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狗不狼,校霸不狂+番外(31)
挂完水已经有些晚了,北方的十月末昼夜渐渐转变,在医生的再三叮嘱下卢楠跟着这个倔强的好少年出了医院的正门。
“在这儿等着,我去开车。”卢楠连连叹气。
道路两旁的霓虹在车窗上不断晃过,下班时间,堵车了。
百米开外的红绿灯不断变幻,他们却寸步难行。
“这的出租车司机都那么黑吗?”安子祺的主动让卢楠感受到了春天般的温暖,感动!
第23章
文二十三 / 校霸的未来幻想
尽管这个问题没头没脑,卢楠还是很高兴,他歪过头去不小心瞥见了安子祺没有来得及按灭的手机,依稀似乎大概好像大约可能是看到了一个亲吻的表情包,他暗自感叹,这种性格都有女朋友,也是不容易。
那个女朋友不容易。
“什么?什么出租车司机?”卢楠接话。
安子祺把手机收起来,直视前方的红绿灯说:“我来的那天打了一辆出租车,他带我绕了两圈同样的路,还说是我弄错了,多要了一半的车钱。”
他们旁边正好就有一辆出租车,卢楠说:“分情况,有的司机还开着以前的旧出租车,是老司机,在百长这个地方,以前司机是可以自己叫价的,后来整合之后有些旧车没来及换,那些车可能不受监管,所以……你懂得。”
“那就是我运气不好。”
“也不能这么说,火车站前面全是这种车,正经的出租车都在地下停车场等着。你以后别着急出车站,在底下找找。”
“哦,谢谢。”
没了,就这!
就这卢楠还高兴的不得了,心想今天也算没白过,工资拿着安心。
卢楠是顺心了,周思扬不大顺心。
他的一双小白鞋被他手里的颜料染指了。
下午挂了电话两个人一直聊到了晚上上课,手机上交之前他还很高兴来着,然后就坐在位子上画,又是熬到了凌晨,这期间他几次昏昏沉沉困意席卷,为了让自己精神起来他掐了两下胳膊,后来不管用,就拿美工刀在胳膊上用刀尖扎了几下,这样的生活他都不知道他几时能习惯,那个倒计时看的他不舒服,很束缚,一个习惯束缚的人融进随行的人群不需要多久,而一个随性惯了的人回归束缚则很难。
他,周思扬,来了一个轮回。
那种没日没夜刷题的感觉他已经记不起来了。
扎胳膊的时候打了个哆嗦,颜料打翻了,掉在了他那双廉价的白鞋上,他第一时间竟是愣怔,拿着美工刀一动不动地看着他的鞋,他这样把一双鞋穿到不喜欢还要接着穿,甚至总是给自己找借口把这双鞋留下而不去换新鞋的日子过了多久?
两年。
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很想哭——这是一件丢人的事情。
他在一个习惯无忧无虑生活没有任何改变意识的年纪很自然的变成了一个混混,一个不抽烟不喝酒的混混,他做过最过分的事情是打架,做过最失德的事情是说脏话,这些在他原来的生活中是要叫家长座谈的,要挨打的,要被别人指脊梁骨的。
“周思扬?”
旁边的同学叫他:“鞋。”
他回神,点头致意收拾好东西跑出去,很奇怪,和安子祺在一起以后他经常想起从前,想起他那进军研究院的宏伟志向,尤其是见过亦忱以后,他愈发魔怔了。
如果,把这些和安子祺说了,那么安子祺是不是会懂自己的意思呢?
他想会的。
这双鞋报废了,老师说的对,白鞋就不该出现在教室里,那是对它最残忍的刑罚。
这天的日记他写道——
今天想你。
报废了一双鞋,白鞋,发黄了,跟奶奶在集市上买的,所以回去的时候要重新买一双差不多的。
想了很多事情,别的就不说了,有一件很重要的想告诉你,就是以后我想挣很多很多的钱,在一个喜欢的地方盖一个很大的房子,我亲自设计,要带一个院子,我还想要一个假山,一个花园,要秋千架,要凉亭……最最重要的是房子里有你,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希望我的未来有你,当然,如果有你未必能有其他的,我也会选你,但有一个前提,你不会早早离我而去。
我知道你明白我在说什么,是吧。
晚安。
我想拥有一个未来,未来里有美好的生活和你,但如果非要抉择,我会选你,所以,你也要选我啊!
