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嫁和亲后我成了团宠+番外(178)

作者:岩城太瘦生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文案: 阮久的代嫁和亲生存日记: 五月初三:代替哥哥嫁给草原嗷呜族(音译)做王后,他们那儿人真高真壮 初四:认识俩后妃,俩后妃都比我高,算了,打牌,取乐没有国界 初五:打牌 初六:打牌 初七:阮久啊阮久,不能继续打牌了,明天开始争宠 初八:大王来了,改搓麻将……大王才十三岁,阮久,守住你的道德底线! 初九:大王非要人看他练剑,我打牌输了,愿赌服输 初十:大王要学汉文 十一:大王要出宫点击展开

所以那年在梁国的科举,刘长生挂榜首,庄仙则名落孙山。

后来庄仙独自一人来了鏖兀,得先王赏识,成了鏖兀的第一位汉臣;刘长生则在梁国任职。

两人曾在十余年前交过,余年前,鏖兀与梁国的第一次和亲,两边派出交接的使臣,就是他二人。

火光映在阮久脸上,他撑着头,看着庄仙:“这样看来,好像刘老头比较厉害一点。”

庄仙不悦,刚要开口,阮久看火堆里还没烧完的功课,悄悄地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把往里边推了推,让它焚烧得更彻底一些。

“不在我心里,你最厉害。”

庄仙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

了一会儿,庄仙又问:“他都教些什么?”

“教我鏖兀话,教小猪的……”阮久想了想,不好意思,“我不怎么听得懂。”

“听不懂?”

“嗯……”阮久试图为自己找个理由,“主要是他说得太奇怪了。”

“奇怪?”庄仙的语气也有些奇怪。

阮久还以为庄仙要笑话他了,却不想庄仙一抚掌,大声笑:“对,奇怪,奇怪就对了。”

“啊?”阮久疑『惑』地抬起头。

“他这人就是喜欢故作深,赫连诛被他教了几年,都学坏了。”庄仙握住他的,“你是个好孩子,还没被教坏。”

阮久受宠若惊,使劲点头,表示赞:“我爹老让我跟着他学,但是我就是学不好。”

“这是他的问题,你没问题,你多聪明。”

“我学不好,他还我板。”阮久委屈。

“太过分了!”庄仙震怒,搓搓他的心,“明明是他的问题,他还你的心。从今天开始,我教你。”

本意只是抱怨的阮久:???

他犹豫:“我已经学会鏖兀话……”

“你别怕,我不你板。”

阮久睁大眼睛:“真的?”

“真的。”

阮久看了一眼赫连诛:“那小猪呢?你也教小猪吗?”

庄仙跟着看了他一眼:“不教,背叛师门、投靠敌人的小混账,他已经被我逐出师门了。”

阮久用“好可怜哦”的目光看着赫连诛,赫连诛却不甚在意,仿佛他早已经料到了一切。

让阮久把功课带来,让庄仙烧了,在他的计算之中;庄仙要教阮久,而把自己“逐出师门”,仿佛也在他的计算之中。

他靠在草垛上,枯黄的牧草在手指上绕了好几圈,用鏖兀话说了一句:“软啾好好学哦,再一阵子,我对软啾唱情歌,软啾就听得懂了。”

刘老先当然不会告诉阮久,“情歌”的鏖兀词怎么说,所以这一句话里,唯有这一个词,阮久听不懂。

阮久不明白地看向庄仙:“老师,他在说什么?”

庄仙顿了顿,跳起来,把草垛给掀翻,不想赫连诛先他一步,从草垛上滚下去,直接扑进了阮久怀里。

阮久爱极了庄仙养的那只小羊羔,还想晚上抱着睡觉,但是庄仙不肯,说石头屋子里冷,他晚上就靠着这只小羊取暖。

阮久在是喜欢这只小羊,想了想,最后把米饭留下了。

作为交换。

馒头又离不开米饭,只能把馒头也一起留下。

于是这天晚上,庄仙是在一只狼和一只狗的陪伴下入眠的。

第二天一早,他是被那只叫做米饭的小狗给『舔』醒的。他捏着开饭的后颈,把提起来。

“我没死,你吃尸体还早着呢。”

他翻身坐起,然后阮久从他身后的草垛上探出脑袋:“老师。”

庄仙回头:“什么?”

“老师昨天说,要教我鏖兀话,还不板的。我特意来请老师起床洗漱。”阮久看着他的脸,“不现在,老师好像用不着洗脸了。”

庄仙胡『乱』抹了把脸,嫌弃地皱起眉,伸手要抹阮久,阮久连忙躲开。他又把米饭捞来,在它身上抹了两下。

湛蓝的天空下,有青绿的牧草与洁白的羊群。

阮久抱着羊,双『揉』搓着羊耳朵,失了宠的小狗与小狼懒懒地趴在他身边。

阮久就这样被一群动物簇拥着,看向庄仙:“老师,可以开始了。”

庄仙盘腿坐在石头上:“你都懂得哪些鏖兀词了?说来听听。”

阮久随口背了一段刘老先要他背的文章,庄仙嫌恶地皱起眉:“这有什么可学的?全部忘掉,我教你。”

他一扭头,就看远处有一个高大大的金发姑娘正在喂羊,他张口就来了一句:“彩云般的姑娘诶!”

这句阮久倒是听懂了,他睁大杏眼:“这样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庄仙继续唱歌,“绵羊一样的姑娘啊!”

唱到兴起之时,他直接站在石头上,朝姑娘挥手。

阮久:“你看人家根本不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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