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出来那群便衣的人和面前的男人是宋环的人,这点黎知南的确没想到,不过沈宣的手居然也能伸这么长。
车开到了大街上,男人掏出一张卡片,“宋总他来不了,您有事可以联系我。”
“不用了,路边停一下。”黎知南没有接卡片,抬了抬下巴说道。
宋环这次不想监视黎知南。
起初他对他的控制欲太强了,是希望在他心里有足够的存在感,后来就成了习惯,宋环从来心里就知道自己是个坏人,所以才感肆无忌惮地利用黎知南的感情,可后来也是黎知南,差点让他相信自己也是个好人。
在面对他尸检的第一个尸体时,宋环只觉得难受,没有他自己预料到的冷血,而这些他早该知道,是黎知南赋予他的东西,一颗善良坚韧又美好的心。
“等一下,先生。”
“又怎么了?”
“宋总……您不打个电话吗?”
不了吧,他们没什么好说的,黎知南知道应该说谢谢,可他现在很疲惫,没有力气。
宋环坐在黑暗大楼里的柔软沙发上,还是没有等到黎知南主动打过来的电话,他们再也回不去了,他再也不能领着黎知南去走法医部的昏暗楼道,也吃不到他给的咖啡糖,原本那些流淌在生活中最平淡的温暖也彻底干涸了,他终于……留不住黎知南了……
☆、醒悟
天气太冷了,黎知南需要休息,他暂时也不想去别的地方,就先找了间不用登记的旅馆落脚。
虽然环境不好,不过也能将就,黎知南睡了一整天来缓解冻僵的身体和困倦的神智。
黎知南看了旅游指南,找了可以看见极光风景又好的小镇,斟酌了一下开销,就租车前往了。
这里的人都很客气,第二天黎知南询问了店家去了附近看房子,他出来的匆忙,没拿太多的钱,不过身上倒是不缺值钱的东西,北芬对于金钱的概念一向开放,找间当铺倒是也不难。
“这个手表能值多少?”
还好,钱还足够黎知南租用一年一套南北通透,环境适宜的公寓。
黎知南若无必要不会使用自己的身份进行消费。
北芬的饮食较为粗狂,黎知南之前在旅馆就发现了,租房子的房主一家是五口之家,有夫妻老人和小孩,很是热情地请他下楼吃饭,黎知南才真正见识到什么叫粗狂。
“多吃点。”
“谢谢。”黎知南笑了笑也不拘谨,大口吃了口果酱面包。
“叔叔好帅。”夫妻旁边坐着的孩子奶声奶气地说着异国的语言,她叫santa,今年五岁了。
黎知南微微愣神,笑了笑,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糖果,是他在来小镇之前买的,是一颗水果糖,黎知南见她接过了,就揉揉她的头发淡淡道,“好可爱。”
吃过饭,黎知南上楼,洗过热水澡换了身休闲的家居服就坐在沙发上休息,一切外物与他又再无关系了。
楼下的院子里种着浦肯野花,浦肯野是心脏的一部分,这种花盛开是大红的颜色,唯有花朵心蕊与之相像,所以,这里人叫它浦肯野花,即使在寒冷的冬日也常开不败,隐隐在雪中,献祭着它的美丽。
屋子的暖炉烘的人浑身酥麻,黎知南喝了口水,手不自觉地抖了两下。其实自从那次被绑架,他的手部神经一直没有痊愈,在鉴定中心做实验的时候他就有发觉了。
他看着被屋内热气雾起的窗子,现在是十一月份,没有盛大的极光,黎知南心里有些孤单,只觉得这日子仿佛比他以前走过的漫长多了,他仿佛是被偷的东西的人,空荡荡的,没有归处。
还好,以前他也总是这样,更习惯自己一个人。
“南叔叔。”公寓的门不隔音,黎知南从沙发上坐起来,走到门口打开门,果然是santa。
“你怎么了?”黎知南微笑,蹲下揉了揉她的小脑袋,金色的发软软的,像小猫一样。
只见她的手从背后伸出来把她的礼物递给了黎知南,“浦肯野花!”
