枉了,我和傅时闻从小到大都是铁哥们,真不是你想的那种关系,别误会我们哦,嫂嫂。”
一句“嫂嫂”仿佛戳破了林榆心中所有的卑劣想法。
“没有,怎么会呢……”林榆窘迫地摆手。
“怎么从小大的身边的人都觉得我们是一对?”安澄蹙了蹙眉,看上去似乎很烦恼,“我们之间纯纯的兄弟情,好哥们。”
林榆看着安澄,虽然他们长相有七八分相似,但是安澄身上有着一种林榆没有的气质,仿佛他头顶着光环,天生就是焦点,养尊处优长大,从谈吐里露出的那份自信的微笑,是林榆学也学不来的。
在安澄敞亮的笑容下,林榆忽然明白了一个词:自惭形秽。
原来,先生喜欢的人并不知道先生喜欢他。
他只是把先生当做了朋友。
而自己却是那个最卑劣的人,明明是个替代品,却在看到安澄的那一刻,内心克制不住地去疯狂地羡慕和嫉妒他……
安澄笑着站了起来,“嫂子,我把傅时闻送回来了,就不打扰你了,你也早些休息吧。”
林榆心情复杂地挥了挥手:“再见。”
“咦,这是兔子?!”
安澄在走的时候,看到了沙发上的兔子,停下了脚步。
“这兔子好可爱,是你养的吗?”
安澄想去抱小兔子,但是小兔子像是受到惊吓了一样,在安澄要碰触到他的时候,突然从沙发上跳到了茶几上,很快就钻进了桌子下面。
林榆尴尬地说:“不好意思,这是先生刚带回来的兔子,胆子很小,很怕生。”
“没关系,”安澄笑了笑,“傅时闻还是喜欢养小兔子啊,我记得以前傅时闻也送过我一只小兔子,我养了很久,可惜后面死掉了。”
原来,先生也送过安澄小兔子么。
林榆眼底的光淡了下去几分。
安澄眼底笑意增多了几分:“那我就不打扰了,我走了。”
第三十章 猛1必看
安澄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顿住了脚步。
“哦,对了,我搬了新家,周末邀请了时闻来参加乔迁宴,他应该告诉你了吧?到时候你也要来呀。”
林榆愣了一下。
先生没有对他提起过这件事情。
“怎么,时闻他没有告诉你吗?”安澄盯着林榆,脸上露出疑惑的表情。
林榆脸上一闪而过的尴尬,他握了握手心,挽尊说道:“可能是先生他最近有些忙……忘了……”
“时闻这家伙简直太过分了,怎么能把这件事忘了告诉你呢?”
安澄眼里一闪而过的得意。
“啊,时闻他没告诉你没关系,我告诉你就行了,嫂子,记得要来啊。”安澄微笑着说道。
林榆黯然,先生不告诉他,大概不希望他去吧。
“对不起,安澄,我周末可能有事情,去不了。”
“啊——那真是,太可惜了——”
安澄看上去很失望。
…
送走了安澄,林榆回到卧室。
他脱下傅时闻的外套和鞋子,用干净的毛巾给傅时闻仔细擦了脸和手。
做好这些之后。
林榆静静地坐在床边,望着傅时闻俊美的睡颜。
“先生,可不可以,分一点喜欢给我。”
一点点就好。
林榆不奢求傅时闻能像喜欢安澄那样喜欢他,只奢求先生能在心里给他留一个小小的地方就可以了。
他的要求不多。
“先生,以后你要是和安先生在一起了,我会退出的……”
“不会让你烦恼。”
“还有……先生,我爱你。”
林榆低头,亲亲地吻住了傅时闻的唇瓣。
傅时闻唇瓣很性感,也很薄。
林榆记得,母亲说过,唇瓣薄的人,天性薄凉。
傅时闻睡梦中感觉有人在他耳边说了很多话,吵得他睡不下去。
他蹙了蹙眉,伸手将人霸道地搂进了怀里,亲了一下怀里人的额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