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爱沉舟+番外(3)

余声半垂着眸子,眼里映着的是深不见底的悯生江。

他想起自己刚到这里时,厨房里带着他的师傅说每年都有无数人往这悯生江里跳,这江水吞噬了不少可怜的人,和无数遥不可及的梦想,该叫它往生江才是。

但余声并不想往里跳,不就是天作被子地作床吗,总比在冰冷的江水里被鱼啃了强。

人活着的时候已经够不幸了,死时最起码也要体面些,况且年少那么苦都熬过来了,这又算什么?

“今天就在公园里找张长椅凑合一晚上吧!”余声双手撑着膝盖,借力站了起来。

当他扶着个没了拉杆的灰色行李箱准备离开时,却发现在台阶的另一端站着个人。

那人余声眼熟,是他在筒子楼里的邻居,但余声不知道他的名字。

也不知那人在背后盯了他多久,目光沉沉的,身影被路灯拉长,被余声瞧见后,他似乎是犹豫了一下,随即缓缓说道:“你要不要和我一起住?”

第2章

相比起江北区那入夜后就一直亮到天明的灯,江南区这边的住宅楼早就暗了下去,只留零星几点光芒,又被深夜吞噬。

江亥住在江南区,租住的这间老房子的窗户是外开式的,没有窗帘,每每碰见无云的夜,月光便会肆无忌惮地透过覆了层薄灰的玻璃撒入房内。

迎着清冷的月光,江亥仰面躺在床上。在木讷地盯着泛黄的天花板好一阵后,他也还是全无睡意。

动了动身子,江亥侧卧着看向躺在地铺上的余声。少年睫毛微长,呼吸均匀,睡得深沉。

这间房子并不大,一张床、一个衣柜、一面书桌就将这不足二十平米的空间塞得差不多了,就像自己被不如意所填满的生活一样,但今天它们还是给余声腾了个位子。

其实江亥自己都在举步维艰地活着,收留余声也不过是两个可怜人的抱团取暖罢了。

说起来二人的关系除了邻居与“无家可归的漂子和出手相助的好心人”之外,江亥还是余声的学长。

县城里的中学为了留住学生,在学生入学时便会开出“初高连读,学费减免”的诱饵,家庭条件并不宽裕的江亥便自愿的咬了钩。

人人都说,青春本该朝气蓬勃。少年就应该这样,自由的像风,心怀有万丈光芒。

江亥却与之截然相反,他的日子沉闷无趣,两点一线,见什么都是不喜,不闻,好像个孤独的乘舟人,握紧手里那细长的竹竿,看着岸边的熙熙攘攘,和人声鼎沸。

他第一次听说余声的名号是在高二,那时班上的女生都在传“初二有一个长得很帅的小混混”。

对于她们来说,青春期是荷尔蒙躁动的年纪,对喜欢和感情拿捏不清,对流传在同学之间的某些风云能羞红了脸,暗自心动,偷偷埋一个在心里,当那是藏在年少岁月中的美好与幻想。

但到最后美好和幻想来都不及回味,甚至连对方的名字都没搞清楚,她们就被高三的学习任务压得喘不过气来。

一个初中部里长得很帅的小混混?江亥既是无意听到,便也很快将之抛掷脑后,压根没把这个不知道是叫“余生”还是“余声”的小混混放在心上,直到高三下学期的某天晚自习后,他被单独留下打扫教室。

那天,等他走出学校的大门时都已经快九点半了。这个时间的小县城就和凌晨三点的大城市差不多,长街清冷,只剩下孤寂的路灯。

穿过熟悉的小巷,迎面是夜里肆意的凉风,江亥望了一眼明清的月,忽感自己像个被世界遗弃的人。

同样的年纪,有人享受明朗生活,而有人只是为了活着。

正出神间,三岔巷口的右侧忽然传来女孩断断续续的尖叫与哭泣声。

虽然他记得母亲曾说过不要多管闲事,但自己就这样充耳不闻地走了,良心难免过不去。

原地犹豫了好一会后,江亥终于往声音传出的方向赶了过去。

赶到的时候,江亥瞧见一个穿着校服、发丝凌乱的女生正抱着膝盖坐在路灯下抽泣,脚边淡紫色书包的背带已经被扯坏了。女孩面前,一个看起来十五六岁的男生正整理着自己被拉扯到背部的校服外套,期间又对着路灯灯光不及之处的一坨蜷缩着的人影吐了口唾沫。

