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属猫的/小孩儿(27)

作者:鸽了泡汤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文案: 家里为也宸那点成绩操碎了心,专门找了个人给他补习。 第一次见面,对方白衬衫的扣子扣到顶,骨节分明的手指落在他十六分的试卷上, 从喉咙里滑出一声轻笑:“小孩儿,成绩不错。”  也宸头也不回地摔上家门。 第二天,也宸被小姑娘堵在巷子里表白,新来的家教踩着光从巷尾深处走出来。 他剃着阴阳头,露出来的耳朵骨上镶了一排钻,膝盖上的破洞大到可以看到大腿上的刺青。 和之前判若两人。 他吹了声口哨,吊儿郎当叼着支没点燃点击展开

刚才略带嫌弃的蓝发少女显然对全新阵容的Toxic乐队感到震惊:“我去!Toxic这是重组了?”

乐队重组司空见惯,Toxic从四人队变成五人队,还新增了键盘手和和摇滚冲突感极其强烈的小提琴手,但这些对于舞台下的女孩们来说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那个小提琴手好他大爷帅啊!!!!!

“我操!我第一次见到这么朋克的小提琴手!”

“啊啊啊啊啊这也太帅了吧!他好高啊!”

“大爷的老娘搞了国内这么多乐队第一次见这么帅的!还他妈是个小提琴手我晕!他真的不是模特吗?”

“靠!这不就是前段时间那个上热搜的那个小提琴手吗!”

也宸双目微睁,在许遇行走进大家视野时,他已经不由站直了身体。

许遇行太显眼了。

不管是从身高长相,亦或者是他所持有的乐器,这种种组合之下,都注定他要成为众人视线的中心。

也宸遥遥望着舞台。他远落于人群后排,离得太远根本看不清许遇行的脸,但他始终无法将视线移开。

就像当初在街边路演那般。

天色将暗不暗,为了能让观众更好地看清乐队的表演,主办方早就打开了舞台四面的灯光。

许遇行平静地环视着舞台下方,强光之下他只能看到乌泱泱的人群,这是他第一次作为摇滚乐队的成员登上舞台,和他站在国家歌剧院表演的感觉完全不同。

其他舞台上乐手的嘶吼和舞台下观众的欢呼隐隐飘来,成员们各自就位,摆弄乐器的间隙相互交换着视线。

许遇行活动活动手指,将小提琴架上肩头。

台下的议论声齐齐顿住,只见台上剃着阴阳头的小提琴手悠悠举起琴弓,手腕微抖,拉出一段悠扬悦耳又熟悉的曲调。

灯光之下男人线条漂亮的手指优雅持弓,腕间蝴蝶振翅欲飞。

清亮的小提琴声撩拨着在场的观众,让大家躁动了一天的心情逐渐沉静,闭上眼睛都要险些以为自己在演奏厅听古典乐。

就在大家沉醉其中时,男人眼神蓦地一凛——

琴弓下的乐音猛然强烈起来,鼓点和低音贝斯席卷而来,和激烈狂妄的弦乐纠缠。

狂风聚雨翻涌而至!

这突如其来的劲爆乐声冲击得在场观众都恍惚了一瞬,飓风过境后猝然一停,主唱低哑吟唱在这几记空白节拍中滑入观众耳朵,爆裂旋律再次撕裂一切。

愣然的观众早在旋律再次席卷之时骚动起来,他们尖叫他们欢呼他们沸腾,他们将最原始的身体反应反馈给舞台上的乐手。

不知道是不是隔壁舞台正在中场休息,被吸引过来的观众越来越多,越来越多,他们同主唱一起嘶吼,蹦跳着举起胳膊涌向舞台,甚至挥舞着其他乐队的旗帜开起火车。被这份狂热吸引来的不仅有观众和乐迷,还有扛着长/枪短炮穿梭在场内的摄影和媒体。

半个小时的演出酣畅淋漓,现场所有人都沉浸在这场音乐盛宴之中。

舞台上的小提琴手肆意张狂,毫不优雅地随着音乐节奏和激昂曲调粗暴拉琴,甚至硬生生崩断了几根琴弓上的弓毛。

但他毫不在意。

许遇行喜欢摇滚吗?

谈不上喜欢。

他唯一喜欢的只有小提琴。

三岁开始学琴,拿过很多国内外的大奖,年纪轻轻就是X国知名交响乐团的小提琴首席。如果一直在古典乐这条路上走下去,他迟早会成为受人敬仰的艺术家。

但在演奏厅里,在歌剧院舞台上,他或许能看到观众沉醉音乐的痴迷,却绝无可能看到如台下乐迷的放纵和疯狂。

许遇行喜欢这种俯视的感觉,他享受这种别人在他的音乐带动下失去理智的快感。

音乐是自由的,小提琴也是。

在座的所有人都是。

第13章

也宸是不懂摇滚的,别人说摇滚是洒脱、独立、真实和不媚俗。

他曾经在网上看到相关发言时当真思考过那么一瞬,网友口中的洒脱和真实难道就是抽烟喝酒吸X纹身?

所谓的独立和不媚俗就是把流行和大众当做洪水猛兽?

不就是一种音乐形式,为什么还会被赋予所谓的“摇滚精神”?

他不懂,也不理解为什么那些观众会为了一首歌歇斯底里狂热至此。

但此刻,他拥在汗津津的人群之间,遥遥望着舞台上纵情拉琴的人他觉得他或许懂了。

是自由。

那种胸腔心脏砰砰跳动,喉头发痒,被旋律引导欲展翅冲上天空的自由。它冲撞进每个人的身体,游走在四肢百骸,将人们的怯懦拘谨、痛苦压抑,对生活的无可奈何和迫不得己都撞得稀碎。

它解放被禁锢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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