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装照被宿敌捡到后[娱乐圈](66)
“诶……”他低低喘了一声,“叫错了,该喊……老公的。”
“……”江龄也懒得理他。
他低头匆匆收拾自己和旁边不小心弄脏的地板,起来开新风系统散味。多亏了这个新风系统,这几天江龄也才能在窗帘紧闭的房子里舒坦地宅着。
就在这时,他听见听筒那头传来一声很低的吼声,而后半晌没人说话。
“你也没有很久嘛……”江龄也忍不住咕哝。
“但凡你眼睛没瞎就应该好好看看时间,看看超过平均时长没有。”陆诩之的声音听起来比刚刚疲惫了一些,笑声中多了几分嘲讽的味道,“小孩儿,自欺欺人也不会让你变久的。再说,无论我是久是快,回头‘亲身体验’的还不是你么?”
“……我不跟你说了!”江龄也吼他,“烦人!”
陆诩之乐不可支。
情侣打电话老不正经,等两个人的身体都安静下来,江龄也的歌词也写不下去了,笔一扔躺回了床上。
他把房间里的灯全关闭,拉开窗帘看外面的星星,想象着陆诩之在看同一片天。
“为什么突然开始写歌词?”
“想写歌。”
他拿着电话,把自己心里那些飘浮着的琐碎念头断断续续说出来,有一搭没一搭,前言不搭后语。在陆诩之面前,江龄也绝对放松,并不担心对面的人会不会理解不了他在说什么。
陆诩之是,就算不理解,也会努力理解他的人。
是他的全世界。
“我今天上微博看了眼,评论区还是打得厉害,希望我继续唱歌的老粉丝,和《错位之吻》圈来的希望我接着拍戏的新粉一直在吵架。”江龄也轻声说,“我其实不太高兴,但是没办法,而且宣传组长劝我说,有争议才有热度。”
“确实。”
“但我还是不高兴啊。我不希望有人为了我吵架,为了我不开心,而且……这句话我没跟公司同事说……我其实有时候会想,她们为什么不能理解一下我的想法。”江龄也说完笑了,“想完又觉得好扯淡,我自己都没想明白以后是继续唱歌还是继续演戏。”
“我还以为你很喜欢演戏呢。”陆诩之说。
“不讨厌。”江龄也顿了顿,抿了下唇,“我演戏是为了……多靠近你一点。你应该知道自己是个戏痴吧?”
陆诩之显然也想起了自己沉迷钻研表演,时常忽略来蹭吃蹭喝蹭床的邻居家小孩的故事,忍不住笑了。“对不起啊,委屈你了。”他毫无诚意地道歉,忽地话锋一转,“不过我真没想到我在你心里有那么重要。”
“……你现在知道了。”
“所以我很高兴。”
“……”江龄也捂住脸。
啊,陆诩之再用这个声音说话他一定会浑身烧起来,他不想再来一次刚刚的活动啊。
“其实呢,你换个角度想。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粉丝也是独立的个体,她们不会按照你的想法来做每一件事。如果你只看得到不顺心的部分,就会觉得粉丝事事和自己作对。”陆诩之突然正经了起来,“其实你要知道,作为一个艺人,你提供给粉丝的是业余时间里的精神文化享受,是一个商品,一个符号……无论是什么,总之不是个人。你离她们的想法远一点,会发现她们其实也没有那么在意你的转变,有些人,只要你还在表演,她们就会支持你——说得有点乱,你听懂没?”
江龄也沉默片刻:“大概懂了。和你告诉我说,穿裙子很漂亮,不奇怪,应该是一个意思吧?”
陆诩之笑了。
男人可以穿小裙子,喜欢蝴蝶结;女人自然也可以强壮有力,性格粗糙。
粉丝和明星相互远离的关系里,粉丝可以按自己的喜好花式追星搞同人,明星也不用硬把自己框在公司给的人设中。
有些事本就是相辅相成的。
“谢谢哥哥。”江龄也说,“我明白了。”
“嗯?”