校服的拉链已经被扯坏了,男生折腾了半天也没能将衣服拉上,索性也就不拉了,直接将外套脱了下来。白炽灯的灯光将男生的皮肤衬得雪白,也让江亥能够看清他线条出色的侧脸。

只见那男孩将手伸到女生面前说道:“把书包捡起来,我送你回去。”

当女生抓着他的手站了起来后,男孩又厉声对这那团仍蜷缩着的黑影喊道:“你给老子听好了,以后要还敢来这一块晃荡,欺负女孩子,老子见你一次打你一次!不要脸的老东西!”说话间,他还作势将拳头举了起来。

“不、不敢了!不敢了!”男孩的拳头把那人影吓得不轻,可想他不久前定是狠狠地挨上了几下。又被男生吼了一声“滚”后,那人影连滚带爬地跑走了。

打发了不怀好意者,男孩这才将目光移到一旁的江亥身上。他仰着下巴、双眼微垂,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表情,似乎在对气喘吁吁的江亥说“老子已经把事情搞定了”。

江亥在那杵了好一会,直到灯下俩人的身影都融入远处的黑暗后,他才将憋在胸腔里的最后一口气吐了出来。

那晚,江亥还不知道这个浑身透露着桀骜不驯的劲儿的男孩是谁,但第二天学校里就开始流传“初三的一个男生昨晚从一个色狼手中救下了一个女孩”的消息。

江亥多少也是那件事情的参与者,虽然学校疯传的故事里根本没提到他,他还是一破惯例的对同学嘴里的八卦有了些许的关心。也就是那天,他从坐在前排的两名女生嘴里知道了原来昨晚救人的男孩就是在学校里“恶名鼎鼎”的余声。

但江亥的好奇心也到此为止了。

自那晚之后,俩人也就再没见过面,直到江亥发现余声竟然搬到了自己居住的筒子楼。

时隔六年,再次照面,余声只当江亥是住在隔壁的人,但江亥一眼就认出了他,就凭他脸上还是那副天不怕地不怕的表情,身上还是那股子桀骜不驯的劲儿。

对于余声的处境,江亥还有些惊讶,他本以为余声该过得更好些。

余声该过得更好些,他应得到的不该是夜宿街头。这就是江亥把他捡回家的原因。

但江亥并不打算将俩人是校友的这层关系告诉余声,想来余声都把那晚的事情给忘了吧,至少肯定把那个迟迟赶来的自己给忘了。

琢磨完了余声的事,江亥又惦记起自己肩上的担子来。

父亲早逝,母亲一人辛辛苦苦的将自己养大;从小对表演极有兴趣,可天资平庸的自己到头来也只考了个二流的表演院校;毕业后混迹寻江影城,拿到手最好的咖位也就是不明经传的水花剧中的男N+1号;仅靠微薄的片酬生活就会入不敷出,在没有邀约的时候还要在便利店里打零工。

毕业一年,一无所成。

他已经二十三岁了啊。

如果二十五岁时在圈子里还混不出头,就找份稳定的工作,踏踏实实过日子吧。

在如此思虑中,江亥沉沉睡去了。

第3章

收留余声的第一晚,余声说自己胃口大,能吃下一整头牛。那会儿,江亥也不怎么真信,只觉得余声能狼吞虎咽地吃掉自己冰箱里冻着的六个大肉包是因为白天里饿得太狠。但和余声相处了两三天后,江亥才发现他吃的是真多。

最开始,余声还没找到工作,住江亥的,吃江亥的,按理来说江亥是个男人,再捡个大男人回家,每日的伙食费顶多翻一番而已,可那余声硬生生吃下了两个人的分量,也吃空了江亥的钱包。好在余声吃了几天后也知道不好意思了,开始出门打些零工,美名其曰“补贴家用”。

但余声可没把他吃出来的窟窿堵上,顶多是没让它变得更大而已。江南区的就业机会不多,他每天早上都要坐着地铁去对岸工作,但余声的文凭摆在那,他无法去正规的公司入职,又受不了销售公司里对人点头哈腰、吹嘘拍马的日子,便只能找些日结、周结的兼职先做着。

就这样干了大半月,余声终于凭着他的一张脸找到了份工作。当然,不是吃软饭的那种,而是在奶茶店外发奶茶新品的小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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