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俩到底什么关系(29)
但是今夜,至少今夜他不想管这些,只想有一刻能让他放掉心里压抑已久的痛苦。可以像别的游客那样,只享受眼前的热闹欢愉。
其实照以前,他的酒量不算差的,这点酒对他来说不算什么。但是今时不同于往日,他身体也不可以同昔日相比,他觉得自己是醉了的。
不然为什么回到房间的时候,小孩要生气?
小孩的脸被烟火熏得发红,摸上去还有点烫。
他正在给自己换衣服,冷着脸骂自己:“喝什么酒!自己什么身体不知道还喝酒!难受吧!疼吧!你夜里要是哼哼我才不起来给你找止疼药!疼死你。”
孟新辞把万均修扶到床上坐好,他坐得歪歪扭扭,孟新辞怕他摔下床去。把两张床的枕头都拿过来,塞在他的周围。
他轻轻帮万均修把鞋子脱了,果然,脚已经红肿,内扣在脚心的脚趾还被磨出一个水泡,这会在灯底下发亮。
他气不过,往万均修的脚上拍了一掌,又小心翼翼地帮他塞到被子里,还找来了两块浴巾叠高以后塞到万均修的脚下给他垫着。
过了一会,小孩又端来一杯水,喂万均修喝下,他小声地问万均修:“是不是很难受啊?”
万均修捧着孟新辞的脸,问孟新辞:“叔叔是不是给你添麻烦了?你不要生气好不好?”
也不知道他是醉了还是说真的,孟新辞听着只觉得温柔,只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孟新辞不好再说话硬邦邦的,也放低声音回他:“我没有生气,我就是担心你喝多了会难受。”
万均修还捧着孟新辞的脸,像是讨好一样问孟新辞:“你真的觉得叔叔很可靠吗?你觉得和叔叔在一起生活,真的很幸福吗?”
孟新辞点点头。
万均修又笑起来,像是被表扬了一样。
他说:“你一定要健健康康的、快快乐乐地长大。新辞你知道你有多重要吗?”
像是一个终年不见天日的洞穴,突然被上天垂怜,然后投射了一束光进来。
一束小小的、亮亮的还带着温暖的光。
第二天本想说就在街头转转,买点当地的特产或者孟新辞喜欢的小玩意儿。
但是架不住李睿说要去拜拜,怎么着他也老大不小了,想去求求姻缘。
一行人又只好往寺那边走,这里的寺庙不像别处的寺庙,风格很独特,孟新辞还只在书里见过。
和万均修一样,他不信神佛,但也对没见过的东西感到新奇。本就是出来旅游,去哪里都觉得好玩,都觉得新鲜。
到了寺门前,万均修进不去。只好让李睿带着孟新辞进去,他叮嘱了好几遍,让李睿拉好孟新辞,别把孩子弄丢了。
李睿摆摆手,和他说:“哎哟,放心吧,他都多大了,不会弄丢的。”
这会还正是中午,寺前正热闹着。卖小吃的和买吉祥物的摊贩正卖力地吆喝着,离万均修不远处有一个很大的香炉,香烟飘过来,他觉得有点眯眼睛,便转着轮椅往前挪了一些。
又想着孟新辞和李睿还没有吃东西,一会出来该饿了。
他转着轮椅停在小吃摊前买了两个牛肉饼放在腿上,原本打算折回去等他们。扭头却看到有卖平安扣的,心里想到在寺里的小孩。
心柔软下来。
本不信神佛,但是觉得你重要,所以也想用这些缥缈的东西为你加一道祝福。
他将那个拴着平安扣的彩色手串小心地放进外套口袋里,折回原处等孟新辞他们。
不知道求什么姻缘要这么久,牛肉饼都已经不烫了,两个人才出来。
万均修有点不高兴,问李睿:”你是要娶天仙回家啊,那么久不出来?“李睿瞅他一眼,拍了一下孟新辞的头说:“根本不是我慢好吗?是这小鬼,这摸摸那碰碰的,浪费我好多时间。”
万均修以为是孟新辞贪玩,正要问有没有闯祸。
李睿接着开口说:“寺里那个经筒,他全转了一遍。一听到有人说灵,拉都拉不住地就要转。搞半天还是个小迷信。”
孟新辞板着脸,耳根红红地掏出来一个系着平安扣的彩色手绳,抬起万均修的手将他带了上去。
