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豪门小少爷先婚后爱+番外(6)
周二下午5:00多,沈思卓匆匆赶到堂妹要举行订婚宴的里察国际大饭店。这家是申城的百年老店,民国时就已极负盛名。
他堂妹沈思琪跟夫婿叶家把酒店选在这里,无疑也是为了彰显自己的身份地位。
因为今天只是订婚宴,所以才定到晚上举行。
沈思卓一到,他今日格外盛装打扮的母亲叶云兰就迎上来道:“你爸不是叫你今天回家一趟,咱们一家人一块过来的吗?”
沈思卓还没来得及答话,他的小妹沈思涵就在一旁笑道:“妈,你也知道,二哥一向清高,最不屑于参加这种宴会了!”
“你这孩子也是。”
叶云兰就接过话头去道:“别人家的孩子都是学经济、学法律,或是学工商管理,以后帮助家里的生意。就是你,那时高考落榜叫你出国,硬是不肯。非要学一个整天摆弄瓶瓶罐罐的专业,这有什么用?还是那种乡下地方的大学,拿都拿不出手!”
考古或是文物鉴定与维修这样的专业,自然只能在国内学。国内设立这几个专业的大学本就不多。这个专业不只讲究底蕴,重要的还有实操。因着种种因素,国内当之无愧的,第一当然是北大。
之后的第二梯队,自然就分布在几大文明古都,在一般人看来,难免就既不是繁华大都市,也非名校。
那时他不慎旧病复发,高考发挥得不是特别好,名落孙山,不肯换专业的话,自然就只能接受二本的调剂院校。
虽然他觉得这并没有什么不好,在文保这一块上,他母校的专业,在国内还是名列前茅的。可在他的家人亲友,尤其是他那心比天高的母亲眼里,就是大败亏输了。跟他那些名校的堂兄弟姐妹一比,更是丢人现眼。
当时母亲一直叫他出国留学。可是考古、文保这些东西,不在国内学,要去哪里学?难道是埃及吗?他只觉得滑稽,坚持去母校报了到。那大概也是他从小到大,唯一也是第一次忤逆家里吧。
沈思卓讪讪道:“妈,不好意思,我今天有点事儿,单位同事都要加班,不好请假。”
“你那些一起摆弄瓶瓶罐罐的同事朋友有什么出息?理他们干什么?!”
叶云兰不屑道:“还不赶紧去换衣服,你今天可是伴郎呢!别忘了,这可是我牺牲你妹妹她做伴娘的机会,才给你争取来的!”
虽然沈思卓也不知道,订婚宴也要带伴郎伴娘的规矩,是从哪里来的,也只好唯唯诺诺的去换衣服。
站在一旁的沈思涵撇嘴道:“妈,你就是偏心!整天口口声声最疼我,真遇到事上,还不是什么都尽着大哥、二哥!”
沈思卓出生之后不久,因为父母要去外地做生意,不方便带着他,就被送到了乡下的外公外婆家里。
而他六岁回家上学那年,又恰好赶上妹妹沈思涵出生,那时他父亲的生意刚好有了起色,更上一个台阶,家里的条件好了一些。他就见证了,父母、家政、两个月嫂,为了妹妹的出生忙得人仰马翻的情景,那时双亲自然没有多少闲暇顾及他。
也许是因为从小没在父母身边长大的缘故,他就总感觉,似乎都有些不太亲近。
沈思卓换好礼服,就被叶云兰拉着,去休息室见今天的主角,未来的新娘子,他的堂妹沈思琪。
沈思琪的休息室里,有一整个化妆拍摄的团队,还围着好几个年轻女孩,大概是伴娘团吧。
按说伴郎团都是男家出,叶云兰为了让他能有更多结识其他出身豪门的伴娘或者女宾客的机会,仗着一项关系良好,又额外巴结奉承了沈思琪好一阵子,才给沈思卓捞到这个机会,见他十分不上心,自然没好气儿。
叶云兰偷偷扯了沈思卓一把,用眼神示意他,赶紧过去打招呼啊!
沈思卓只好讪讪的走过来道:“思琪,祝你幸福。”
沈思琪正八面玲珑的一边化妆,一边招呼满堂宾客,百忙当中抽出眼神扫了一眼沈思卓,脸上就带了笑道:“思卓哥,你今天能来我很高兴。哎呀,看我这记性!光浩说他今天有位朋友要来,这个伴郎团的位置嘛,可能就不太够了。思卓哥,咱们是亲人,只能委屈你一下了。你不会介意的哈?”
