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那么长时间,无论是先前高中早恋,还是后来重逢,宋珩从来都没有用过这种命令式的语气和他说话,辛宛没先觉察到发憷,倒是先怔住了,手收了回去,看着宋珩给他擦水,动作却是很轻,和语气是截然相反的。
“对不起……”辛宛声音很轻,“你别生气。”
服软得很快,宋珩像是没有听到,手半扣住他的胳膊,把他的右手搭在膝盖上,又拿过了烫伤膏,白色的,涂在皮肤上有凉意,辛宛只当自己是哑巴,只盯着宋珩的手指看,看他剪得干净的指甲,看指节。
辛宛的右手不自然地收拢右手,又慢慢松开。
他没有事情可做,又去盯宋珩的眼睛——睫毛颜色那么深,瞳仁颜色却又偏浅,眼白有几条红血丝,或许是因为熬夜,或许是累的。那双眼睛里曾经很多次看向他,朝他笑,是无论什么时候想起都会心动的存在。
宋珩扎好了绷带,忽然抬眼看他:“看够了吗?”
距离太近了,呼吸都交错在一起,辛宛朝后缩了下,耳根涨红:“看够了……”
“别躲,”宋珩伸手碰他的后颈,“躲了这么多天,还没躲明白?”
辛宛觉得自己心尖都在颤,只知道否认了,耳根的红烧到了脸:“不躲。”
“之前你也喝醉过,那个时候不是很理直气壮吗?可以站在我面前跟我说话,说别把你酒后的话当胡言乱语,”宋珩看着他的眼睛,“怎么这次是我先做错,你倒是像个鹌鹑一样躲起来,连看我都不敢。”
想刻意忽略的事情轻易地被挑起,辛宛不敢看宋珩的眼睛,丧失了语言能力,身体轻微地发抖。
“接个吻这么可怕吗?”宋珩又离近,“辛宛。”
辛宛刚要开口,嘴唇上忽然碰到柔软的触感,他无措地睁大眼睛,迟钝地没有反应过来,放在他后颈的手太热了,热度让他的身体都发软,尾椎骨密密地痒。应该是第一次吧,在清醒状态下的接吻,晕晕乎乎的,尝不出什么滋味,像是有烟花在脑海里炸开,白茫茫的,像踩在云上。
宋珩松开他的时候,辛宛只顾着大口呼吸了,整张脸红得要命,眼睛里像是有水,茫然地看着他,脆弱,平白惹人的凌虐欲。
“怎么不躲了?”宋珩的手指顺着后颈没在头发里,声音发哑,“那是可以继续的意思?”
辛宛一直看他,眼尾发红,几不可见地点头。
他们又接吻,辛宛彻底没有力气了,全靠宋珩支撑着他的身体,心脏咚咚地发热,手指不由自主地攥住他的衣服,捏得很紧,指甲都发白,但自始至终都没有试着推开,不敢,也不舍得。
忘记多长时间了,三十秒?或者两分钟?也不记得反复接过几次吻了,最后离开的时候,他们只是看着彼此的眼睛,谁也没有先放开,像是透明的博弈,宋珩摩挲他的嘴角,动作是亲昵的,但很快放开了,问:“还喜欢我吗?”
又自顾自地接了下去,仍是看着他的眼睛:“好像从知道自己失忆,你就没有再和我说过‘喜欢’,也不追了,不喜欢了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很明晰,但辛宛迟迟无法张口,脑袋里装满了浆糊,还没有从接吻的混沌中醒过来,他说:“我……我不知道。”
“不知道的话,”宋珩问,“你偷烟灰缸里的烟蒂干什么?”