安子祺只是发炎没有发烧,这是最值得庆幸的事情,伤口的愈合程度让卢楠瞠目结舌,他起初不知道安子祺的伤是怎么弄的,在医院的时候前胸后背四肢几乎没有完好的地方,碍于安子祺那职业杀手般的气质,卢楠什么都没问。安子祺是第一个让卢楠觉得他应该系统的进修心理学,最好能考个证书什么的人,不然真心没底。
安子祺没怎么休息,他高一高二学过素描和速写,底子不差,学的也很快。画室的老师打人骂人训人一点面子都不给,安子祺是个普遍中隐藏的个别,他也会挨骂挨打挨训,可他几乎不吭声,老师问一句说一句,答对了放回去,答错了伸出手挨板子,如果说有的人面对强大的对手发出的攻击不疼不痒是团棉花,那他就是会反弹的铁,自己硬邦邦的,还能把伤害返还给别人。
如果不是他画的没那么差的离谱,老师估计早拿他开涮好几回了。
一周一周又一周,倒计时的数字越来越小,他们通电话的时间也越来越短,不是没话说,是顾不上。不管是哪一边,所有人都已经忙到不顾形象的地步了,那架势堪比考研备考,每天一睁眼起来就往教室跑,凌晨三四点回来睡觉,没睡几个小时又得去,作业一张一张又一张,好几回周思扬对安子祺说:“也不知道普高班在做什么,突然觉得自己是在作死。”
安子祺就会安慰他说:“快了,很快就结束了。”
只是不管多忙,安子祺的信只长不短,后来不只是信,还会有其他的东西,如果是吃的画室会分掉一部分,如果是穿的别人会投来羡慕的目光,不管是什么有一样东西是和信一起不会少的——叶子——枫树的叶子。
百长市是没有枫树的,最起码大规模没有,百长市种梧桐,梧桐和枫树的叶子相像,可又差很多,周思扬问过安子祺,安子祺说他们门外有一棵红枫,只有一棵,周思扬很喜欢那些渐渐变红的叶子,他把叶子夹在日记里,和信一起,粘着,那个十六开的黑色的活页方格笔记本成了他最宝贵的东西。
一次老师照例给他拿来了快递——最开始是一封封带邮票的信,他抱着快递准备休息了再拆的时候老师讲了一个故事,《夜莺与玫瑰》,周思扬知道这个童话故事,一只夜莺为了自己喜欢的人,付出了全部,而它所付出的全部被它喜欢的人扔进了阴沟里,又被轮胎狠狠压过,破碎了一地。
故事很短,短到三言两语就能讲完,讲完之后老师问大家有什么感想,这是和专业毫不相关的事情,和之前的老师组织他们去上山下河写生不一样,这个问题很飘,飘得周思扬以为老师是在问他。
因为老师把快递递给他的时候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之后就讲了这个故事。
没有人说话,脑子锈了,有这时间不如画画。
老师说:“你们想得到,但是你们不说,搞艺术的人应该是浪漫的,脑袋里应该是五彩斑斓又细水流长的,感性的认知告诉你们什么,你们就告诉我什么。”
周思扬举了举手,说:“如果你的花园里拥有一朵玫瑰,请珍惜,别让他在寒冷的冬夜跌在阴沟里哭泣。”
老师的脸色明显变了变,他看向周思扬:“这是你的想法?”
周思扬说:“是。”
老师突然笑了笑:“那你的花园里有这样一朵玫瑰吗?”
周思扬知道自己猜对了,也笑着说:“当然。”
老师又问:“他带血吗?”
周思扬微怔,答道:“带。”
老师点了点头,在其他人发懵的目光里问:“还有呢?你们还有谁想说说你们的想法?”
有的跟着周思扬的话说了两句,有的干脆说想不到,老师没有耽误太久,那包快递被周思扬拆了,吃的分了,安子祺知道他会分,所以吃的总是两份,一份普通的,一份他爱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