他说:“我平时的零花钱买的,没有用李叔的钱。你戴好了,别弄丢了,保平安的。”
那个手绳和万均修口袋里的一模一样。
他也拿出那个手绳说:“你自己带上,也别弄丢了。”
第24章
高原环境下,万均修身体实在扛不住,基本上只能玩一上午,下午就得回宾馆躺着休息。除此之外,孟新辞还发现万均修的手脚一天比一天肿,到后面几乎连一贯穿着的运动鞋都难塞进去。
孟新辞立马收心,缠着李睿订车票要回家。
玩可以以后再找机会玩,但是现在万均修更重要,不然为什么要把从牙缝中省出来的零花钱拿来给他求平安扣。
坐在返程的火车上,孟新辞还是会有点舍不得,像去的时候那样扒在窗户上看外面的风景。万均修在睡觉,高原气压低,他这两天夜里其实很难睡着,即使把枕头都垫在身下也觉得胸闷气短。
火车下了高原他才渐渐觉得舒服一些,慢慢地眼皮开始打架,什么时候睡过去的自己都记不清了。
等再醒的时候,火车已经即将靠站,他侧头看到孟新辞正靠在自己身边,睡得很熟。
这大半年万均修真的把孟新辞养得很好,想起上一次火车靠站的时候,孟新辞分明不长这样的。
那会的孟新辞头发乱糟糟的,小脸也是脏兮兮的,要是拿个缺了口的碗,万均修觉得孟新辞能下了车就上班。
平日里不觉得,现在这么看,才觉得变化真的好大。才见到孟新辞的时候,万均修都怀疑他有没有一米五,洗澡的时候也能看得到他根根分明的肋骨。现在孟新辞和同龄人走在一起,看着竟然要比一些孩子还高一点。
他原本皮肤就白,只是以前因为营养不良的原因,显得面黄肌瘦。现在营养跟上,肤色又回到白皙的样子。
很多人都说五年级到初三这个年龄段的小孩最难看了,身体急速生长,隐约开始有了成年人的样貌,但骨架还不足以支撑起来。
可万均修这会仔细瞧了瞧孟新辞,哪会难看,相反他觉得自家小孩长得越来越好了。睫毛那么长,鼻梁又挺,照这么长下去,他这张脸这种个子怕不是要去拍电影。
不行不行,孩子成绩那么好,去当电影明星可惜了。
也不对,孩子喜欢什么就让他去做什么,做家长的要支持孩子。
电影明星也不错,这样就能经常出现在电视上,就算以后不能时常见面,自己还能在电视里看看他好不好。
下了火车,李睿想直接把万均修他们爷俩直接送回家,没想到万均修在车上睡了一觉,这会精神十足,说还要带孟新辞去个地方。李睿有事只能先走,约他改天见面。
孟新辞跟着万均修走进了火车站旁边那个服装商场,万均修不好意思地说:“都到这里了,就着给你买两件衣服,马上都要开学了,你个子窜得快以前的都穿不了了。”
孟新辞点点头,拉着他说:“外套裤子不要买了,有校服我穿校服就行了。”
万均修知道他在替自己省钱,欣慰道:“外套不买,鞋子总得买吧。”
“也不知道那么好的学校,你穿这种不是牌子货的,会不会被看不起。你今年好好努力,我也想办法多挣点钱,过年带你去大商场里买。”
这个商场里的鞋子大多不太好,才拿起来就有一股塑胶味,每次万均修把鞋子买回家,还要去菜市场里打散酒的地方买好多便宜的白酒回来把鞋子放进去泡几个小时再晾干才不会有那个味道。
味道是其次,就怕孩子运动量大,穿这样的鞋子会让他不舒服,这么用白酒泡了以后就不会有味道了。
究其原因,还是没有办法给孩子买好一点的鞋子,这件事一直是他的心结。
孟新辞皱着眉看了他一眼,不在意地说:“你管人家干嘛?我穿我的,他们穿他们的。”
万均修意味深长地看了孟新辞一眼,但愿自家小孩永远都是这么想的。
他挑了好几家店,终于选了一双款式轻巧好看,鞋底也柔软的运动鞋。又让孟新辞帮他把鞋子拎起来,他凑过鼻子仔细闻了闻,也没有往日买的那些鞋子那么浓烈的塑胶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