辛宛猛地看向他,眼睛错愕地睁大,嘴巴嗫嚅着,宋珩说:“不嫌脏?偷偷拿了放在外套口袋里,掉出来都不知道。”
“啊,”辛宛愣了会儿,突然捂着了脸,瓮声瓮气的,后悔死了,“我的天……”
过了会儿放下了手,脸很红,宋珩有点想笑。
“我不是变态,我只是……只是想收集着,想看看是什么牌子的,没有其他意思,”辛宛还是臊得要命,头低着,“对不起。”
“不用和我说‘对不起’,像我在逼着你认罪似的。”宋珩拿过了他的右手,像是无聊时的消遣,慢慢地揉他的指腹,那点痒酸麻地涨开。
“但无论做什么事情,还是从一而终的好,”宋珩看向他的眼睛,轻声说,“辛宛,别半途放弃,继续来追我吧。”
作者有话说:敲敲小碗,来点评论8
第55章
太阳光穿过槐树叶子,闪亮而灼热地在长椅上形成光斑。
辛宛早上六点半到了校门口,在长椅上看书,今天看的是《海子合集》,他看不进去,时不时地抬头看校门口的人群,他记得是第七次抬眼时,宋珩推着辆单车从校门口进来,辛宛清晰听到自己心脏跳了下,他跑过去,笑得特别开心:“早啊。”
宋珩意外地看向他,目光又别扭地移开:“……早。”
“你今天来得比之前要晚啊,”辛宛抱着那本书,像是浑然不觉他的尴尬,自顾自地说,“亏了我还起那么早,等了你好久呢。”
宋珩问:“你几点来的?”
“六点二十!”辛宛夸大了十分钟,嘿嘿笑了声。
“七点才上早自习,”宋珩推着车去自行车棚的位置,辛宛也不离开,跟在他的身侧走,车棚里人不多,他找了空位置,把车的后轮锁好,站起身时又看到辛宛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他,很不避讳,已经看不出昨晚哭过的痕迹了。
宋珩不自在地摸了摸脸:“有东西吗?”
“没啊。”
辛宛又跟着他出车棚,快到教学楼的时候,宋珩终于没忍住,停住了脚步,说:“你一直跟着我干什么?高一楼不在这儿。”
“我追你啊,”辛宛眨眨眼,“昨晚不是说了吗?”
宋珩所有假装的冷静没用了,耳根发红得不明显,他记得昨晚那首《夏日倾情》。四周没有什么人,他抿了抿嘴唇:“我不喜欢男生,昨晚和你说过了。”
“但你同意让我追你,这也是你说的,你不能耍赖皮,”辛宛有点伤心,摸了摸鼻子,“我就是男的,又不能天天扎俩小辫穿裙子来追你,那不跟变态一样,你看了估计更不喜欢了。”
宋珩:“……不是这个意思。”
这场莫名的诡辩没有进行到结尾,早自习铃响了,宋珩迟到了两分钟,出于对他成绩排名的考量,班主任到底没有怎么训,还拍了拍他的肩膀,周围嘈杂地在背书。辛宛迟到了吗?宋珩出神想到这个问题,又不再想了,专心看书上的油墨字。
然而第二天,辛宛还是在校门口等他,捧着那本诗集——这次翻了两页。还是若无其事地搭话,笑得很可爱,离开时给他塞了张纸条,上面是辛宛的字迹,他的字迹像小学生那样规整,还画着一张他的小人简笔画。
写的是几句诗:在劈开了我的秋天
在劈开了我的骨头的秋天
我爱你,花楸树
底下有行小字:你见过花楸树吗?
他也没有见过花楸树,后来有手机后,宋珩第一件事是百度花楸树的图片,开满花的,灼红色的花,这让他联想到了辛宛。那张纸条他没扔掉,放在了笔袋里,每次拉开笔袋就能看见花楸树。
“天天这么追,”有次宋珩问他,“你不累吗?”
“不累,我天天看见你高兴着呢,累什么呀,”辛宛想了想,“但我怕你烦,要是回头你觉得烦了,觉得我太打扰你,你就跟我说一声。”
宋珩心里无由来得不高兴,面容都冷了,继续去做题:“说声就不追了?”
“就松一松,不追那么紧了,至少不能让你不开心啊,”辛宛伸手去轻碰他的笔盖,指甲是泛着粉的,很干净,“我第一回 追人呢,才不要这么简单就不干了,我太喜欢你了。”
在少年的时光里,“追求”这个词象征着勇气、热烈、坦率与一往无前。
十七岁的宋珩很难不因为这么纯真的“喜欢”而心动,想笑,但又生生忍住了,他侧目看向辛宛,看他黑软的头发,睫毛,看他瞳仁中映出的灯光与身影,耳朵又开始红,轻“嘁”了声,说。
“随便,那你追吧。”
时间循环流转,校园里的旧墙添了新砖,槐树叶掉了又生,笔迹褪了色,在六年后的夜晚,他却还是听到了这个词,像在做一场梦。
追?
辛宛坐在漱月里的沙发上,沙发是软的,让他感觉是陷落在里面,宋珩还攥着他的手,手心的热提醒着他这不是梦,他迟钝地看着宋珩,只发出了个音节:“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