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甜[全息]+番外(304)

作者:弄清风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 【玩最野的游戏,谈最甜的恋爱。】 陈添,小名甜甜。人是真的甜,心也真的黑,口头禅是好人一生平安。梦想暴富,每周都买彩票,终于感动上苍,没中奖,但是继承了几套房产。火速辞职。 殷绥,某个退游已久的大神,游戏里是魔鬼,私下还是魔鬼,发小偷偷叫他“殷老狗”,被发现后连夜出逃。 终于有一天,他们在游戏里相遇了。 全息网游《遥远传说》,开启新时代的冒险之旅。 当晨曦的光驱散缭绕秘湖的雾霭,来自蜜河的风扬起暗金玫瑰的旗帜,当陈甜甜用一金币的高点击展开

十四:“这里没有其他的魔兽了吗?”

赫舍尔:“按理说没有。”

魔兽都遵循弱肉强食的法则,它们对于龙威的抵抗力,是远远弱于人类的。强一点的种族若是胆敢入侵巨龙之崖,那会被龙族直接踩死,可弱一点的,哪怕龙族根本不把它放在眼里,它也完全承受不了巨龙的威压。

玩家们来巨龙之崖,身上都要涂抹一种魔法药水,掩盖自身人类的气息,否则一样会被踩死。

龙族对人类,可确实谈不上喜爱,尤其是冒险者,对于龙族来说,他们每一个都是胆大妄为的“屠龙勇士”。而巨龙之崖,也确实是玩家们的终极试炼场。

对于骑士、赏金猎人这类的职业来说,屠龙是实力的象征。D.s就是Dragon Slayer的缩写,屠龙者。

对于盗贼这类的职业,从巨龙的巢穴中偷走他们的财宝,也是一项极难完成的任务。无双就干过这事。

程锦宏问:“我们现在怎么办?那个时间之龙住哪儿啊?总不能挨家挨户去找吧?十四,如果你像赫舍尔一样,突然跳出来说自己其实是龙族,那就可以了。”

十四又问赫舍尔,“高贵的精灵不是龙族的朋友了吗?”

陈添:“对啊,要不试试?”

试试就逝世。

赫舍尔果断拒绝。

殷绥接到的有关于巨龙之崖的任务,叫做《爱格的孩子》,任务指引他来到这里,寻找路易十四的亲弟弟、被时间之龙爱格收养的人类小孩,奥古斯汀。

此时系统提示他们已经进入巨龙之崖范围,但任务还没有任何变化,那证明还要继续往前走。

五人已经涂上了特制的魔法药水,顺着藤蔓滑下去,到了峡谷里,十四才惊觉——峡谷里的草真高啊!

及腰的草很好地遮掩了他们的身形,有些地方甚至没过了肩膀,即便天空中有那条龙看过来,也还需要低头弯腰,就能将自己隐入无边草丛里。

越往前走,草木越矮,前方出现了一个淡水湖。湖边的草就要矮得多,因为龙族会下来喝水,生命力再顽强的草,都会被它们踩死。

绕过这片湖,就是龙族的埋骨之地。

SS鬼鬼祟祟地躲在稍远处的高草丛里,拨开草丛往湖边看,湖边没有龙,但却有别的。

“你们不是说……峡谷里没有别的生物吗?那是什么???”十四饱含疑惑。

“鸡。”赫舍尔道。

“野鸡。”陈添补充。

“七彩大山鸡。”程锦宏进一步说明。

“我知道是鸡!”十四激动又迷惑,“这里怎么会有鸡?谁养的鸡啊?”

“任务刷新了。”silver给出了最终的正确答案。

众人还没反应过来呢,就看到一条迷你龙风风火火地从峡谷一侧的山洞里奔出来。他有着宝石般的鳞片、胖嘟嘟的身材,全身不过一米高,还系着缀满了珠片的围裙,整条龙珠光宝气的,在阳光下行走时,就像一座移动的宝石山。

这龙,不是爱格又是谁?

爱格去抓鸡,

七彩大山鸡。

山鸡急逃离,

爱格MMP。

“本龙这就把你打倒!”爱格左勾拳右勾拳,打拳鸡,最终一屁股坐死了七彩大山鸡。拖着山鸡回去的时候,他还不忘朝天空大喊——

“奥古——回家吃饭了——爸爸今天做烤鸡——”

第119章 偷孩子计划(一)

天上有人吗?

天上只有龙啊。

陈添、十四还有程锦宏齐刷刷地抬头望着天, 还没看出名堂来呢,一头黑色巨龙忽然俯冲而下,刮起的劲风把远远躲在草丛里的陈添都掀翻。

殷绥眼疾手快地捞住陈添, 没让他摔个屁股蹲。再看那黑龙, 前一秒还在高空俯冲, 下一秒, 已经出现在湖边。

阳光下,黑龙的鳞片熠熠闪光, 粗看是黑, 细看是五彩斑斓, 谓之——五彩斑斓的黑。如果说一条龙也有气质, 那这条龙就是威严凛然,他的身形比其他的巨龙看起来都要高大, 却又没那么粗壮, 四肢遒劲有力, 翅膀巨大,甚至看起来有些锋利, 边缘处泛着金属的光泽。

仔细看, 他的瞳仁也是金色的。

爱格从山洞里探出头来,不满地大喊:“莱德!你这头讨厌的龙, 我的火又灭了!”

用来烤鸡的火,对龙族来说,是真的小。翅膀扇起的劲风一吹,架子倒了, 火可不就又灭了。

这样的事情看起来已经出现了不止一次,爱格虽然恼怒,但并没有冲出去跟莱德打架。莱德也并不理会, 微微俯身,一个小不点就从他背上跳下来,迈着欢快地步伐奔向山洞。

“爱格!爱格!”那是个四五岁大的小男孩,穿着类似冒险者的衣裳,腰间却又不伦不类地裹着块兽皮,光着脚,手腕、脚腕、脖子上都戴着宝石和兽牙穿成的链子,一头金发用某种细软的藤条绑着,露出肖似路易十四的脸来。

同类小说推荐:

耽美作者 主页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