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觉+番外(69)
他不是担心陈与同生活无法自理,也不是怕他在这段时间里移情别恋,事实上从时间角度来说,他们正处在热恋期,可正因为处在甜蜜的阶段,那种单纯的不舍就越发突出。
这一次又是他帮了他,许逸风不是那种傲气到不愿接受任何人帮助的人,要不早在读高中的时候就饿死了。何况这还是他的对象。一个总是那么自律和自信的人。
他时常怀疑自我,这种怀疑不仅包括他不确定性极高的未卜前途,也包括他们之间的感情。
这和陈与同的人品绝对无关,说到底,他们在一起的时间还太短,现在拥有了陈与同的承诺,朋友们的祝福,甚至,许逸风最不可思议的是,郑汝芬居然也会这么容易地接受他们之间的感情。
人的惯性思维很难改变,在他的意识里,这些幸运的事和一切向好的趋势,全部来源他身边的这个人。虽然他从没有把这种不自信或者说根本就是自卑的锅甩到原生家庭,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被父母抛弃,再被相恋了十几年的人背叛,种种都给他的内在带来了一些无法轻易抹去的痕迹。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许逸风问出了,他一直难以启齿的问题。因为他从这段感情开始就觉得,自己配不上这么好的另一半。
这个问题猝不及防地钻进陈与同的耳朵里,他头皮发麻,不清楚今天的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触动了艺术家本就敏感的神经。
陈与同知道他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乐观和随性,此时的神情看起来非常认真,忐忑中更多的是期待,完全不适合用玩笑的回答调侃过去。他想说因为我爱你,沉吟了半晌回答道:“因为你值得。”
你值得我用全部去珍惜。
见对方动容的样子,陈与同觉得很适合再追加一句“我爱你”,记忆中好像还真没有对这个笨蛋说过这三个肉麻的字。但恰到好处的气氛及含情脉脉的对视却被一阵风一样刮进来的人打断了。
“与同哥。”说话的人一看就是着急赶过来的,喘了一口大气,卷了一身初冬的寒意,目光却灼热地落在趴在桌上纹丝不动的袁爽身上。
许逸风打量起这个人,和自己年龄相仿,样貌斯文秀气,身材却很结实,穿一身黑色西服,套着件深棕色羊毛大衣,显得大气又温柔,有种韩剧男主角的味道。
他看见自己,主动伸手打了个招呼:“您好,冷澈,初次见面。”
许逸风忙起身握住那只手,十分踏实可靠的温度和力度。但冷澈的注意力明显不在他和陈与同身上,听见陈与同交接道:“手机应该在风衣口袋,包让庄羽带走了。”
他麻利地把袁爽扶起来,喝多了的人四肢软的像泥鳅,根本无法顺利套上外衣,他干脆脱了自己的大衣裹好怀里的人,沙发上的风衣在胳膊弯里一搭,不怎么费力地把人打横抱起来,向陈与同道别:“与同哥,那我走了,谢……”
“不用谢。”陈与同笑着挥了挥手,让他赶紧走。
看着他大步离去的背影,许逸风多少明白了那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他出于私心地满心希望,他俩能终成眷属,早日领证。
“你饿不饿?”陈与同突然问。其实他们吃了不少,但大多是生鱼片和烧鸟串,只是在两个大男人肚子里垫了个底。
他招手叫服务员过来,又加了个鸡肉碎饭和牛肉炒乌冬。等菜的功夫,陈与同双手搓着许逸风的手,缓缓说道:“等你成名了,可别弃了糟糠之夫啊。”
“操!你还糟糠?”许逸风把手拽出来,握得一手汗,为掩尴尬,夹了片北极贝沾了酱油吃了,不小心被芥末呛出了眼泪。
随即被摸头杀了一把:“成名要趁早啊,下个月就二十八了。”
陈与同看着用酒解辣的人投来满不在乎的表情,搁下杯子却又长出了一口气,嗓音便压得很低:“不过你就是八十二了,我也可以把你当宝宝。”
宝宝瞬间起了满身的鸡皮疙瘩,缩成一团:“陈与同,你这些不正经,都他妈是跟谁学的啊?”
不正经拌好刚上的饭,把碗挪过去:“吃吧,我啊,可能是在直觉被熏陶的,也可能,本来就这样。”
他又吃了一口自己的面,有些遗憾,但依然是玩笑的语气:“可惜好像不怎么招人喜欢。”
许逸风当着他的面从他盘子里顺走一片肥牛,塞进含着米饭的嘴里,边嚼边念叨:“谁不喜欢了。”
混着饭发音不甚清晰,他的声音也很微弱,拨开优雅的背景音乐声和邻桌的欢声笑语,陈与同还是听见了这句话。
他的胸腔里烧起一股热闹的欢喜,日式小酒馆的昏黄灯光下,某人的脸泛着浅淡的红,一片柔软的温情,他在心里接受了画家的表白,原来他也是喜欢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