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时都好+番外(58)
黎颂吃了一块儿,眼睛瞬时一亮:“这也太好吃了吧。”
鸡肉嫩而无渣,连骨头都是酥的。
温语寄说:“没有荷叶,没做到那种香味,以后有了我再给你做。”
秦淮八艳之一柳如是曾经说:宁食终身虞山鸡,不吃一日松江鱼。
可见古人对叫花鸡的味道赞美之高。
温语寄脸上还是有点痒,强忍着不碰,托着另一侧的脸,说:“秦淮八艳,我小时候外公跟我讲过,南京当时是京师,特别繁华。”
黎颂:“那放暑假我们去南京玩儿。”
温语寄瞪大眼睛,有些惊喜的问:“可以吗?”
黎颂吃着鸡,说:“有什么不可以的,两三个小时就到了。”
顿了顿,黎颂说:“南京离上海杭州很近,到时候我们在江南玩儿一段时间。”
温语寄眸子亮晶晶的:“我还没去过南方呢。”
他咬着唇想了几秒,说:“那我要准备点什么去呢?”
黎颂喂了他一块儿肉,笑着说:“你带着我,我带着钱。”
温语寄笑了声,说:“好。”
温语寄想起来就有点心痒,说:“我想想南京有什么好玩儿的。”
黎颂敲了敲他的脑袋,很温柔的说:“不用想,走到哪儿玩到哪儿,我们有充足的时间充足的钱,过两天我就去考驾驶证,拿了证我们就买车去自驾游。”
于温语寄说,黎颂像是一把大伞,他为自己遮风挡雨,撑起了整个家。
他让他贫瘠的几近枯萎的青春重新复生,让他重新有了面对这个世界的勇气,找回了早就丢失的不切实际的梦想,他可以尽情的幻想诗和远方,毫无顾虑的去制定未来的计划,他的每一个规划里都有黎颂,他觉得自己遇上黎颂,一定是外公外婆在天上保佑他,是他这辈子最好的事
他是他的救世主。
地震持续了很长时间,三天两头的晃悠,地震局始终没有给出一个准确的说法,学校不敢继续让学生上学,假一放就直接到了暑假,开学时间遥遥无期。
两个人利用这段超长时间的假期,他们出去玩儿,看到哪里顺眼就会租房子住下,在江南痛痛快快的玩儿了好长时间。
四季的更替象征着时间的变化,温语寄开朗了许多,黎颂在温语寄十七岁生日那天带他去见了他的偶像许笙,当时许笙在他父亲的公司拍广告,黎颂没见他爸,领着温语寄进到摄影棚,直接要了签名照。
回学校的时候已经是深秋,地震已经没那么频繁,学校正常开了课,他们即将从高二步入高三,课业繁重了许多,温语寄想和黎颂考一样的大学,学习比黎颂还要认真。
青春最有动力和成就感的事,大约就是追赶者恋人的脚步,一起向着更好的未来走过去。
他人生里的那段时间,和黎颂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对他来说都是值得珍藏一生的宝藏,他把记忆刻在骨髓里,自此每一分每一秒都不敢忘。
“语儿,你想上哪里的大学?”
“去北京。”
“喜欢北京?”
