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备忘录(9)

作者:霍知月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谁碰了我的手机备忘录?我第一次发现自己的手机备忘录里多了一篇莫名其妙的东西,是在两个月前的一个周六中午。我从上学的时候开始,就有把重要事情和日程记在备忘录里的习惯,小到考试大到酒局,以便用来提醒自己留出足够时间充分准备。那天前一晚夜里公司有应酬,我被摁桌上一顿猛灌,也不知道到底喝了多少,反正是断片儿了。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窗帘没拉,明媚的阳光简直要刺瞎我的眼,头痛欲裂,口里渴的要命。我闭着眼爬起来,随手从床头柜上摸了瓶矿泉水灌了几口,习惯性打开手机的备忘录看最近还有什么操蛋的要紧事。 点击展开

我:“……”

是吗,这么容易的吗?

这好像跟电影里的情节不一样?

L让我把带着定位芯片的那只鞋留下了,他说他身上也有定位的东西,信号更强一些。

我俩从窗户翻出去,那是二楼,有些高,我往下跳的时候扭到了脚踝,L似乎也伤到了,但我俩都没出声,摸黑在深山老林里跌跌撞撞地窜,他拿着眼镜到处晃,终于找到一个有信号的地方。

然后我眼睁睁看着他在眼镜片上调出个电子屏幕,开始拨号打电话报警。

我俩找了个块没树的空地,大概半个小时后,直升机就到了。

这起金额巨大的绑架案以人质自己出逃并报警报点迅速成功结案。

绑匪被警方循着我留下的定位芯片抓获,审讯判决后入狱。

之后听家里偶尔说起的意思,似乎是找了人,让那些人在里面吃了些苦头。

我只在法院的旁听席上看见过那些绑匪一次。

其中一张脸现在就站在我身后,冲着我露出一个狰狞的笑。

第11章

但我已经不是那个七岁的毫无抵抗力的小男孩了。

那次绑架之后我练了好些年的开锁技能和武术,想也没想转身抓住他手腕就是一个过肩摔,扯着他胳膊一脚给他踩脱臼了。

他在地上弓着身体,痛苦地吼叫:“我操你妈!你们在车里看热闹吗!还不快把这小兔崽子抓起来!”

眼前突然亮起大闪的车灯,我猝不及防,下意识用手遮在眼前。

然后我听到耳边有个什么东西,以极快的速度飞了过去。有人大喊:“站在那!不准乱动!”

我意识到那是什么,身体克制不住地战栗,呼吸变得急促,大脑嗡嗡作响,很慢很慢地把手举过头顶。

车里还有三个人,有一个人手里拿着一把枪。

他刚刚开枪了。

另外两个人拿着绳子和麻袋慢慢朝我逼近,快走到时一人拿绳子去缠我的手,另一个人弯腰去扶地上那个人。

“他妈的杂种!”地上那个人被扶起来,捂着手臂,狠狠在我肚子上踹了一脚,我受不住冲力倒在地上,绑在手上的绳子脱落出来。

啧。

腹中一瞬钝痛到麻木,牙齿磕破嘴唇,一股铁锈味。

“行了,先把人绑回去再动手!别被人发现了!”拿绳子那个人制止了他,重新向我走过来。嘴里还骂骂咧咧:“你他妈开个屁的枪!亏得跟了一路这儿人少。”

