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与鸭血粉丝汤(28)

作者:隔窗云雾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 我家隔壁住着一只吸血鬼。 发现他并不需要什么偶然巧合与奇迹,事情的真相往往很朴实。 他喜欢跟我去同一家店吃鸭血粉丝,但从来不加蒜。 我认为,大蒜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不爱吃蒜的一定不是人。 某天,我忍不住问他:“你天天吃鸭血粉丝,不喝人血吗?” 毕竟所有人都知道,神秘高贵的血族只喝人血,而且越高贵喝的人血越纯。 比如说八二年的处子血之类的。 这是常识。 结果他看了我一眼,居然有些小害羞,支支吾吾点击展开

奥斯汀的少女少年粉们飞快地组织了粉丝后援会,取名叫“嗷嗷叫”,谁也不知道这神奇的脑回路哪里来,大概“奥”跟“嗷”比较像。

吸血鬼:我真的不姓奥。

反正他的粉也不管他姓不姓奥,只管赞他盛世美颜恒久远,信仰之光永流传。

更神奇的是,就连一向对各类事物都看不顺眼的“小众艺术评论家”们,也对奥斯汀的演技以及《夜巡》的艺术深度表示了肯定。

他们撰文表示:《夜巡》以它充满荒诞感的情节、后现代的表演风格以及浅入深出的表达形式,展现了一曲废土式的人类末日挽歌。

奥斯汀突破了寻常话剧与观众之间那疏离的撕裂感,以近乎羞耻而真诚的方式,将深切而沉重的思想内涵传达出去,是一位明白了艺术之终极所在的真正演员。

这还是第一次,“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站在同一战壕,展现了什么叫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等下,不能开车,不能开车。

甄萌默默都关掉电视机。

不就是个吸血鬼养猪的故事么,这些人脑子有什么问题?

他和奥斯汀刚刚从国外回来。

原本信仰之光话剧团的计划是在十一区先演三场,没想到《夜巡》太火爆了,剧团下榻的地方都被媒体和粉丝掀翻,团长被热情的人们追得满街跑——要他交出奥斯汀。

他们只好跑回国再作打算。

而甄萌本着不蹭白不蹭的原则,带着他的大蒜上了剧团的包机。

但这次狂潮是全球性的,国内也没好到哪里去。弄得甄萌都想抓个“嗷嗷叫”的成员回来看看,他们脑子里面到底装的什么东西。

不过,奥斯汀火是奥斯汀的事,可怜的甄萌同志,依旧要面对他的第二个一星差评。

甄好吃餐厅里。

杀手公司的大老板默默地望着甄萌。甄萌面不改色,言简意赅地解释:“任务完成。”

大老板不说话。大老板看着他。大老板忽然深深地叹了口气。

“你以前不是这样的,萌萌。”他无限痛心地摇着头:“你以前是我们公司最棒的杀手,雇主都恨不得跟你结婚。”

——老板,你对杀手的职能是不是有什么误解?

老板不管,谁让他是老板呢,职位高,任性。“你是不是谈恋爱了,萌萌?”

甄萌微微扯起嘴角,表达自己无声的嘲讽:跟吸血鬼谈恋爱吗?那可真刺激。他们是要养猪的。

接下来,唐僧附体的老板唠叨了整整半个小时“谈恋爱不应该影响工作”、“生活中的情绪不要带到上班时间来”、以及“幸好你是个基佬不需要报销孕产费用”。

甄萌觉得,能开杀手公司的人,果然想得很远。

但他不是基佬。嗯,暂时,应该不是。

☆、第二十章、他是要成为小鲜肉的男人

甄萌回家的时候,远远地就注意到小区门口人头攒动,像是有人往那里扔了七位数的百元大钞,搞得人群一窝蜂地堆过去捡。

走得近些就能发现其中许多人抗着摄像机、举着打光板、话筒相机一样不落,还争先恐后地把别人往后面赶,而自己则努力挺起胸脯往前挤,同时不忘顺顺头发丝儿,免得自己在镜头前不够光鲜。

传说中的媒体人。

不太对劲。他们这里又不是什么高档小区,绝没有住着明星鲜肉。社会新闻还有可能来,这些明显娱乐媒体人跑来这里干什么,吃饱了撑着?

已经领教过大老板魔音灌脑的杀手微微皱眉,意识到事情并不简单,于是没有向前,而是转身进了小吃店。

“三碗鸭血粉丝。”

那位整天因为自家小店生意不好徘徊在倒闭边缘而愁眉苦脸的店主今天难得露出的是喜气洋洋的神色,轻飘飘地摊着手跟他说:“萌萌,今天生意好,食材用光了,就给你留了一碗。”

嘚瑟。

一碗就一碗。

他若有所思地往外面看了眼,这么说,这群人早就来了,连晚饭都是守在这儿吃的?不,有可能连午饭都是在这儿吃的。

不知道为什么,甄萌有了种不详的预感。

而杀手的预感,通常是很灵验的。

就在他把新送来的大蒜酱与粉丝混在一起用力搅拌时,小吃店的厨房内忽然飞速闪出道黑影,“唰”地扑到甄萌面前,拽住他的手腕,用简直虚脱的、软软的声音说:“萌萌,快走。”

杀手望着扑倒在他脚下的吸血鬼,淡定地把一筷子粉丝送进嘴里,咀嚼九下,咽下去,才开始想,这上演的是哪一出?

莫非这傻呆血族太过投入话剧表演以至于分不清现实跟舞台的界限,疯了?

也不怪他这么想。奥斯汀此刻的模样非常狼狈,身上一块泥一块灰,好像刚去野地里打过滚;头发也乱七八糟、纠缠打结,顶上三根毛可怜兮兮地翘着,随风晃;更别提他那张俊脸了,活像刚被殴打过,睫毛都掉了几根。

同类小说推荐:

耽美作者 主页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