“谢谢。”黎知南笑着想要接过,却被santa轻轻地拥抱了他的头,她将微凉的花朵被别在黎知南耳旁的发鬓处,“晚安,好看的叔叔。”
黎知南与她道别,他才拿下花朵,夹进了门口的一书里。
日子过了一个多月,经常陪伴在黎知南身边的居然是santa了。
“叔叔,你在做什么。”
“面包。”黎知南挽好袖子对着面粉准备大干一场。
“嗯……妈妈不是买过了?”santa拿起一块就往嘴里塞,吃得不亦乐乎。
北芬的面包口感有些硬,“嗯,我单纯地想给你做,怎么样,你开心了吧。”
“好,我等你啊南叔叔。”santa点头蹦蹦跳跳地去院子里玩儿了。
在过两天就有极光了,黎知南很是期待,santa还说他这个做叔叔的没见过世面,但也每天晚上都穿得严严实实去院子里的躺椅上躺着,说是要第一时刻看见极光。
“好了,要不要来杯热可可。”黎知南端着三明治和可可放在桌子上。
“要。”
黎知南在旁边的另一架躺椅上躺下,伸手盖上羽绒毯,抬头看天空,这段放空自己的时光让他很惬意,原来那些事情仿佛过了百年,让他也像个老人,黎知南看了看咬着三明治痴痴看着天空的santa,不过好在他现在那么孤独无依。
北芬人会在第一道极光出现的第二天举办家庭聚会,也可以邀请自己的朋友,就像santa邀请了黎知南,黎知南说了谢谢,但他已经租好车子了。
santa问他去哪。
“去山上看极光。”黎知南温柔地笑道。
其实以前,黎知南最想的,就是能和沈宣看一场极光,可机会都这么白白错过了。
沈宣处理完公司的事就到了北芬,现在人急得焦头烂额,黎知南去哪了也没线索,沈宣这两天火气大的很,总是能想到那个楚埙,要是黎知南又找了一个,他可怎么办?
“差不多行了啊,沈宣,人家好歹也是黎氏独子,不愁吃不愁喝,还能饿死是怎么着啊?”
当初要不是黎知南在机场被身份识别,又在海边购置了房产,沈宣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他,可现在黎知南的消费记录都是空白,沈宣还真是无处下手了。
沈宣暴躁地揉了揉头发,起身在屋子里转悠了两圈,又走到林荞面前,“他有没有卖过东西?”
林荞眨眼呆滞了两秒钟,扔了嘴里的烟,“靠!这当铺这么多……上哪儿找?”
“黎知南的性格,不可能是衣服,他也没有饰品,那会有什么……”沈宣扣住后脑,一时也想不到,“怎么办,他走了。”
“沈宣。”林荞不知所措地走过来,他还是第一次见沈宣这样,以前那么多事儿都过来的人,居然也能这么脆弱。
“手表项链之类的吧,我看应该是……你记得他身上有什么?”林荞安慰地道,扶着沈宣在沙发上坐下,只见沈宣嘴里喃喃道:“白色的,还带着蓝色,我好像在今年杂志上见过。”
沈宣不再说,拿起茶几上的烟就点上了。
“沈宣,你三天没睡了,身体再好也撑不住。”林荞语重心长地道。
“去买杂志……去买。”沈宣说完又哆嗦着手扔了烟,他知道茫茫人海,找一个不想现身的人有多不容易,可他现在就要他,又有什么办法!黎知南!你到底在哪?
“去吧,让我冷静冷静。”
“沈宣,公司那么多事,你好不容易才掌控的局面,现在放松警惕,无疑是要断送了之前的努力的。”林荞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沈宣太气人了,也不知道黎知南给他喝了什么迷魂汤。
“林荞,我是真的喜欢他。”沈宣第一次承认自己的心意,但他多希望面前的人是黎知南,多希望自己没做过那些自认为即便黎知南不在意自己他也无所谓的态度,如果他一直对他好,如果没有利用,如果……他不是沈宣会不会……他们可以重新来过……
“你说,可不可以,用媒体……林荞……我不在乎了……”
林荞猛地从沙发上跳起,“沈宣,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你要向全世界出柜,性质和跟黎知南炒绯闻可不一样。”他可真想拿桌子上的酒泼死沈宣。
“你告诉我怎么办,啊?他他妈要是再跟别人了我怎么办?”沈宣反问,眼睛里都是血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