“恩……想看升旗,外公和我说,□□广场的国旗每一天都是新的旗帜,代表着每一天都是新的开始,那里的每一天都是崭新的。”
“那就去北京,语儿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语儿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第51章
眼泪滑落脸侧,落下时砸了个支离破碎。
梦境震荡,镜像般解离,勉力支撑的世界轰然崩塌,记忆画面化成了星星点点,尘埃一样寂灭。
温语寄陡然从梦里醒来,他没抬头,趴在胳膊里无声的将滑落的眼泪浸在袖子上。
世界重新回到了感知之内,穿着得体的CBD男女在得体礼貌的交谈、咖啡机的运行声音规律熟悉,所有的声音都很轻微,他试图重新进入那个梦里,但是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抓不到梦的一丝痕迹,那个美梦,破碎的彻彻底底。
这是他第三次梦到他,七年时间,他严苛的克制着自己不要做梦,他怕黎颂忘了他,这种恐惧刻在他的骨子里,他始终有一种执拗的想法,如果黎颂把他忘了,那他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也就消失了。
但他还是失败了。
三次梦已过,他和黎颂的缘尽了。
但这也不是坏事,黎颂把他忘了也一定能过的很好。
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能贪欢一刻也好。夏天炽热的风席卷进来,室内的冷气被带出去一些,随着门关上重新降了下来。
北京的天气太热了,七月流火,正午时地面都能烫到人,他在这里这么长时间都没习惯。
温语寄把眼睛在袖子上轻轻蹭了蹭,站起身,对刚刚进店的顾客说:“欢迎光临。”
他现在已经变得很厉害,可以不用别人叫就起的很早,不喜欢别人触碰也能在地铁上和人挤挤挨挨的挤在一起,不爱说话也能和陌生人交谈几句。
这些一开始很困难,但是生存更困难。
和黎颂在一起的那些日子里,他也曾经看过世界,那个世界是平和的,轻松的,所有的人和事都是善意的,他曾经以为那就是世界,直到自己一个人出来生活他才知道,那是黎颂为他撑起来的世界,楚门的世界。
下午下班的时候,钱钱急急忙忙的换衣服,他晚上还有一份工作,着急的吃了口面包,嘱咐道:“下班你坐公交回去,别走路了,水电我都交完了,回去你把门口的电闸拉一下就有电了。”
温语寄点了点头,说:“我还要送一个外卖订单。”
在北京的七年时间,他和钱钱一起租了个地下室,作为落脚点。
钱钱是个倒霉鬼,他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是在北京站。
当时钱钱只有十八岁,辍学出来打工,还不到170公分的身高,穿着母亲做的布鞋,背着家里带的花棉被穿梭在人群里。
温语寄也被拥挤的人群夹带着往前走,那年他也十八,第一次独自离开家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什么都不懂,对这个陌生的城市的惧怕多于好奇,他离开了黎颂,又开始怕人,紧紧抱着自己读书时的双肩包,那是他唯一的行李。
他没抬头看路,急匆匆的想离开人群,然后他和钱钱撞在了一起,钱钱被撞了个人仰马翻。
许是当时他的情绪已经到了某个临界点,盯着温语寄气的脸喘了几口粗气,像是想要吵架的样子,但是一开口,就哭了。
他坐在人群里,嚎啕大哭,他说:“怎么所有人都在欺负我,我怎么这么可怜啊?”
周围匆匆忙忙走过的人最多看他一眼,没有想要帮忙的意思。
钱钱哭的特别惨,气的锤着自己的花棉被,哭的特别的惨:“钱包丢了,身份证丢了,电话也没给我留,京城的贼都这么敬业的吗?”
温语寄十分尴尬,他在想,在这样的大城市,撞了人溜走算不算逃逸。
最后,他蹲在这个长得清秀的瘦弱男孩儿面前,学着黎颂哄他的语气,笨拙的哄道:“你别哭了,你看我陪你去警察局好不好?”
钱钱哭的眼睛鼻子都红了,他瞪大眼睛看了自己半晌,然后缠上了他,温语寄走到哪儿他跟着到哪儿。
他记得在这个城市的第一个夜晚,自己和钱钱从警察局出来没有地方去,就沿着马路走,城市的街道干净,建筑漂亮宏伟,到处都是明亮的灯光,像个不夜城。
两人都不知道要去哪儿,所以两个人一个抱着书包,一个背着花被子行囊,一起漫无目的瞎溜达,约定走到哪儿走不动了,就在哪里落脚。
京城高楼林立,车水马龙,繁华的都市对两个小少年来说,像是一个随时能把他们吞噬的怪兽。
在这里,他们不敢说梦想,只想活着。
两个人带着行囊,穿过马路,走过天桥,蹲在地下通道休息了会儿,又接着往前走,谁也没说话,昏黄的路灯下逶迤着两条瘦瘦窄窄的影,好像他们一直走,就真的能有个终点似的。
凌晨三点左右,实在是走不动了,钱钱拉着他进了路边的一家麦当劳,这是唯一一家还开着门的店铺。
里边除了他们还有别人,几个初中生模样的男孩儿女孩儿,坐在一起有说有笑的玩儿手机。
有一家五口,两位老人,两位中年人和一个小孩儿,穿着朴素,面部黝黑粗糙,他们手上拿着带子上印着航总医院的CT,疲惫的靠在一起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