“我不喜欢公司给的‘阳光暖男’人设,我没那么好。”会有情绪,会摆臭脸,“所以,我得有立得住的作品才行。”
“嗯。”陆诩之顿了顿,“其实你网剧拍得不错,电影里的表现也挺好,等上映之后,会有好反响的。”
“那都不是我担纲的作品……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不心急,知道演戏得一步步来,没想明天就当大电影男主角。”江龄也笑起来,“我现在能当主角只有我的专辑,所以我还是得写歌呀。哥哥,我想开个很特别的演唱会,我已经想好了方案,到时候请你来看。”
“难道你还准备不请我?”陆诩之笑了,安慰他说,“别想太多,慢慢来。等电影上映,我送你个纪念礼物吧。想要什么?”
“啊……”
江龄也还真思考了一下。
过去的很多年里,陆诩之都会在他生日的时候给他买个礼物,小时候的玩具,成年时的西装,后来的手表……都是他那个年龄段正好需要又够贵的礼物。
钱,江龄也已经不太在乎了。江进虽然穷,但谈家是真的有钱,何况他现在已经也能赚。
“你还有在做雕塑吗现在?”他突然想起很久前的一句玩笑。
陆诩之愣了愣:“有是有……”
“小时候你跟我说过,等你水平练好了,要给我雕一个小的。我不知道你记不记得。”
“……记得。”他以为他忘了,毕竟只是一句随口的玩笑,现在突然发现,跟江龄也说过的每一句话,他潜意识里都记得。
“那就麻烦你兑现吧。”江龄也说。
陆诩之:“好。”这回不是玩笑说的了。
第51章
一个月之后,陆诩之正式杀青;而江龄也,在公司最大的录音室里,写出了三首歌。
音乐总监帮了他很多忙,江龄也负责写故事和表达想法,之后便是录音,忙得□□乏术,就连陶柏轩帮他找好了房子都没多少时间去实地考察。除了签合同以外,装修的事他统统丢给了专业人士。
陆诩之贼得很,说帮他搬家,找他要了门禁卡,去了趟公寓。
一开始江龄也是很犹豫的,但陆诩之说:“除了你的裙子之外,还有什么秘密没让我知道的?”
仔细想想也没有,于是江龄也就同意了。
陆诩之没带任何人,他拍完这部电影之后无事一身轻,闲得像个专业渔民,每天除了摸鱼,还是摸鱼,便买了一堆塑料收纳箱,自己把江龄也的公寓当成了旅游圣地,定时定点过去收拾。
这条小裙子拿出来摸摸,那条小裙子拿出来看看,再回忆下自己曾经看过的自拍照片,心里有种诡异的满足感。
小朋友的裙子可能比一个正常的女生还多,那可真是……
想想都开心。
可能有点变态,但陆诩之安慰自己,大家都是成年人,你情我愿的,又没有道德问题,裙子这么漂亮,买了就得穿,穿了就要给人看,那给他看,也没什么不对。
反正他觉得江龄也穿着裙子的时候,两个人都比平时更兴奋。
因为是自己收拾,他没叫搬家公司,整理完两箱就开趟车,把东西送到滨海花园城去,顺便监督下进度。
从杀青起,他便找来了设计师,想把楼顶的半敞开休息空间封起来,最近一段时间都在装修。
江龄也大概是过了大半个月,写完五首歌的时候,才发现陆诩之说替他搬家,半天也没把他的衣服送回来。
“我衣服呢?”他打开衣柜出神。
南苑这边房子里的衣柜,被陆诩之清理出一半给他放衣服,因为两个人自从那天进行了友好的“灵肉交流”之后,就没再去过隔壁。
旧房子,死过人,回忆还不太好,两个人实在没穷到非住那边不可。
空出来的那一半,陆诩之像玩“龄也暖暖”一样给他买了好多新衣服,江龄也近来连续加班做专辑,忙到没时间检查,现在才发现不对劲。
“衣服送到滨海花园城去了。”陆诩之说,“怎么,你现在要穿?”
“……不是,为什么要送到那里去?我们不都住这儿吗。”
“这套我一个人住还行,两个人住东西放不下。”小户型的实际居住面积才67平米,陆诩之实在不想委屈他的小男孩,“滨海花园城我稍微装修了一下,等油漆味散完了就搬过去。”
“那去公司岂不是很远……”