沈思卓一愣,还没开口,叶云兰已经急道:“琪琪呀,咱们不是早就说好了,让你思卓哥来做伴郎的吗?他人都来了,衣服都换好了,怎么能临时换人呢?!”
“阿姨你也知道。”
沈思琪不紧不慢的笑道:“按说咱们女家的人是要做伴娘的,没有出伴郎的道理。我看在阿姨这么热心的份上,跟光浩说一声也行。
本来也就这么定了,没想到,今天光浩的朋友袁先生突然说要来。阿姨你也知道,有袁家的人来做我们的伴郎,那面子上,自然就有光彩多了。袁先生早就到了,思卓哥又一直没来。我就以为,他今天有事不过来了。这边事实在是多,一时忘了跟你说。”
虽说都是豪门的圈子,沈思卓家这一支只是旁支。就算正经论起主家来,也不如沈思琪要结亲的叶家有钱。
家里大儿子要顶门立户,以后继承家业,不能轻易抛头露面,做这些场面事给人使唤。沈思琪年纪还小,今年才17岁。叶云兰当然要削尖脑袋,给沈思卓抢这个伴郎的位置,以求为他家结一门好亲,找个强援。
叶云兰一听,还想再争,“琪琪啊,这样不太好吧?”
沈思琪笑道:“四个伴郎团虽然都满了,伴娘那边倒还有位置。反正也是女家亲友,要是说思卓哥不介意,不如就算是我的伴娘?”
什么,做伴娘?沈思卓一听,他是男人,这怎么可能!
叶云兰寻思着,这样虽然说起来难听点,却更容易能跟那几个非富即贵的伴娘打好关系。只是到底是儿子,沈思卓的性子一向又不圆滑……
叶云兰还在犹豫,站在一旁的沈思涵已经抢先道:“太好了!思琪姐,你看我今天穿了件小礼服,衬你的婚纱又不抢镜,做伴娘最好了!”
沈思琪闻言抬头,仔细看了一眼沈思涵,见她在普通人里,也算是漂亮,却没有继承到父母容貌的精髓,比沈思卓始终是差了好几档。
她当时答应叶云兰,让沈思卓这个没什么资本的旁系堂兄,来做伴郎,除了叶云兰知情识趣,一向帮衬的好,再就是看中沈思卓的样貌顶尖,能给自己争几分面子。
没想到她的未婚夫叶光浩,拉来了最近炙手可热的袁家继承人,她也就顾不上这些了。
说起来到底有些不好,既然沈思涵肯自告奋勇,她也就算还了叶云兰这个人情了。
沈思琪笑道:“思涵妹妹这么漂亮,给我做伴娘自然是求之不得了!”
叶云兰想了想,这似乎已经是最好的安排了,也就只能作罢。
6:18,订婚宴准时开始。流程无非就是那些,双方长辈互致贺词,然后请一位德高望重的老前辈来定个调子,主持人说一下双方多么般配,恋爱的过程。最后准新郎准新娘登场,做几个小游戏,互相拥抱接吻一番,酒宴开始。
因为是订婚宴,之后的酒宴是自助餐形式。
沈思卓觉得有些气闷,就想要告辞回去,叶云兰跟沈思涵又不肯走。
沈思卓想要自己先走,又怕母亲念叨,就想出去透口气。
他刚转到走廊上,就听前面一阵吵吵嚷嚷。
沈思卓无意中一回头,就见几位宾客和工作人员,将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围在当中。
女孩面容姣好,身材高挑,很有气质,看起来还有点眼熟,好像是一位艺人。
沈思卓不是爱管闲事的人,他本来想要离开,但是他看到那个女孩脚下摔碎了一个双耳梅瓶。出于职业习惯,他就走了过去。
一位穿着黑色西装,看起来像是酒店经理模样的男人,伸手拦住那个年轻女孩道:“魏小姐,我们酒店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两侧回廊上展示的,都是真品文物。你刚才摔碎的这个,是耀州窑双耳青瓷梅瓶,市值在一百多万元。虽然您是我们尊贵的客人,还是麻烦您跟我们去一下办公室解决吧。”
被人群围在当中,魏欣雅十分窘迫,颤声道:“这个梅瓶不是我摔碎的,请你们相信我,他真的不是我摔碎的!我只是恰好从这边经过而已,请你们调监控看一下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