我大脑被眼前的情形和麻木的痛意占据了全部注意力。

以至于忘记了这次出行的目的。

就在愣神时,我身后巷子里被踹飞出个铁制的垃圾桶,狠狠撞在拿绳子的人身上,把他撞倒在地,里面乱七八糟的东西翻了一地。

一只手很用力地把我从地上拉起来,带着我闪进巷子里,没命地往前跑。

耳边是高速运动下呼啸的风,震得人鼓膜充血作痛。

身后有人和车追上来的声音,杂乱又压抑的低声叫骂,甚至有颗子弹从我们身边打过。

我们没停下来,我的小王子拉着我的手,一句话也不说,咬着牙,脸色都白了,和我在四通八达的巷子里逃生。

我没合时宜的想,我们真像一对私奔的亡命鸳鸯。

这里地势偏远,我们没怎么来过,等反应过来已经跑进了死胡同。

追在身后的人在越来越暗的天色下短暂失去了我们的踪迹,手电筒刺眼的光在附近挨个巷子里闪过。

我也不知道自己那时怎么想的。

强烈的恐惧促进了肾上腺素的分泌,而爱意和绝望又激起我满腔热血和勇气。

有一瞬间,我突然意识到人类其实可以强大到战胜对死亡的恐惧。

这条巷子尽头有一个很小的分岔口,掩盖在没有灯光的黑暗里,我把他藏在那里,告诉他别出声,不要出来。

他死死抓着我的手,红着眼眶不住的摇头,脸色煞白,大颗大颗的眼泪滚落出来。

他给我看他的手机通讯,上面显示他在之前已经报警了。

可是警察行动再迅速,也快不过数十步之遥的匪徒。

他的领口有血,奔逃中有一颗子弹擦过他的锁骨下方,留下一道冒血的伤口。血流出来,染红了我的眼。

我很强硬地把他的手睁开。我知道他的性子,其实向来不会忤逆我的意思,尤其在我十分坚决的时候。

我用力握了一下他的手,告诉他不会有事的,等我回来接他。

我说:“别害怕,小王子,这次换我回来接你。”

但是我食言了。

我借着黑暗摸到那条巷子口旁边隐下身,在他们其中一个人进来时突然发难,腿往下缠住让他失去平衡,手肘狠狠顶撞在他腹部,他踉跄后退,撞在另一个人身上。

我转头就向外跑。

我大概又朝着他藏身相反的方向跑过四个,或者五个巷子,七拐八拐的模样,大同小异,在昏暗的天色和灯影下,无数望不到尽头的分叉口像是隐藏在黑暗的怪物,无声张大吞吃人的口。

我在过于剧烈的运动中,甚至听到了隐隐约约的警笛声,但不知道是不是充血后出现的耳鸣。

眼前的视线开始模糊,灯晃着暧昧的重影。追在我身后的人好像狠狠的骂了句什么,左腿传来一阵剧痛,我一个踉跄扑跪在地上。

那些人很快追上来,身后生风,接着我后脑一痛,眼前霎时漆黑,瞬间失去了意识。

我陷入昏迷前死死记住的最后一个念头是:

——绝对不能让人发现他。

但我已经不是那个七岁的毫无抵抗力的小男孩了。那次绑架之后我练了好些年的开锁技能和武术,想也没想转身抓住他手腕就是一个过肩摔,扯着他胳膊一脚给他踩脱臼了。他在地上弓着身体,痛苦地吼叫:“我操你妈!你们在车里看热闹吗!还不快把这小兔崽子抓起…

第12章

再之后的事情,就像我“记得”的那样。

我遭遇抢劫,被警方救下,陷入昏迷,被送往医院救治,家里接到通知后把我接回去,转入国内的私人医院,出院后进了家里的公司。

从始至终,没有人能告诉一声那个躲在小巷子里的小王子,公主可能不能来接你了。

我忘记了在国外和他一起生活的三年,用在国外时接触过的知识,在漫长的昏迷期里用潜意识催眠了自己,把关于危险和他的记忆一起关到大脑的小黑屋里,在医院醒来之后,我的记忆出现了三年断层。

平日里我过着我以为的二十四岁的普通生活,跟绝大多数正常人一样,上班下班,健身娱乐。只有从三个月前开始,在偶尔的深夜里,我会接到一个陌生号码的电话。电话里的声音清亮好听,像童话里养尊处优的、矜贵的小王子。

他说:“我好想你了。”

他说:“I'mhere,princess。”

那是我留给他的“钥匙”。

唯一的一把,能打开我大脑里小黑屋的钥匙。

那三年里的记忆于是排山倒海呼啸着淹没我。

王子念出咒语,他沉睡的公主就醒来了。

我在每一个被唤起记忆的黑夜里找到他,跟他亲吻、拥抱、做爱。把被自己死死压抑住的爱意毫无保留地发泄在他身上,抱着他,说我爱你。

他是我藏在黑夜里的爱人。

只是我没料到的是,快速又过于深入的催眠影响了我记忆和判断。抱着他的时候,与爱意随之而来的是危险和恐惧。

我始终陷在那段危机四伏的记忆里出不来,坚信我怀里是唯一的最后的安全的地方,黑夜掩盖下到处都是监控的眼睛,窗外潜伏着吃人的怪物,它们虎视眈眈,盯着我的小王子。

我得把他藏起来,绝对不能让人发现他。

一年前,他被我藏进破败漆黑的小巷子;一年后,他被我藏在大脑的小黑屋。

于是每一个见面后的夜晚,我在离别的拥抱后重新自我催眠,删掉通话记录,把他沉到我的记忆深层。

只要我不说出来,就不会有人发现他在哪。

只要我不让自己记得他,就永远不会说出来。

但是我太想他了。

意识深层那个我,实在是太想、太想他了。

保护他的本能和过于强烈的思念一刻不停地纠缠争斗,我只能在这场争斗的很小的空隙里偷偷记下他,用纠结的、痛苦的、挣扎的、甜蜜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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